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晓晓像去年一样很早就开始扫货。
空间里囤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
吃的穿的用的全部都一应俱全。
甚至连锅碗瓢盆,棉被暖炉,大件的家具,动物马车等等等等。
孟晓晓看着满满当当的空间,安全的感觉不禁油然而生。
她上次离开孟家村的时候提醒了曾红红和孟铁牛。
让他们自己家里多囤一些物资。
还有两个工厂都要派人好好看着。
因为很有可能被人盯上。
不过他们工厂做的辣白菜辣萝卜等小吃其实很容易过冬,所以提醒自己厂里的工人没事自己家也可以备一点在。
这样只需要一坛子菜,有时省着点吃可以供一家人吃个一两个月都没有问题。
而镇上的人似乎也是这么想的。
进入秋季以后,小贩手里的辣白菜就越来越好卖。
遥记得刚刚开始的时候还是一小坛一小坛进的货。琇書蛧
现在大多数人都按照最大坛的来进了。
似乎镇上的居民也注意到了。
这种小菜特别好放,一般只要不是夏天,可以放很长很长时间。
于是大家也都想到过冬的时候可以用。
就连子安说里摆着的小菜也来不及摆出来,就总是被人一抢而空。
可能大家都知道这小菜的妙用了。
而这也忙坏了曾红红他们。
甚至隔壁有一整个村不种别的,光种大白菜这一种货物。
他们知道孟家村开了一个工厂,有多少大白菜都收。
而白菜又好活又好种,于是整个村子的人都只种大白菜这一种作物。
作为最大的供应村,他们也有一定的好处,就是可以直接跟曾红红这里订购。
趁着冬天不能出去,老孟家就蜗居在镇上的大宅子里。
过着神仙般的日子。
当然,除了孟子健一个人。
因为孟晓晓要求他把算术学好,因此孟子康每天吃完早饭就揪着孟子健的耳朵去教他学算术。
同样去听的还有除了孟晓晓外家里所有的孩子。
而孟子健每次一学完算术,孟晓晓就会扔一堆的账本给孟子健看。
孟子健本来以为自己已经考中秀才了,就没有人会逼他去书院读书了。
结果书院是不用去了,可是家里又成了第二个牢笼。
而且外面漫天飘雪,他跑都没地方跑。
孟晓晓也同样被钟灵韵抓着学习各种药材知识。
好在孟晓晓过目不忘的能力,总是一学就会。
钟灵韵也很满意,觉得这个便宜弟子没有白收。
最重要的是住在这里特别舒服。
好吃好喝好玩。
尤其是吃的,孟晓晓时不时就会做一些前所未见的菜色。
她吃的也不亦乐乎。
关键是她居然用辣椒做菜。
他们药王谷的人也种过这种作物。
但是是用来当草药的。
哪里像孟晓晓这么猛,直接就用来当调料使。
关键还贼好吃。
而孟晓晓每天把学好的知识系统化的又教给孟晓花和双胞胎她们。
就当是给自己复习了。
虽然几人没有她学的快,但是也能掌握个七七八八。
尤其是双胞胎。
学什么都很快,而且领悟能力也比较好。
就是有点懒,不仅聪明的地方像孟子健,不好的地方也像孟子健。
而孟晓花就没有她们几个学的这么快了。
好在她像奶奶,自信乐观,没有妹妹们聪明,那就多读几遍多记几遍。
不管是算术还是药理,她都比其他人要多学上几遍。
一整个冬天,老孟家就沉浸在这良好的学习氛围中。
过了年孟晓晓就九岁了。
孟晓远十五岁。
孟晓花十四岁。
双胞胎十二岁。
虽然孟晓远和孟晓花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但是看周氏没有发话,家里就默契的谁也没有提。
孟晓晓知道,周氏看上去是个普通的乡下农村老太太,其实是见过世面的。
她知道以孟子康的能力,是绝对不可能蜗居在这一个小镇上的。
这一年的秋闱,孟子康中了,他们举家就准备搬到京城里让他去京城的学院读书了。
老三和老头就留在镇上忙活生意。
她要带着所有的孩子们一起去京城见见世面。
那他们的婚事也会比现在更上一层楼。
这就是为什么她一眼就相中了锦娘这个大户人家的婆子。
因为她可以教几个丫头规矩。
到了京城以后,如果孟子康高中了,那他们老孟家就彻底是从山沟沟里走出来了。
到时候免不得要跟京城里的人家打交道。
而孟子康结交的人就算京城里那些不全都是权贵或是大户人家,好歹对方也都是知书达理的人吧。
那对他们这些泥腿子来说提前学好礼仪就非常有必要了。
要不然不管是招待客人上门还是去别人家里做客,都很容易就惹了笑话。
不得不说老太太的打算还是很有必要的,目光也远的很。
只是几个小姑娘学起来就比较痛苦了。
不过令孟晓花还有双胞胎惊讶的是孟晓晓居然学起来很容易。
而且跟她们比起来,一点儿也不痛苦。
其实是因为孟晓晓在现代的时候学过形体和跳舞。
所以这些规矩礼仪对她来说也不是很难。
跟从小野惯了的孟晓花等人完全不一样。
就这样冬天就在大家的嬉嬉闹闹中过去了。
任凭外面雪下的昏天地暗的。
老孟家的宅子永远是一派春暖花开的样子。
不仅有孟晓晓捣鼓种作物,还有钟灵韵种药草。
不知道的进来还以为闯进了哪家的桃花源了。
而沐风,也联系上了自己暗地里培养的势力。
甚至调派了自己的最得力的暗卫过来。
当得知自己的小主子在失联近一年后重新联系上他们的时候,这些人不知道有多兴奋了。
天知道他们这一年以来是如何战战兢兢的过日子的。
沐风亲自选了一男一女两个侍卫,改变了身份,进了老孟家的门。
一个是侍女,一个是小厮。
孟晓晓知道这两个是沐风派来的暗卫。
于是欣然收下了。
对外就说是在牙行买的两个人。
而两人的身份其实也是在牙行过了明路的。
就算以后有人查起来,也没有什么好怀疑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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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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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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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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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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