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留了地址,电话还有一千元钱。
“不用,我躺两天就没事了。”
林爸爸不愿意收,在他看来,虽然他被撞了,可就是一点头晕,躺两天就好了,没必要拿人家一千元钱!
一千元钱可是他几个月的工资。
“今天撞到了你,让你受惊了,这些钱给你买些补品。”宋玉态度诚恳,如果林爸爸不愿意收,她就非要让林爸爸住院观察。
林爸爸只得收下这份钱。
宋玉本来还要送林爸爸回家的,可林爸爸说不用,拒绝的十分坚决,宋玉还有事情,就提前离开了。
程媛询问:“林叔叔,你也搬到海市来了吗?”
“没有。”
林爸爸拿着钱,道:“今天谢谢你送我来医院了,我替小娟和你说一声对不起。”
林爸爸刚要鞠躬,程媛忙制止道:“林叔,就是一个陌生人,能伸出援手的时候,我也不会拒绝的,更何况你还是我同学的爸爸呢。”
虽然她不喜欢林娟,但不妨碍她认可林爸爸。
“真是一个好孩子。”
林爸爸和程媛告别之后,先将钱存了起来,回到小旅馆里,直接就躺下来了。
他这次来,是找女儿林娟的,虽然林娟跟了她妈妈,但是始终是他的女儿,看到林娟和一个男人亲密无间的在一起时,林爸爸气坏了。
林爸爸骨子里是一个很传统的男人,林娟今年才十九岁,高中才毕业,就算要谈对象,也不能像结了婚那样,在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的,林爸爸气不过,训了林娟几句。
可是林娟呢?
“我的事,你别管。”
林娟眼底的不耐和嫌弃,他看的清清楚楚。
女儿嫌弃他没本事,嫌弃他这个爸爸给她丢人了。
看着一身光鲜亮丽的林娟,林爸爸失魂落魄的离开,他想不通,为什么从小乖巧懂事的女儿,现在完全变了样子呢?
……
程媛在阳台上摆着她的绿植,手上拿着洒水壶,听到程怀恩回来了,她高兴的蹦到他的面前,笑意盈盈,说:“爸,猜猜我今天买什么了?”
“植物?”
程怀恩一眼就看到了阳台上的绿植,绿油油的植物看,给人一种生机勃勃,奋发向上的感觉。
“对,不过,还有别的。”程媛将洒水壶放下,跑进房间,将买的衣服和鞋子拿了出来,说:“送给爸爸的礼物。”
“你又给我买衣服鞋子了?”
“我的衣服一大堆,鞋子都三双了,有得换就够了,怎么还浪费钱给我买礼物?”
“你的钱就留着给自己买吃的。”
程怀恩嘴上这么说着,但脸庞的笑容,可没停过。
程媛偏头道:“爸,这次不一样,这是我挣的钱,给你买的衣服和鞋子。”
“偌,你看。”
程媛将她的存折拿了出来,原本程怀恩就不时的给她存钱,她的小金库,可是越来越充实了。
“好。”
程怀恩换上了新鞋和新衣服,乐得合不拢嘴,鞋子不大不小,刚刚合适,踩在脚下软软的,看到牌子的时候,他顿了一下,说:“媛媛,鞋子别买这么贵的,我穿解放鞋都行,这么贵的鞋子,解放鞋都能买十几双了。”
听说,这个牌子的鞋子都非常贵。
“你天天站着做事,这鞋子怎么能买差了呢?”程媛又拿另一双皮鞋递上前说:“这个皮鞋可以出门穿,鞋底也很软的。”
她给程怀恩挑鞋的时候,不看价格,就只看鞋底软不软,穿在脚上舒服不舒服。
程怀恩庆祝程媛发了稿费,特意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程媛爱吃的香酥排骨。
程媛爱吃的尖椒炒牛肉。
程媛爱吃的娃娃菜。
程媛爱吃的酸辣汤。
“爸,你都做我爱吃的,要把我养胖了。”程媛暗自摸了摸腰,好像胖了一圈。
自从搬到海市来之后,程媛就偷懒了,都没有跑步。
“胖点好。”程怀恩乐呵呵的给她夹菜。
夜里,程怀恩就悄悄往她包里放钱了。
程媛将耳机放包里,正巧发现了,她叹了一口气,重生后,爸爸就总喜欢给她零花钱。
从几十块,到几百块,现在更是一千一千的往她包里塞,生怕她钱不够花。
“那是我小时候,常坐在父亲肩头。”
“父亲是那登天的梯,父亲是那拉车的牛。”
“忘不了粗茶淡饭将我养大……”
一首父亲,从随身听里播放了出来,程媛跟着哼着,她的爸爸是世上最好的爸爸,她哼起来,也是十分有感情。
君南夜一醒来,就听到了程媛跟着原唱哼哼,他是真的不敢想象,明明长了一张天仙般的脸,嗓音也是又甜又软,唱起歌来,就完全不在一个调上。
五音不全,说的就是程媛吧?
“咳。”
君南夜清了清嗓子,说:“最近怎么不听夏晚晚的歌了?”
一进流光,听到《父亲》这首歌的时候,君南夜只觉得这两个字太讽刺,有些人,根本就不配当父亲。
听听君为德来找他的时候怎么说的?
“君南夜,锦儿是你的亲弟弟,你不能见死不救。”
明明都是亲儿子,一个连名带姓,一个锦儿。
“上次你车祸不也没事?偏偏你爷爷宠着你,断了锦儿的零花钱,这才让锦儿挺儿走险。”
“你去跟你爷爷说说,你爷爷最听你的话了,不能把锦儿送到国外啊。”
君为德的话语里,还在埋怨着他小题大作。
上次郊外的车祸,如果不是有程媛出手相救,如果不是有流光,他非死即伤。
在君为德的眼里,君丰锦的命是命,他的命就贱?
“我想听这首歌,就放了呀。”程媛咬着笔头,问:“君老板,你是要显摆你有钱吗?睡觉还揣个手机?”
这是程媛第一次看到君南夜的手机,诺基亚的手机,放在现在来说,款式绝对好,比起之前的大哥大,那是精致小巧了不知道多少倍了。
可是以后世的目光来看,这手机根本没有可比性,除了打电话发信息,啥也干不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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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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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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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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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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