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行是繁体字,第二行是简体字。
周围的人们顿时叫了起来:“小姑娘,你第二行字都是缺胳膊少腿的,这可不好!”
沈禾马上拱手说道:“这位大叔明鉴。我也不是故意写错字,而是小二哥学问有限,实在是记不住那么多比划的字体,我这才改良了一下,方便没读过书的人认字。要说读书,自然还是要规规矩矩按照原先的字体写的!我这只是无奈之举,还请明鉴!”
那位大叔听了沈禾的话,这才点点头说道:“小姑娘还算懂事。小小年纪就写出了自己的风骨,难得难得。不知道小姑娘是……”
那个大叔原本想问沈禾是哪家小姐的,可是一看沈禾身上破旧的衣服,顿时说不出来了。
沈禾马上懂了对方的意思,顿时不好意思的说道:“我父亲原本是个秀才,前几年过世了,我的字都是父亲教的。”
只好把所有的原因推给自己的便宜老爹了!
周围的人们顿时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即便是如此,也已经是神童了。
可惜是个女孩子,不然……
太可惜了!
沈禾此刻完全没有觉得有多可惜,她心底各种庆幸自己三岁的时候,被妈咪死活逼着练习书法,给自己找了那么多字帖临摹。
如果不是前世临摹了那么多作品,只怕这辈子只能做个睁眼瞎了!
果然,没有一项才艺是多余的。
那个掌柜的打赌输了,倒也光棍,直接点出了五十文钱就要递给沈禾。
沈禾摆摆手,说道:“只是一点小事情,不值当认真。这位大叔说的对,做学问就是要扎扎实实,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偶尔为之还可以,真正用到实处的还是夫子教的学问。”ωωω.χΙυΜЬ.Cǒm
那一群人见沈禾年纪小小,说出的话跟大人样,顿时刮目相看了起来。
等跟大家都混熟了之后沈禾终于提出了自己的问题:“诸位伯伯叔叔,你们看我这笔字还能过眼么?”
“能能能,小小年纪就有风骨,太难得了。”刚刚批评沈禾的那个大叔马上开口说道:“比起我们镇上的学院里的夫子也不遑多让了。”
沈禾微笑着提出了自己的第二个问题:“那如果我想找份抄书的活计,能不能行呢?”
周围的人们一怔,第一次见女孩子抄书的。
不过她这笔字还真是写的不赖。
这个时候,人群中有一个人开口说道:“我知道镇上周员外家的老夫人最近在求佛经,不过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去写。小姑娘这笔字蛮不错的,倒是可以去试试。”
沈禾马上冲着这个人作揖行礼:“多谢叔叔提点。”
那个人见沈禾这么懂礼貌,马上说道:“这样吧,你过去周员外家,就说是我封二介绍过去的。”
这个时候掌柜的开口了:“小姑娘,你多谢谢这位封二先生吧!他可是咱们镇上书院里的先生。”
沈禾大喜,再次作揖:“多谢夫子。”
得了消息,沈禾转身就去周员外家毛遂自荐了。
一开始周员外家不让进,报了封二先生的名号,才让进去。
周员外的老母亲信佛,一直都想找人好好的抄写佛经。
可是这种内眷的事情,秀才童生们都不好意思接,担心被人说有辱斯文赚女人钱。
不担心影响身份的吧,字又写的差。
所以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选。
沈禾也知道说再多废话不如直接写一手字,因此等老夫人来了之后,沈禾就直接挥毫泼墨,默写了一段金刚经。
再次感谢化身恶魔花的亲亲老妈,逼着自己练字的时候没少临摹佛经,所以沈禾背诵默写一段佛经,也是信手拈来。
那老夫人看沈禾写完,顿时喜不自胜:“哎呀呀,小姑娘这一手字写的真不错!这一手簪花小楷,一点都不比秀才公差多少。”
沈禾内心早已经泪流成河:是啊是啊,我练了二十多年的书法啊!
周老夫人看了看沈禾身上的衣服,心里就多少明白点了。
这是个苦命的孩子啊!
能练出一手好字的孩子,出身必定不会太低,现在落魄成这样,也着实令人心酸。
周老夫人当即让人给沈禾重新备了一身衣服,说道:“这字我认可了,我这里有《金刚经》和《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你大概什么时候能抄写完?”
沈禾掂量了一下,说道:“如果只在这里写的话,我去掉来回的时间,大概需要十天左右。如果带回去写的胡,只需要六天。”
周老夫人顿时犹豫了一下,说道:“那你家里……”
“回老夫人的话,我已经自立女户,跟家里没关系了。”沈禾甜甜的笑着。
周老夫人觉得心里更难受了。
这得难过成什么样子,才能把孩子逼得自立女户?
“那好吧,你带回去抄写吧。”周老夫人说道:“越快越好,但是绝对不能出错!”
沈禾用力的点头。
“我先支付你五两银子做定金。抄写完之后,再付你五两银子,你看怎么样?”周老夫人问道。
沈禾马上站了起来,对周老夫人行礼:“多谢老夫人!”
离开周员外家门的时候,沈禾身上的那套衣服已经换下来了,手里还拎着两个包袱。
一个包袱放着笔墨纸砚和半新不旧的衣服,一个包袱放着老夫人给的些吃食。
沈禾往回走的时候,心底很开心。
这是她在这个世界上赚到的第一桶金。
她相信靠着自己的双手,肯定还能赚到更多的钱。
沈禾再次感激上辈子亲妈逼着自己学了那么多才艺,这辈子终于都用上了。
往回走的时候,沈禾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了王二叔,差点把王二叔给唬的站不住了。
“啥?你会写字?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过?”王二叔问道。
沈禾回答:“我以前不出门,都是在家里用棍子练习写字的。三岁的时候,父亲就已经教我背诵三字经千字文了,我不仅能背还能写的。”
王二叔觉得自己简直出现幻觉了。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救了个小神童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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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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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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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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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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