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到的酒,今天下午喝着酒玩游戏,脑子跟不上,昏沉不知仪态……
昨天晚上看的极限挑战第二季林志玲那一期,黄渤对林志玲说的那些话……
根据字幕,我下了101次求婚。
那是本小说,我初中时看过,整体故事更简洁了一些,毕竟那时候我是初中生,太难的也理解不了,只知道那个故事真的很美,很美。
反正也没人看,我复制过来应该没关系吧。
第101次求婚
叶倾城
我第一次向朱颜求婚那年,她只有18岁。
她是董太婆的外孙女,来外婆家过暑假,我家与董家毗邻而居,我是家中老三,哥哥们去游泳,不肯带我。我追到门口哇哇大哭,她在隔壁听见了,就过来问:“小弟,你哭什么呢?”
朱颜问明白了,便自己带我去,经过冰棒摊的时候,还给我买一根红豆冰棒。我问她为什么叫朱颜,她便说给我听:“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她只说了一遍,而我就记住了,并且永远不会忘记。
她每天都带我去,每天给我买一根冰棒,我因此觉得全世界人只有她最好,就跟她说:“朱姐姐,等我长大我要娶你。”她答应了,却又马上说:“等你18岁,我就36岁,比你妈妈还老,你还要娶我吗?”
我想了一个晚上才终于做出回答:“愿意。”大清早就兴冲冲地想往外跑,妈斥我:“去找谁呢,朱姐姐已经去北京念大学了。”
再见朱颜,我已14岁,是羞涩的少年,常穿一条被磨得淡白的牛仔裤,因为喜欢那种我自己没有的沧桑。朱颜那年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这次回来,是因为董太婆过世,回家奔丧。见到我,
她轻轻将我一抱:“长大了。”我全身的血都涌上了脸颊。我去参加丧仪,她向我恍惚地笑,好像没有看见我。我便在她身边站定。在人们为董太婆盖上白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肩上的重量,侧过头,是朱颜伏在我肩上哭了。隔着衣服,我分明地感到她眼泪的重量,应该是冰凉的吧,却仿佛烛油般滚烫,一滴滴打在我身上,竟是疼的,我很想为她拭泪,可是,没有勇气,便只有站得笔直,任我的肩一滴滴承受了她的泪,第一次那样强烈地感觉到身为男人的骄傲和力量,和她的女人的柔弱。此后三四年没见过她,我也渐渐不再想起。高考、读大学、结识女友,大学生活斑斓多彩。有段日子学画,兴兴头头地为小女友画,画完了她看了半晌,道:“不是我嘛。”怎么不是,海军蓝的裙,飞扬的长发,笑起来冰淇淋将融的软与甜……我蓦地—凛,这的确不是她,这是朱颜。
好像刹那间懂得了自己少年的心情,明明是初初相识,难道就已是永别?子夜醒转,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我不甘心。”
写写撕撕用了半本信纸,因为不知道该叫她什么,最后我到底大义凛然地在抬头写上“朱颜”,连名带姓,像叫校园里亲密的女生。我已经18岁了,算得上是成年人了,该有资格与她平起平坐了吧。
然而信才投进邮筒我就后悔了,她有什么记住我的理由呢,却仍是每天两遍地看信箱。不久放了寒假,大年初一大雪铺天盖地,街上几无行人,我却冒雪去了学校,一看到信,我的心就狂跳起来。
除了朱颜,还有谁当得起这样妖媚的字。抬头一句“小弟”亲切而遥远,仿佛她在久远的童年喊我。
而我与她,其实已是长相识了。
每天无论多忙,我都会给她写信,不是求她帮忙,也不是叫她为我排忧解难,只是要告诉她,好像说给自己听,好像她的胸中跳动的是我的另一颗心。也喜欢在灯下一页页翻她的信,信纸、便条、资料纸、废打字纸背面,是她的随意也是她的平常心。可是都是一样的,抬头的“小弟”,字里行间的云淡风轻,说不出的体贴入微。她的细丽的字,与我粗重的笔迹一道放着,截然不同,却又分明紧密相连。
那年秋天,我决定做一件大胆的事。是朱颜来开的门,我把手里的红玫瑰一伸:“生日快乐。”
