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机场。
一辆颇为显眼的奔驰商务车便停到了唐欢面前。
上飞机前,剑奴就通知唐欢会有车来接他。
这老小子——怎么好像在燕京比在白城更吃的开?不简单呐。
车上走下一名四十来岁的斯文男士。一看也不是当司机的主儿。可一下车,他仍是小跑到唐欢跟前,一边自我介绍,一边帮唐欢拿行李。
唐欢微笑道谢,坐上了后车厢。
而不远处,那之前主动搭讪唐欢的妇人怔怔看着眼前这一幕。喃喃自语:“原来真是个大人物啊。”
这接机待遇。
这接机人的素质,以及对唐欢的态度。无一不显露出他的不凡。
“难怪看不上我…”妇人自嘲地笑了笑。低头钻进了计程车。
中年司机驱车驶出机场,沿途也没什么交谈。很本分地开车,目的只有一个,将唐欢安全送往目的地。
他对唐欢的了解很有限。
但仅仅是那有限的了解,也足够他给予唐欢高度重视。
白城危机的最大功臣。
票房神话的创造者。
在白城,他的官场人脉已经达到了令人窒息的地步。
尽管白城只是一个副省级城市。最大的那两位首长,也只是副部级领导。可他很清楚,那位少壮派的政坛猛人西北王,却与唐欢有着非常不错的私交。
以上种种。
连三十岁都不到的唐欢,已经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巨大蜕变。足够让中年男士慎之又慎了。
“我们要去哪儿?”唐欢点上一支烟,笑问道。
有钱了。烟也从以前的二十一包变成了软中华。口感醇正,不愧是国烟。
“一家私房菜馆。”中年男士解释道。
唐欢点点头,也没多问。闭目养神起来。
现在的他并不轻松。
工作上有压力。生活中,又或者说私事上,也并不通畅。
凤凰与秦老师那不共戴天的仇怨,始终萦绕在他心头。剑奴那老东西一句迟早陷进去。也不得不让唐欢未雨绸缪。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唐欢感觉自己的颈椎病要犯了。
抵达目的地。
是一间市中心并不显眼的私房菜馆。
绕过一条幽静的胡同,菜馆门口悬着两个灯笼。灯光昏黄。一点气派都没有。
可唐欢迈入大门之后,那前台迎宾的旗袍女郎。倒是让他眼前一亮。
其实迎接方式也并不隆重,可光是看那旗袍女郎的气质和底蕴。唐欢就基本知道这家菜馆不简单了。
绝对不是三流私房菜馆。
菜馆没有大堂。穿过前台之后,就是包厢了。
整个菜馆分两层,包厢也就七八个。没有丝毫喧嚣的痕迹,静谧的环境十分雅致。为客人提供了极好的私人空间。
中年司机将唐欢送到包厢门口,便毕恭毕敬地离开了。
他只负责接唐欢,接下来的饭局,可不是他有资格参加的。
进去端茶倒水都没戏。
唐欢很有礼貌的向中年男子点头道谢,这才敲了敲包厢房门。
咔嚓。
刚一敲响,房门就开了。
迎面走来的是一个穿着打扮十分普通,可长相却英俊得有些过头的男人。
三十来岁。
身上有一股潇洒不羁的气质。眼睛很亮。身材高挑修长。嘴角的那一抹笑容,更是给人极强的感染力。
“唐欢?”
英俊男人试探性地问了一句。
“是我。”唐欢点头,然后迟疑道。“你是?”
“叶知秋。”男人伸出手,自我介绍道。
叶知秋?
六大天王之一的绝世强者?
明珠头号花花公子?
唐欢微微错愕。剑奴那老东西要引荐的人,竟然是他?
“唐欢快进来喝酒!”
包厢内传来剑奴明显喝得有些哈皮的嗓音。
老东西,真是一点前辈风范都没有。
唐欢摇摇头,与叶知秋寒暄两句之后,便一同进了包厢。
包厢外的走廊其实并不特别。跟很多私人会所差不多。可一进包厢。唐欢就被这匠心别具的设计给震撼到了。
绝对出自大家之手。
颇有点鬼斧神工的意境。
看来这菜馆老板也是有境界的人物啊。
包厢内算上唐欢就三人。却满满一桌的美食。做工精美,色香味俱全。而且一看都不是普通货色。造价不菲。
也不奇怪。
叶知秋那是顶着明珠头号公子哥名声的大少爷。m.χIùmЬ.CǒM
他吃饭哪顿少得了十个菜?
不铺张浪费就不符合他的作风了。
尤其是瞧着剑奴一把揽住叶知秋猛灌酒的姿势。唐欢忽然感慨。大长老啊大长老,你眼拙了吧?这叶知秋才更像剑奴吧?
我这么低调内敛含蓄——跟他有半毛钱关系?
“你小子装什么秀气?”剑奴一巴掌拍在唐欢后背上。“来,喝一个!”
唐欢哭笑不得。只得举杯痛饮。
酒过三巡。剑奴起身去尿尿。却有点一去不复返的意思。也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了。有尿不尽的肾功能障碍。
包厢内一下子只剩初次见面的二人,气氛颇有些尴尬。
不过好在叶知秋交游广阔,为人也很洒脱。唐欢也见惯了各种应酬场合。双方很快就通过技巧化解了微妙的尴尬。聊了起来。
“唐老板厉害啊。才短短一年,就从名不见经传达到现在的高度。真是了不起。”叶知秋很真诚地赞美道。“我想四九城那几位大爷,现在肯定正生闷气吧?”
开口就点破了唐欢在四九城的尴尬处境。倒是让彼此更加敞开了心扉。
“叶少大名,我也是如雷贯耳。”唐欢笑了笑。来了一波商业互吹。
短暂的接触。唐欢对叶知秋有了全新的定位。
才思敏捷。口才一流。不仅洒脱不羁,也拥有卓越的智慧。能跟剑奴撒开了喝酒,也能跟唐欢交心。
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最重要的是。这小子非但长的帅,还是新一代六天王之一。
致命的是,人家身上没半点傲气和架子。
这些年来,他肯定没少扮猪吃虎吧?否则当他入选六大天王时。白万里会如此的不可思议?
从这一点也能看出,叶知秋是以真性情对待唐欢。并未伪装什么。
“唐老板。交个朋友?”叶知秋端起酒杯,微笑道。
他说得轻描淡写。可唐欢却感受到了真诚。
交个朋友?
若真是交了这个朋友,那肯定就不会是狐朋狗友了。
唐欢微微沉凝了片刻,随即举杯道:“有福同享。”
叶知秋痛快一笑:“实在!”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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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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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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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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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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