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奶爸的田园生活>第四百二十七章 网络小说大神
  总的来说,这是一趟让人有点累、但绝对非常愉快的旅游。

  程赫做向导,带着妻儿和小舅子,以及小舅子的同学们,经过了几天辛苦但很愉快的山路,终于是到了去年发现的那座宋朝官员的墓址附近。

  回想这几天,一路山青水秀、鸟语花香,蓝天白云,晚上星空点点,趣味无比。虽然走山路有点累,但收获可不是坐在教室里看着书能得到的。

  白天赶路,晚上休息,随时再开个音乐paty,一趟旅游简直如诗如画。

  白倩的身体状况倒还行,一路过来没有急行,累了就休息,倒没有什么不适的。反而一路之上,各种神奇美景让她应接不暇,屡次感叹没白来。

  在视频里欣赏美景,和身处于美景之中,那感觉可太不一样了。

  几年间不能行动,这一趟出门,差不多就给补上了,那种心满意足真是没法儿形容。

  特别是身边有时时守护自已的老公,有活泼可爱的孩子陪着,这样的旅行对她来说,简直完美。

  至于白行俊,这一趟练手之作的纪录片,实在是让他受益颇多。有时候简单一件事情,但是换一个方面去拍摄,去想问题,能得到完全不同的效果。

  眼看天色已晚,程赫让大伙安营扎寨,休息好了,明天就去看看那座南宋的官员坟墓。

  其实真没什么可看的,就是山里一个石洞,里面一些简单的陪葬物而已,而且都已经让考古专家们带走了,没有什么很好看的东西。

  他们都不是历史专业,哪懂看什么历史研究价值,也就是看个热闹罢了。

  来这一趟,其实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

  天色已晚,此时他们身处在一处比较高的位置,俯视着远处金色的夕阳,掩映在葱郁的树林之中。

  山间鸟鸣阵阵,树叶被微风吹得娑娑作响,薄雾渐起,风景美得让人挪不开眼。

  其实,到这么高的地方后,只要一坐下来,就不会感觉到热了,这几乎是天然的避暑之所。

  现在,不用程赫开口,他们已经知道要怎么做了。找石头垒灶的垒灶,捡柴的捡柴,有些人还学会了认一些野菜,准备今晚来个野菜蛋花汤了。

  今天捡了一颗鸟蛋,可以开开荤了。

  捡野菜的人发现运气不错,还找到了一丛蘑菇,问了程赫知道可以吃后,今晚的汤又多了一道鲜味。

  程赫让他们先弄着,他自已去看看,看能不能弄条鱼。

  今天中午休息的地方,没弄着什么好吃的,又懒得去太远的地方,所以大伙都吃得比较将就,自带的饼干面包、喝点清水什么的,将就吃了一餐。

  所以,晚上他就特意休息在一个溪流附近,看看能不能弄到一些。

  程心心说道:“爸爸,我跟着你去。”

  迈开小短腿就跟上。

  程赫说道:“你不累啊?这也要跟去?”

  白倩说道:“她还累啊?她脚都没怎么沾地,就像长在你身上了一样,她怎么会累?”

  可不嘛,程赫心疼女儿,都没怎么让她下地走路。这会儿,人人都很累,唯有程心心可精神了。

  白行俊是随行摄影师,自然也得跟上——然后他就看到了让他惊艳的一幕,原始刺鱼法。

  程赫拿着柴刀,随手砍了一根大拇指粗的树枝,削整齐以后,将一头削尖,这就是他刺鱼的武器了。

  这招他用过多次,不过这一趟还是第一次展示,所以一击而刺到鱼的一瞬间,白行俊几乎要当场献上自已的膝盖。

  这姐夫真是个神人啊!

  看他那个样子,似乎世上的任何角落,都饿不死他。

  以前他看荒野求生的时候,还挺佩服贝爷的,觉得那真是个猛士,什么都能吃,再困难的环境,都能活下来。

  但是现在看到了姐夫,他觉得贝爷似乎略有不足——他会的烹饪手段太少,逮到什么只吃生的,而姐夫还会各种烹饪,起码能吃得更舒服不是!

  这姐夫,真是太厉害了!

  程赫在溪流边等着,这里的鱼不多,也不大,斤把重的都半天见一条,等凑了三条后,他将鱼斩好清洗了,去掉了内脏,带回去。

  等程赫很没事人一样的拿回了鱼,白行俊立即帮他大呼小叫的宣传,宣传他刚刚刺鱼时,那有如神助的一刺。

  这样的身手,在哪都饿不着啊!