她疑感地看着我,忽然深吸一口气:“小弟!”她只及我肩际,细细地打量我,良久道:“真是雕栏玉砌应犹在。”琇書蛧
但是朱颜并没有改,笑容依然,唯多点沧桑意味,说着她美丽容颜下的底蕴。坐在她的宿舍里,捧着她给我倒的冰水,忽然觉得,一年来纷纷扰扰的心,定了下来,那年我19,朱颜28。
她带我去游览。爬香山,她问我:“你行吗?”依然是大人对孩子的不放心。我笑一笑,不说什么,三步两步爬上去,反身拉她,她神色讶然:“小弟,你真长大了。”是的,已经长大到可以追求我心爱的女人了。回程,她是累了,闭着眼大盹,头渐渐落到我肩上。我的手一点点伸出去,终于轻轻搂住她。车一个巨震,她滑过我怀里。温暖的身体与我紧紧相贴。快到站,她醒了,笑着抬头看我,正遇上我大无畏的目光。她吃了一惊,脸慢慢地,慢慢地烧了起来。那一刻,我明白地觉察到,那一瞬间,她是在把我当男人看了。
时间飞跃,转眼假期就过完了。临别的晚上,她帮我清理东西。我想问一句重要的话,却没有勇气,终于我问:“朱颜,你喜欢我吗?”她温和地说:“像你这么优秀的男孩,谁会不喜欢呢?”啊,她终于对我说了喜欢。
第二天下午我到了家,晚饭桌上,母亲忽然说,“咦,你去了北京,怎么没有去看你朱姐姐?听你朱伯伯说,她要结婚了……”以下的话我都听不见了。
她的门半开着,可以看见她正坐在窗边,那晚有大而圆的月亮,月光下地微微忧伤的脸容,仿佛若有所思,她所想的东西,我无从知道,再没有一刻,我那样强烈地感觉到我与她之间时间的天堑。
她是成年人,而我,还是孩子。
朱颜看到我,吃了一惊:“咦,你没回去?还是,又来了?”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她:“你要结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一楞,然后笑了:“有什么好说的。”我忽然大声地说:“可是,可是,你说过你喜欢我的。”
朱颜脸色大变,她怔怔地看着我。我在她膝前蹲了下去:“你爱那个人吗?”她缓缓地摇头:“这种年代,这种年纪,说爱不爱,实在是很可笑的。”“既然你不爱他,那么给我时间,给我三年时间,三年以后我就毕业了,我就可以娶你了,我,”我的声音突然哽住了,“我,我喜欢你。”
朱颜勉强张嘴,似乎想笑,可是忽然间泪水倾泻而下:“我还一直以为是我的错觉。原来,原来是真的。可是,我哪有时间给你呢,我已经28了,三年后就31岁了。我怎么能拿我的幸福来赌一个少年的诺言。小弟,回去吧。”
我轻轻地,无限绝望地问:“你真的喜欢过我吗?”
她点了点头:“是,我喜欢你。”
我以为这就是永别了,念书、毕业、找工作,一点点舔净自己的伤口,挂牵着千里之外朱颜的喜与悲。
一天,在公共汽车上,迟迟的,我认出熟悉的背影,明知不可能,我还是脱口而出:“朱颜。”她转过身来,对我静静地笑,竟真是朱颜。
四年时间过去了,我已23岁,年纪渐长,遂不动声色。她32岁,眼角初生皱纹,然而风韵更胜当年。我们随意地聊着,知道她离了婚,又调回本市,她给我留了电话号码,我们从此便淡淡地来往着。走在街上,喜欢在橱窗里看我们的侧影,我的高大和她的娇小,如此相配,看不出任何的差距。一日,我邀她到我的宿舍里坐坐,屋子窄小,她在床上坐下,打翻了一个木盒“咦”,她蹲下去,我听见她的声音变了调:“这是什么?”我也蹲下去:“这是冰棒纸,14年前你买给我的。一天一张,一共是38张”,她的呼吸突然间急促起来,我轻轻说:“你记不记得,我九岁那年你就答应过要嫁给我。你现在还愿意吗?”我开始每天给她送花,大束大束的红玫瑰,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嫁给我。”朱颜始终避而不见,我送了98束后,她终于约我出来见面,开口道:“小弟,我已经决定要嫁给一个50岁的丧偶男人了。”我的心整个沉了下去,“为什么,从九岁那年开始,我向你求了100次婚,你还是不能被我感动?”
