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群居动物,在没有中央政权的情况下,会四处分散,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聚集部分人以部落的形势生活。
明矾就是这无数部落之中的一个部落,青山部落的人。
家中还有一个老爹,老娘,小妹,说是老爹,老娘,其实一点都不老,膀大腰圆,拳头能打虎,两腿能踹树,力气大着呢!
毕竟是洪荒时代,而且先天灵气还未完全退化,在先天灵气的滋养下,哪怕是以身体孱弱闻名的人族,其实也不算弱。
这个时代的人族还处于蛮荒时代,却又和现代社会认知中的蛮荒风景不同,就生活质量来说,其实不算差,在没有遇到天灾人祸的情况下,甚至比现代社会的很多人都要幸福。
毕竟,他们没有车贷,房贷,没有彩礼。
每个人的天赋都是不同的,天赋越好的人,在这个时代,承受先天灵气的洗刷,得到的好处也就越大...说着,说着,想着,想着,变身话痨的明矾忽然停了下来。
菱角分明的脸上出现了一丝无言。
他忽然想起来了,原身之所以出来寻仙,是因为他天赋太差,在部落中是最弱的一个,弱到什么程度呢?
就部落中五六岁的孩子,力气都比他大!
同样的生长环境,他差了同族人太多太多,就他那个看上去温婉可人,模样清秀的小妹,一手都能将他像个小鸡仔一样拎起来...不用怀疑,原身曾经就无数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倒不是他小妹对他不好,只是觉得好玩而已,毕竟一个七八岁的小娃娃,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明矾目光黯然,原身的记忆冲了上来,忽然就没了说话的心思,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好久都没恢复情绪。
玄都一直都没看他,笔挺的跪着,目不斜视,他说话时不见他,他沉默下来之后,也不见他。
许久之后,明矾方才缓了过来,看了一眼没搭理他,跪了已经不知道多久的玄都,他转身离开了。
没多久,抱着一堆模样奇怪的草根,草又走了回来,然后又出去了。
干柴,石板,枯草,木棍,水...一样样的东西都被他一趟趟的搬了过来,在旁边以凹陷的石头为锅,生起了火,将草根,水,草放了进去,煮了起来。
神农尝百草,分五谷是大功德,但并不意味着在神农出现之前,人族就得一直饿着肚子,不知道吃什么。
洪荒中是有很多东西可以吃的,在饿极了的情况下,几乎什么东西都可以吃,在付出了无数的性命作为代价之后,一些简单的可以吃的东西也就被传开了,只是没有系统的整理,因此不得功德,也未被宣扬。
明矾找到这些草,草根都是可以吃的,并且味道还不错,因为灵气的滋养,堪比后世千百年人参。
火焰升起,石锅沸腾,浓郁的香气飘出,明矾吸了吸鼻子,很是陶醉,以树叶做碗,倒了一碗,走到玄都面前,递了过去:“给,吃吗?”
玄都依旧没动,甚至眼睛目光都没朝着那碗汤看一眼,明矾试着将汤往玄都嘴边倒,他没张口喝也没拒绝,随着他的动作,汤水滑入喉咙,也算是不答应,不拒绝。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明矾...你在这里多久了?”
“这山中有仙吗?”
“你一直都这样跪着吗?”
“你不渴不饿吗?”
明矾一边喂玄都喝水,一边询问,意料之中的,玄都依旧没有回答,他也不介意,自顾自的说开了。
玄都,人族,心向仙道,见山拜山,请求仙神收下自己,每到一座山前,为表诚意,先跪一年,一年没得回应,就去下一座山,如此周而复始,直到最后被太清圣人收为徒弟。
当初在听到这个传说的时候,他就有些好奇,玄都那个时候还只是个普通人吧,见山拜山,先跪一年,其他的说,就说这跪的一年,他不吃不喝吗?
普通人几天不吃饭喝水,早都死了吧?
他怎么能支撑得了一座山一年的?
而且,膝盖跪的久了,长时间不动,就会僵硬,稳定,一年时间下来,怕是后面根本就站不起来了!
若是有神通,法力,道法在身也就罢了,可在传说中,拜师太清之前,玄都还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他是怎么完成这一切的?
诸多疑问,在见到玄都之后,也就有了答案。
玄都不是普通人,在拜师太清之前,他就不是。
这一点,从他膝盖下的杂草可以看出他已经在这座山下跪了许久,而观其精神面貌,依旧强大,这根本就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一月后。
玄都不理他,明矾也不生气,后面的日子,在玄都旁边搭了棚子,算是临时的家,然后收集水果,草,草根,俨然一副要在这里生活的模样。
“哎,我说,你还要在这里跪多久,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山中肯定没有仙神,否则早就出来了,不然我们走,去下一座山?”
明矾手中拿着一颗青色的野果,看上去像是没成熟,实际上,果肉甘甜,清脆,一口咬下,汁水四溅,香味浓郁,味道很是不错。
“哎呀,不好意思,我给你擦擦。”吃着野果的同时,一不小心将汁水溅到了玄都的脸上,明矾连声道歉,伸出衣袖,给玄都擦干净,随后很是遗憾的继续一边吃一边说道:“哎,可惜,你这情况也就只能喝点汤,这果子,你是吃不了了。”
玄都终于是有了动静,眼角微微一抽,注意力在他手中果子上略过,随后落在明矾身上,目光很是复杂。
明矾看到了,嘿嘿一笑,将果子伸到玄都面前:“你想吃吗?给。”
玄都眼角再次抽动,喉咙滚动,却还是没说话,也没动口。
等了片刻,明矾手都有些酸了,见玄都不吃,也就收了回来,自己吃了起来,口中嘟囔:“我说,寻仙就寻仙,何必如此折磨自己?”
“拜师而已,不至于这么卑微吧?”
说实话,他有些不理解玄都,就算是为表示自己的诚意,见山拜山这没问题,可不至于在拜山的过程中,一句话也不说吧?琇書蛧
他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了,没人跟他说话,都快无聊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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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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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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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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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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