  程赫笑而不言,忙着自已的去。今天这里有三条鱼,就吃烤的吧。他把三条鱼分开穿了起来,上面涂上油和佐料,让人帮着掌着。

  烤鱼不能太大的火,要不然,皮烤糊了,里面还没熟,得拿高一点,鱼不停的转运,让受热均匀,这才能烤得好。

  这么新鲜的鱼,自然河溪生长,刚刚抓到就拿来烤了,就这新鲜劲,也可以多加几分啊。ωωω.χΙυΜЬ.Cǒm

  没多大一会儿,鱼就闻到了香味儿,那边野菜蘑菇蛋汤也煮好了,一个男学生掌的厨,白倩烧的火。

  如今,她对做饭这些,可以说是越来越熟悉了,别的不说,起码看都看过那么多次了啊。

  虽然还是就着饼干面包,但是有了烤鱼和热汤的加入,这一顿晚饭吃得舒畅无比,极大的缓解了疲劳。

  山路难走,虽然那座古墓要明天才能到,但是看着也就在对面山上,看着挺近的,手机都能拍到照,而且还很清楚。

  闲下来的人们,就开始对这个墓主人产生联想,议论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有些什么样的生平。

  去年那些考古专家们虽然揭开了这座墓主人的身份,但是正因为历史资料里所说的那点凤毛麟角,就更拉开了人们的好奇心。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除了唱唱歌外,他们也聊一聊宋朝的一些有趣历史故事。

  正聊得高兴,突然有一个刷着手机玩的男同学惊喜得大叫一声:“哇哈哈哈哈……”

  把其余人都吓了一大跳。

  看到其余人投过来的目光,这位男同学立即举着手机解释道:“愤怒的榴莲回复我了,他真的回复我了!你们看看,你们看看……”

  别人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一个个看他那个半疯的样子,露出鄙视的目光来。

  那男同学便也回击一个“你们没救了”的表情出来,一边摇头,一边说道:“这么出名的大神,你们居然连他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你们真是没救了。”

  闲聊阶段,白行俊支好了摄影机,也加入了话题:“老马,什么大神啊?看你那个样子!”

  这位同学叫马明山,他看着一圈同学们,一脸不屑的说道:“你们就没一个人看网络小说吗?”

  “切……网络小说……”

  一听这话,几个人都转开了脸去,表示不感兴趣。

  倒是两个女同学很有兴趣的说道:“我们看网络小说啊,但是不知道什么愤怒的榴莲啊,我认识《花千骨》的作者。”

  马明山便兴趣十足的给她们科普:“你们看的,估计都是女频的小说,我说的这个愤怒的榴莲,是个男频的作者,写历史的,大神,很厉害的……”

  “是吗?那倒是有可能。”两个女同学点头说道。

  马明山一提起这些,满脸浓厚的兴趣,不管别人愿意不愿意听,他都滔滔不绝的开始说自已的:“这位大神作者啊,写的历史文,叫《上门女婿》,穿越宋朝的。八年了啊!写了八年多,你们想想,人的一生,有几个八年?”

  不关注网络小说的人,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但说到“八年”,还是很让人动容的。

  不管做什么事情,哪怕是网络小说,能坚持八年的,都不能让人小看,都值得让人尊敬。

  两个女同学也很是敬佩,惊叹道:“八年啊?我的妈,那得写多少字啊?那看得完吗?”

  “八年是八年,但是只有四百多万字啊,你不知道,这就是他传奇之所在。哪怕他只是一个月更一章,甚至一季度跟一章,照样能在销售榜前列!很厉害的,因为他写得好啊。”

  “一个月?一章?那看什么?粉丝不是早跑完了吗?别人一天更新一章,还要被读者嫌慢要寄刀片呢。”女同学果然起了好奇之心,问道。

  马明山科普的兴趣非常浓厚,说道:“这还不止呢!今年五月,他突然多更新了几章,开始求月票,然后就拿到了月票榜、销售榜第一,整个站都惊呆了。”

  一般的书,哪能有这样的?几天不更新,书就无人问津了!高下立见啊!马明山对自已的偶像作者更是佩服,仿佛别人得了荣誉,也跟他有关系一样。

  不看网络小说的人,都不太懂这里面有些什么,但是那两个女同学倒是知道,纷纷说道:“厉害厉害,一个月更一章,还能拿销售榜第一,他的粉丝很铁啊。说说,老马,你贡献了不少吧?”

  马明山很是得意的说道:“不多不多,也就三个白银盟主而已。你们不知道,那个月有好多盟主,都是像我这样,搞几个号去盟的。”

  女生们立即攻击他:“我去!三个白银盟!平时让你小子请客吃饭,你都不带这么爽利的!作者是女的吧。是漂亮妹纸吧?比我们漂亮?”

  “去去去,男的,都结婚了!”

  “你真是个脑残粉。人家只是回复你一下,你就激动成这样的。回复你什么了?诶我说,你这出来了,还整天抱着个手机玩啊?”白行俊大致听懂了,跟着奚落他。

  马明山一脸的反以为荣,说道:“我刚刚把这里的那个宋朝官员墓的图片,发了个朋友圈,他就回复我了。”

  “所以呢?”

  “唉,跟你们说话,一点意思都没有。这位历史大神啊,他对这位宋朝官员很有兴趣,他的《上门女婿》完结了,下一本书,还写历史,就写这位大官员,这就是他刚刚回复我的,你们清楚了没?”马明山摇头晃脑的说道。

  “切。”所有人都表示不相信。

  “真的,他就是这么说的,他说他对这位官员很感兴趣,有写他的想法。”马明山点开了手机朋友圈,力证自已没有吹牛。

  没人搭理他,他自已一个人展开了大联想:大神作者那么多粉丝,只要他真的写这位宋朝官员,这座墓就得火啊!而灵感是由他提供的!

  这是多大的机缘!

  他立即给愤怒的榴莲回复过去:真的吗?榴莲姐,你如果真写这个,开书的那天,我给你一个黄金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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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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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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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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