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罗高义惹事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的伤也已经还好很多,可脸上的青紫痕迹还是没有消散,翻个颜色更深,像是牢牢地生根发芽一样。

  顶着这副脸孔,他穿梭在知情中,得到了一连串的鄙夷的目光。

  对这样的目光,罗高义从原先的愤怒,逐渐到变得面无表情,心脏变得强大。

  到了饭点,饭菜依旧很差,一锅玉米糊糊和一盘萝卜干,还有一些野菜团子。

  罗高义拿了两个野菜团子,闷不做声就要离开,却有一只脚挡住他的去路。

  “都是因为你,我们知青点的民名声才会差,还得村民对我们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想去扯点青菜吃都不清,天天吃萝卜干都吃吐了。”陈兰月不断抱怨,脸上满是嫌弃。

  叶向露叶附和,“明天连萝卜干也没得吃了。”

  低头咬了一大口野菜团子。

  董永昌吸溜吸溜的喝着玉米糊糊,不看罗高义,阴阳怪气的嘲讽。

  “村里人现在觉得我们知青就是蛇蝎,见到我们就跑,就怕被缠住,这一切都拜你所赐,害得我们在生产队里头都抬不起来。”

  包包子和丰弘义没有说话,皱着的眉毛透着这他们对罗高义的不喜。

  曹宜人翻了个白眼,很敢说,“罗高义,咱们粮食都是一样的,凭什么你吃得多,院子里的活你一点都不干,坐着等吃就行,你不觉得不公平吗?”

  把筷子扔在桌子上,瘪了瘪嘴,“分开吃吧。”

  曹俊逸优雅的吃掉最后一口野菜团子,环顾了一下四周,表情严肃,“十二个人在一块吃,每天都要争论谁多吃,谁少吃,大家都不愿意吃亏,不如我们分开吃,这样大家不都不会有怨言。”

  人多都是事,每天都要争吵一番,很烦。

  村长给的粮食就快吃完了,以后的粮食都要靠大家挣工分换粮食,能者多劳,换的粮食自然也多。

  他力气大,挣的工分自然也多,如果粮食还是放在一块吃,有的人偷懒,挣得工分少,吃得多,那他就吃亏了。

  就比如罗高义和董永昌,这两个人光吃饭不干活,净想着偷懒。

  养妹妹可以,但养一些无关紧要的人他不乐意。

  再者就是,最近他想开个小灶,偶尔吃荤,可不能便宜别人。

  包包子眼前一亮,惊喜地抬头,甚合她意!

  连忙举手,“我赞成!”

  每天偷偷摸摸的吃肉,特别不难受!

  她想正大光明的吃!

  丰弘义看了她一眼,“我也赞成。”

  杨燕、施元武等人也不想吃亏,也纷纷赞成。

  在一起吃饭,太憋屈了。

  “我不赞成!!!”罗高义拔高声音怒吼。

  被宋云起踢了几脚,身上疼痒难耐,手脚无力,肚子时不时的抽动,感觉五脏六腑都坏了,这都过去半个月了,一点好转都没有。

  根本打不起精神干活,就算能干活,挣的工分也少的可怜。

  就凭那点工分,他是养不活自己的!

  吃着大锅饭,最起码有口饭吃,能吃个七八分饱。

  曹俊逸冷眼看他,就像看一个跳梁小丑一样,冷笑一声,“大家都赞成,就你一个不赞成,少数服从多数,你不愿意也没用。”

  他的耐心已经到了极点。

  罗高义一听气炸了,觉得曹俊逸看不起他,故意跟他作对,猩红着眼,面目有些狰狞,环顾众人一眼,嗤笑一声,“都想分开吃?也不看看我们知青点什么条件,连个灶台,就一口锅,十二个人轮流做饭,要轮到驴年马月,也不用上工了,就在家里排队做饭得了。”xǐυmь.℃òm

  就一口锅,这么多人做饭确实成问题,众人皱眉。

  见没人说话,罗高义得意地笑了笑。

  呵呵,看你们还嚣张。

  还没得意两秒,就被啪啪啪的打脸。

  曹俊逸突然开口,“锅少不要紧,大家可以自由搭伙吃饭,也可以一个人,我先说,我跟宜人一起吃,锅我不用,我有办法弄到锅。”

  钢铁厂的厂长以前跟他爹是好兄弟,想弄一口锅还是很简单的。

  丰弘义也表态,“我跟包包子一块。”

  包包子一脸懵,呆萌的看着他,“我同意了吗?”

  “你想跟他们搭伙?”丰弘义腹黑的瞥了罗高义、叶向露一眼。

  包包子立即摇头,她才不要跟这群各怀鬼胎的人一起搭伙呢。

  比起他们,还是他靠谱点。

  “还是咱俩搭伙吧。”

  “搭伙过日子?”丰弘义坏笑,故意逗她。

  包包子双手环胸,凶巴巴的瞪他,丰弘义笑着低头,给自己嘴巴拉上拉链。

  就这样,在罗高义傻眼中,曹俊逸和曹宜人搭伙,包包子和丰弘义搭伙,剩余的其他人搭伙,谁都不要他,到最后,他只能自己搭伙。

  想闹也没用。

  大队长根本不会管。

  罗高义站在原地,思考着人生。

  从被人巴结的知青队长到如今这般田地,用了才用了一两个月的时间,还真是让人……。

  他到底做错了什么!

  为什么所有人都要这么对待他!

  ……

  自从在医院一战成名后,夏沫成了翻译圈炙手可热的人物,很多人都想见见她。

  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才能让洋人落荒而逃。

  关于夏沫的容貌和身世真的很邪乎。

  有人说,她双目獠牙,是个女生男相,长得很粗犷,很吓人。

  洋人是被她吓跑的。

  也有人说,夏沫是个中年女人,以前留过学,成分不好,必须举报!

  确实有人举报了,但夏沫家世清白,又加上在医院说的那些慷慨激昂的话被传到上面的耳朵里,没人相信这话,上面也没派人调查。

  也有人是说,夏沫是个漂亮的小姑娘,可惜这个传言没人信。

  相熟的人站出来解释,别人也不信,就认死理。

  从那之后,很多人工厂需要找翻译的,就直接找夏沫,导致她变得很忙。

  忙,却充实。

  收入颇丰!

  白送的钱,不要白不要。

  一天接一单,一天就能赚五十以上,好的情况下,她一天接了两单,赚了一百多块。

  短短半月的时间就赚的盆满钵满,轻轻松松赚了一千多!

  是普通人几年的工资!

  别人都以为她工作很累,其实她是躺赚!

  会英文的人很少,稀缺资源很吃香,高回报的日子还多着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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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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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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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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