盛夏的烈日当头,如火烤大地,茂密的丛林非但没有带来半点阴凉,反而阻挡着空气流动性。丛林深处,充斥着闷热、潮湿、腐烂的种种恶臭,更让人头晕目弦。
身着沈家制服的保镖队强忍恶劣环境带来的种种不适,咬着牙,满身锐气的搜查着丛林每一个角落,像一群凶悍的狼群。
“兄弟们,打起精神来,就算整座山翻个遍,也要找到刺杀沈老的凶手,把他们碎尸万段!”
“沈老说了,抓到一个人,赏金一千万!”
为首的一个国字脸保镖高声打着气,更让一众保镖们士气大振。
在华海沈万千德高望重,地位超然,他们之所以能拥有一份体面高薪的工作也完全是沈万千的恩惠,心中尤为感激。因此对于恩人遇刺,他们是打心眼里的愤怒和自责,自然化悲愤为力量,憋着一股气手刃仇人。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那一千万的奖励,有了这笔巨款,他们完全可以飞黄腾达,成就截然不同的人生。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十几位沈氏保镖信心满满,干劲十足,全身心的搜捕着蒙面厨师一众刺客,有几个人甚至都拿出手枪,虎视眈眈搜寻敌人目标,不给他们偷袭机会。沈氏集团家大业大,弄几张持枪证还是很容易的。
然而,十分钟,半小时,一小时过去了——
整片后山都被翻个底朝天,放眼望去只有一片茂密的绿色树冠和根结缠绕的树枝,除了几只被惊到的野狐狸蜜罐之外,别无他物。
在烈日压抑和搜寻无果的双重压力下,纵然再锐利的意志也有被拖垮的时候,很快,一个四五人的小队身心疲惫,脱离了队伍靠在树下休息,迎面吹来一股珍贵如金子的凉风,更让几个保镖面露享受姿态,神经敏感度被惬意和乏困降低了不少,逐渐有了睡意。
就在此时,异变突起!
簌簌——
仿佛一阵轻微的风吹树叶摩挲声,一道迷彩身影迅速窜到一个保镖身后,手中匕首驾到脖子上一割,那位保镖闷哼一声,彻底无声无息栽到过去,直到死时,他脸上都是劳累惬意的姿态,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一具尸体。
“谁?老三,你那发生什么事了?”
保镖小队长神经敏锐的低喝一声,一转头,却是被喷了满脸鲜血,那位老三早已经被割喉而亡!
小队长顿时沁出满身冷汗,一股凉意直接从脚底板冲到天灵盖,但他还是压下恐惧,慌忙的掏出手枪,大喊道:
“敌袭,敌袭!”
噗——
话音未落,他只感觉脖子上传来一股凉意。一摸,满手滚烫热血,汹涌的热血如洪水般,从他的脖子、口鼻间冒出来,耳边渐渐传来一个男人残忍的声音:“地狱欢迎你,我的朋友。”
他砰的一声,身子僵直倒了下去,瞪大双眼死不瞑目,眼眸中,那位一脸狞笑的迷彩男人成为他生命中永远的定格。
剩下的四五个保镖也反应过来,纷纷大喊着掏家伙,却被迷彩男人抢先一步,夺走保镖手里的手枪,砰砰砰,连点四枪,行云流水,四个保镖齐齐脑门飙射血花,不甘而恐惧的倒了下去!
枪枪爆头!
迷彩男人从一位保镖身上掏出一跟硬中华点上,随后如踢死狗一般把他们尸体踢开,没有半分同情怜悯,反而津津有味的把玩着手中的枪:
“勃朗宁19式,二战时期风靡欧洲战场的军官手枪,也算是个古董了。落在这帮废物手上,真是暴殄天物!”
他摘下黑色头套,露出那张散发着野兽气息的刀疤狰狞脸。
梦幻佳人酒吧,曾找过沈长风的刀疤男人!
五个同样身穿迷彩的彪悍男人突然出现,仿佛从天而降,“老大,要我们出手对付这些小角色,简直大材小用!我们已经替沈长风引开这些保镖,最多十分钟,就能传来沈老头横死的消息了!”
“可惜,被那个林义横插一刀,没能亲手完成任务!”刀疤男人吸了一口烟,眼中精光闪烁说道:“这小子也算我们同行,有机会真想好好跟他过过招,也让我见识见识,如今的国之兵王,比起我们那个时代又当如何。
他眼中浮现一丝缅怀,随后一摆手,“不说这些了,枪声一响,估计他们很快就过来了,赶快去完成任务,这次金主的佣金足够我们兄弟潇洒快活三辈子!我们马上离开华海,去一个四季如春的欧洲小岛,潇洒快活!”
“妈的,在清帮这些日子老子早就受够了,想当年我们兄弟六人是何等威风,如今却沦落到受他混江龙这个小瘪三的窝囊气,狗东西!”
刀疤男人气势汹汹的把烟把碾碎,手下兄弟们也起哄大笑:“没错,我们临走之前,一定要弄死混江龙这个王八蛋!”琇書網
“赚大钱,去欧洲住豪宅,睡洋妞,从此潇洒快活咯!”
几个悍匪开怀大笑,满脸憧憬,似乎美好幸福的未来就在眼前。
而此刻,一声冰冷而凛冽的声音远远传来:“去欧洲怕是没机会了,阴曹地府,我给你们几个留了位置!”
刀疤男人眼眸一凝,顺声望去,正好看见一位身躯挺拔男子,持刀前行,闲庭信步,却杀气冲天。
“林义!”刀疤男人顿时脸色一变,其余五个兄弟马上掏出手枪,瞄准林义的头部心脏,满脸狰狞:“别动,动一下,你小命就没了!”
“比人多?”林义眼眸一扫,摇摇头,“你们还差点!”
“哈哈,奶奶个熊,你们还真是属王八的,翻遍整座山都揪不出来,幸好我哥早有先见之明,早埋伏下部队,撒下鱼饵,来个翁中捉鳖!”此时,丛林中回荡着郭子雄那桀骜不驯的嚣张笑声,他叼着烟走了过来,拍了两下手掌:
“兄弟们,收网捉鳖了!”
哗啦啦!
丛林之中,二十多号早就潜伏好的保镖在刘猛带领下杀了出来,将刀疤男人围了个水泄不通,刷拉拉,二十多把黑漆漆枪口对准他们的脑袋,杀气冷冽!
刀疤男子一众人,面色瞬间大变,心沉到了谷底!
二十多把枪,哪怕是大罗金仙,都会被打成筛子,插翅难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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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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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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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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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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