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飞?
这两种情况都没有出现,当木云看着眼前的金衡时,他才发现,金衡静静的站在原地,并没有动弹一丝一毫。
他也一样,一样的站在原地,一样的没有移动过。
“这是?”
木云丝毫不怀疑自己刚才被攻击过,那种真实的感觉是骗不了人的,可为什么
“好了,走吧,活动了一下也饿了,我可是听我孙女儿说了,你天天给她带早餐的,走,带老头子去尝尝。”
在木云的人生中,一直是他牵着别人鼻子走,而这一次,让他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金衡的思路他完全把握不到,就更别提猜测对方的下一步了。
这让木云十分的不舒服,不是对金衡不舒服,而是对自己的本事太过于弱小而感到不满,木云并不讨厌这样的感觉,反而很喜欢。
他喜欢这种不自觉的鞭策,没有外力的鞭策,一旦自满,或者失去目标,木云感觉自己和行尸走肉没有什么区别。
常来的早餐店,老板很诧异木云这个常年自己来点餐的人居然会带一个人来,不过做买卖的人都是七窍玲珑心,见木云和一位老者前来,对对方的身份也能猜出个七七八八,很是熟络的对木云说道:“来啦,小伙!还是老三样?今天的小笼包都是刚出炉的,豆腐脑也热乎,对了,我最近新研究了一个杀猪菜,你也知道现在正是吃酸菜的时候,来点尝尝?这一次算老哥送你的!”
杀猪菜?
酸菜大骨头白肉血肠,木云一听这三个字,脑海里就浮现出这样的画面,紧接着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口水,老哥说的没错,东北人在大冬天里,吃上一碗热乎乎的杀猪菜,自然是极好的生活体验。
很多人都觉得东北人早上吃的油腻,或者吃的过于豪华了一些,其实木云倒不这么认为,身为一个纯正的东北人,他能明白那种一出门就冻掉下巴的感觉,养生是一回事儿,生活体验是另一回事儿。
但是木云也不是那种光考虑自己的人,虽然他很想吃上一晚热乎乎的杀猪菜,在配上几个馒头,让自己的一整天充满活力,可他现在不是一个人来的,身边还有一位金琦称之为爷爷的人,老年人可能早餐都喜欢一点清淡的。
这让木云打定主意,刚要开口跟小哥说要吃点清淡的时候,金衡率先开口说道:“来一碗杀猪菜!”xǐυmь.℃òm
“老爷子,杀猪菜”
金衡瞪了木云一眼,木云乖乖的败下阵来。
您请,您继续。
“好嘞!”
早餐店老板熟练的准备打包,就听金衡又一次说道:“不用打包,就在这吃。”
这句话木云可有点无法接受了:“老爷子,你看金琦还没吃饭,我一般都是带回去”
“不差这一顿,那丫头我熟,她单位里肯定放的全是吃的,我跟你赌一百块钱的!”
金衡都说这话了,木云还能说什么?除了一个大写的服字,木云想不出别的形容词。
既来之则安之,反正金衡替木云做了决定,木云也不矫情,刚好他也想吃杀猪菜,就对早餐店老板说道:“老板,来两晚,再来四个花卷,等一会儿我们吃完了在给我打包一笼小笼包,粥一会儿来碗皮蛋瘦肉粥吧。”
木云后面说的,是给金琦准备的早餐,金衡怎么说那是金衡的事情,木云还是不希望金琦吃太多的零食。
两晚热腾腾的杀猪菜,四个冒着热气的花卷,玻璃上是浓密的让人看不清外面的哈气,总之,这是一副很有东北特色的早餐店。
其实木云本来还打算客气客气的,只不过金衡再一次刷新了木云的认知,金衡吃饭的速度比他还快,这边菜还冒着热气,那边已经一大口送进了嘴里。
这真是那个仙风道骨的人?
这真是那个教自己拳法的人?
这真是金琦的爷爷?
哦,还别说,虽然金琦和金衡之间在吃饭上差别蛮大的,可上一回木云见到这样狼吞虎咽的人,也是金家的。
金俊。
果然是有遗传基因跟着的。
木云吃饭也喜欢狼吞虎咽,只是他有个前提条件,一般热的东西,他吃的慢一点,至于凉的,不到一分钟吃一碗冷面,这已经不算什么秘密了。
慢条斯理的木云和狼吞虎咽的金衡,两个人仿佛年龄都掉了个个,金衡连汤都没剩下,一口气全干了,之后放下大碗,长出了一口气,用纸巾擦了擦嘴,满足的说了一个字。
“爽!”
木云觉得用纸巾擦嘴有点不合情调,金衡要是用袖子擦嘴,那才叫真正的完美。
“爷们吃的咋样?”
早餐店的老板这时候拿着一壶热水过来,同时还有两个杯子,静静的放在两人桌子上,给他们两个人一人倒了一杯,说道:“我口重,做菜比较咸,喝点热水,要不然嘴里全是盐。”
“老板,你都知道你做菜咸,为什么不少放点盐?”
问问题的是金衡,这句话让老板很窘迫的回答道:“嗨,爷们,你不知道,我在这开店儿都快二十年了,街坊四邻的早就熟悉了,都是好这口,我要是哪天真的做淡了点,他们还吃不惯了,其实我也知道盐吃多了不好,这不,给你们降降那个什么,体内盐的含量。”
“有没有用我是不知道,我自己吃习惯了,可别人不习惯,总得替人家考虑考虑。”
“这些饭菜都是你自己做的?”
“当然了,饭菜还是吃自己做的放心,别人卖的总是加这加那的,我不喜欢,不如我这原汁原味,哈哈,好了,爷们,不说了,那边来客人了,吃着,好吃再来!”
“懂了么?”
等老板去招呼客人,金衡在桌子上扔下了一百块钱,起身离开,木云赶忙追了上去,刚出门,金衡就问道。
“不太懂。额我就是觉得,这饭钱给多了,还有,爷爷,你社交是真厉害。”
木云实话实说,他的反应让金衡大笑:“小伙子,你知道我教你的拳法叫什么名字么?”
“不知道。”
“随意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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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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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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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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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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