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媛站在镜子面前,掐着自已的腰,不知道是不是自已的错觉,她总觉得腰粗了一点。
“哪胖了?”
君南夜双手落在她的腰间,纤细的腰,盈手可握,他道:“明天就去爷爷家了,我已经让将军呆在院子里了,保准不会出来吓你。”
“其实,我觉得将军挺可爱的。”
程媛眨了眨眼睛,一想到威武的将军,还觉得它挺可爱的,虽然又大又凶猛,可是每次它看君南夜的时候,那尾巴摇的可欢了。
“你不是害怕?”
君南夜想到第一次把将军介绍给程媛认识的时候,程媛害怕的像个树袋熊一样,整个人都挂在他的身上了,那场面,哪怕过了这么多年,他也是记忆犹新的。m.χIùmЬ.CǒM
怕狗的人,他见过,只是不敢碰狗,只敢远远的。
可是程媛呢?
她就是怕狗,都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她怕狗,那是连看到都怕,哪怕呆在同一个地方,程媛也害怕。
“我害怕啊,可是,它不会咬我的,对吧?”程媛问,今天无意中,从陶安那里知道了君南夜很喜欢狗的事情,听说君南夜时常偷偷去看将军。
“当然不会。”
君南夜笃定的说着:“将军最会吓唬人的,别看他长得高大威猛,可是它从来都没有咬过人。”
“那,我们明天去看看??”
程媛提议着,她一定要努力克服,至少可以做到不靠近,这样的话,君南夜想看将军的时候,就不用特意去老宅了。
“媛儿,不必勉强自已。”君南夜哪里不明白她的小心思,他道:“每个人都有自已害怕的事情,不用逼着自已去克服。”
“不,我想克服。”
程媛坚定的说道:“我出门的地方,大多数都没有狗,可是万一以后,有狗呢?”
“比如谁家养了宠物狗,难道我也害怕的不敢上街?”
程媛反问,一来是为了君南夜,二来也是想要克服。
“你决定了?”
君南夜问。
程媛坚定的点头,下定决心之后,好像对于明天就能见到将军,她并没有觉得害怕。
流光里,程媛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
这天夜里,程媛又到了那个奇怪的地方,再次看到了那位粉衣女子。
今天的粉衣女子,穿的是一件白色的纱裙,轻薄的纱裙,衬着她的身形纤细而又飘逸,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这裙子,眼熟。
可能古装都长得差不多?
带着这样的想法,程媛趴在一旁,和粉衣女子面对面,她在粉衣女子面前扬了扬手说:“喂,你能看到我吗?”
“能吗?”
“吗?”
程媛在她面前晃了无数次,粉衣女子也当作见不到,她问:“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哪里啊?”
粉衣女子都看不到程媛,自然是不会回答她的问话了,只见粉衣女子在房间里转了几圈,这才出门了。
奇怪。
程媛跟着粉衣女子到了街上,繁华的大街,古色古香,分明就是电视剧里古代啊!
为什么她会做这样的梦呢?
程媛心中这么想着,突然发现,有人调戏着粉衣女子。
“不知道姑娘是哪家的千金?”
男子衣著贵气,虽然和之前的贵公子不能比,可是,看得出来,男子家境应该是不错的。
粉衣女子直接忽视了男子。
男子亦步亦趋的跟在粉衣女子的身旁,他身上的香料味道,太浓了,程媛下意识的捂着鼻子,站在了粉衣女子的另一边,她吐糟道:“还一个男人呢,大男人把自已弄得这么香,这是把香料打倒了?”
“我爹是当朝丞相,姑娘,可否有荣幸,请姑娘用午饭?”
男子的话,让程媛开了眼界了,古代还可以这么直接的吗?
这搭讪的方式,也太直白了。
粉衣女子睨了他一眼:“丞相的儿子了不起啊?”
粉衣女子打量着男子,一脸鄙视:“你又不是丞相?”
“我齐宗也是进士。”三榜进士最后一名,那也是进士。
粉衣女子就像是看二傻子一样看着齐宗,她侧目问:“齐公子难道不知道什么叫自知之明吗?”
“你,你,你……”
齐宗看着粉衣女子半天,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正想再次问她是谁家的千金,谁知道,她突然动手,直接将他一脚踢飞,踢……飞了。
“彪悍啊!”
程媛崇拜的看向粉衣女子,她也学着粉衣女子的动作,明明是轻飘飘的动作,蕴含的力道居然是这么大的。
“大胆!”
齐宗身边的小厮一看,立刻带着护卫上前,一边道:“敢当街袭击公子,抓了送衙门!”
小厮大声喊着,齐宗一边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一边想着,如果她求饶的话,他就大发慈悲,大发善心,不追究她了。
也许送了衙门,就知道她是哪家的千金了。
难道不是本朝的?
齐宗胡思乱想间,脚下,突然飞来一个小厮,他被拌倒,正气的大骂,一抬头,就看到了他带来的小厮和护卫,全部都被打趴下了,而那位粉衣女子呢?
完好无损的站在那里,连气都不带喘一下的。
齐宗傻眼了。
程媛乐了,恨不得拜师:“姑娘,你这身手厉害啊,我要是有你一样的身手,那就太好了!”
程媛激动的说着,一会惋惜,一会又叹气的,要不是她不能和这粉衣女子交流,只怕她都能拜师了。
这几个小厮护卫,换作她来的话,她也可以将人打趴下,可是,绝对没有粉衣女子这么轻松。
粉衣女子的衣角都没有让人碰上,程媛总觉得粉衣女子的身手,有点邪乎,就这么轻飘飘的一脚,直接将人全干趴下了。
粉衣女子傲然离去,齐宗想让人去追,可身边已经无人可用了。
“还是人间的东西好吃。”
粉衣女子扛着一根棍子,上面挂满了糖葫芦,嘴上嫌弃着酸,但是一根接着一根,把程媛直看傻眼了。
还能这样吃糖葫芦的?
不仅买糖葫芦,连人家插糖葫芦的棍子,一并搬走了,这少说几十根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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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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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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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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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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