她沉默了许久:“不是因为我不能被你感动,而是因为我已经感动了,有一段时间我真的想这样嫁给你也好。但是,我也23岁过,我也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人,我相信你的情意,可是到你32岁的时候,一切也许都会改变。而到了那时,我就真的老了。对不起,小弟,我输不起。”
朱颜已经走了,我久久地坐在咖啡厅里,好久,听见邻桌的收音机里,主持人正在播送热线电话的号码,突然一阵热浪涌上心头,我冲向最近的公用电话,按下了号码。
电话通了:从当年第一根冰棒,到14年后最后一朵玫瑰,她始终是我心中唯一的新娘,广漠世间我愿牵手的伴侣。隔开我们的,是时间,时间真的是不能战胜的吗?我问:“我应该爱她吗?”
放下电话,我立刻去了隔壁的音响商店买收音机,颤抖地调准频道,屏息,仿佛等待上帝的裁判。
第一个电话:“你应该爱她。”第二个电话:“她应该爱你。”好像全世界的电话都为这个频道响起,此起彼落的,是各种各样的声音。
“时间不是理由,有理由的还叫什么爱情!”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大赌,做个负责的好男人,让她敢于下注,让她赢。”
而最后的一个电话:“再向她求婚!”
这时我已站在朱颜门口,收音机的声音是从她房里传出来的,传出来的还有她的啜泣声。而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敲门,准备我的第101次求婚。
前半截是我自己分的段……故事也大致掠过,不敢再去看,心会很累的。
下午我翻过钱包,里面有一张自制的卡片,那是我高中时制作的,那是一个和我交流没有100个字的女人,我只知道她的名字:税弋娟。很美的名字。
那是第一个对我说:“我爱你”的人。
我可能真的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名字,尽管我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样子,她的信息是真是假,但是我真的忘不了。税弋娟。
电影看了,很狗血,但我想看的也不会是那剧情,看的是黄渤和林志玲之间的东西。相亲但不可相爱。
这几天总是想起这种感情,多么相似的小人物的爱情。
在上一本书我提及到有一个招上门女婿的事情。她的名字也很美,哈,多么像林志玲……她自己说身高不矮,身材很不错,外表挑不出一点的毛病。
小人物的爱情总是最简单的,只是简单地看着一个人好,那就真的是够了,真的是足够了。在最后的时候,她笑着嘲讽说:“没有野心?这算是最大的优点???”
谁知道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
我真的只是简单的希望一个完美的女人很美好的生活下去……
上门女婿……我压根就没有想做这个东西,那是什么?
……或许我真的是太自作多情了……我只是想安静的待在她身边,上门女婿?她不需要那种东西,我希望能够守在她的身边,等待着她寻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然后,我会安静的离开,没有野心,是这个最大的关键……
是不是闲的蛋疼……小人物的自作多情,她是谁?富家千金,尽管身边的人都在说这就是骗子……但是那又怎么样,敢死队3中那个话多年迈的雇佣兵不是说了吗:“单程路也比没有路要强”……
人呢,活着要有目标,没有目标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就像今晚新开的末日人机智能,第三次挑战提莫难度成功,玩诺手难度,100%,不是100%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后来8连跪,明白了,自己当条咸鱼还是不错的,1%难度通关。
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爱情,说起来容易,其实哪有那么简单……
时间对于任何事情都是最大的敌人,时间这种鬼东西……
现在晚上老是幻想,或许是梦境,看见自己爱的女孩就在身边,就真的心满意足了……
这算是家庭环境影响吗……总是将女孩当成艺术品,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女人……话说我现在好像还是接近不了女性……
切,小人物……电影不过是电影……脾气那么好的女孩怎么可能会有呢,恐怕还没接触就那么跑了吧,就好像《微微一笑很倾城》一样,世界其实真的很大很大,哪有那么巧合的事情呢……
时间过去,初恋,曾经令人印象深刻的事情,儿时的好友,都随之逝去,如果现在这些事物出现在面前,又有谁能够一眼看出呢?
宿舍谈论德州死人事情,德州学院,又是年少轻狂,打架……
打架这玩意,都一把老骨头了,还这么上头,年轻不懂事打个架就算了,十八成年,成年了还是个小孩脾气……
都是惯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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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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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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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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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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