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近一看,这不是宋家那小子吗?
他怎么在这?
宋云起眼尖一眼就看到了回来的杨静怡,乖巧的跟杨静怡打招呼,刷好感。
“婶子好。”
打了个招呼,杨静怡压抑着心里的疑惑,把夏永安拉到一边询问。
夏永安一五一十将上午发生的事全盘托出。
闻言,杨静怡啪的一声将手上的砍刀扔在地上,气的胸膛一鼓一鼓,“赵红娟太不是个东西了!”
夏永安连忙安抚,给杨静怡顺气,“别生气,生气老的快容易伤身。”
“我已经狠狠的把她打了一顿,出了口恶气,估计这几天走路都要一瘸一拐。”
听到这,杨静怡总算舒服了一点。
赵红娟跟她八字不合,从小到大就不对付,凡是她喜欢的东西都要插一脚。
记得她跟夏永安处对象的时候,被赵红娟瞧了个正着,紧接着赵红娟就不断的在他们面前晃悠,看上了夏永安,准备跟她抢对象。
永安性子直,直接挑明,把赵红娟羞辱了一顿。
从那之后赵红娟也尝试过接触夏永安,可每次都被夏永安躲开
讨了没趣,赵红娟直接转移对象,瞄准了公爹的大哥家的儿子。
就这样他们居然成了亲戚。
可这亲戚的关系一点都不融洽。
因为赵红娟不停的闹腾,导致公爹和他大哥的关系非常僵,几乎没有了往来。
两家人虽然只隔一墙,却如同相隔万里。
记得上次她儿子夏富贵还欺负沫沫来着。
沫沫傻了的那四年里,赵红娟明里暗里拿着这事来攻击她,嘲讽她,戳痛她的痛处。琇書網
“我留了宋云起在家吃饭,咱们整几个好菜款待款待他,今天如果不是他,这事就闹麻烦了。”夏永安从屋里拿出半只熏好的野鸡,准备做土豆炖鸡。
“是该好好谢谢他,今天煮个米饭吧。”
正好可以给孩子们改善改善伙食。
“行。”
杨静怡和夏永安热火朝天的做着饭,另外一边却是另一种景象。
夏沫津津有味的吃着羊奶果,顺便分给了宋云起一点。
前些天她跟夏永安进山,发现了几个阴阳不良的羊奶果,又酸又小,很难吃。
不过听爹说成熟透的羊奶果非常甜。
夏沫好奇的催生了一下,催生后的羊奶果个头很大,饱满诱人,吃起来非常甜,一点都不酸。
自此夏沫一发不可收拾,每天都要吃上几颗。
瞧见夏沫吃的满嘴都是汁水,就连下巴上也都是。
宋云起掏出手帕刚准备给夏沫擦,就见另一只黑黝黝的手抢在了他的前面。
杨家旭熟练的给夏沫擦脸擦手,仿佛做过千万遍。
发现这一点的宋云微微皱眉,嘴抿成一条线,桌子底手紧握成拳,手指已经捏的发白。
突然想杀人怎么办?
心里默默念叨,杨家旭是沫沫的哥哥,他未来小舅子。
宋云起极力克制自己的情绪,深吸一口气,扯了扯嘴角,浅浅的微笑挂在脸上了。
不急,他们还小,有的是时间相处。
现在最主要的就是在未来岳父岳母面前刷好感。
开饭后,宋云起帮着端碗拿筷子。
今天的饭菜非常丰富,一大盆的土豆炖鸡,还有一盘的土豆丝,三合面馒头,大白米饭,量都很足。
闻到肉香,大房和三房手里的红薯饼子顿时不香了。
狂吸几口肉香,咬几口饼子。
饭桌上,夏沫低头啃着鸡肉,吃着正香,突然碗里突然多了一块鸡肉。
这块鸡肉没有皮,骨头多肉少!
夏沫歪着小脑袋看向宋云起,他怎么知道她最喜欢吃骨架上的肉!
带骨的肉越吃越香,她最喜欢吃。
别人都是喜欢吃鸡腿,而她却不一样,喜欢吃肉少骨头多的。
就连爹娘都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
夏沫心里很纳闷,宋云起给她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感受到夏沫投来疑惑的目光,宋云起顿住,冷汗不停地往下流。
糟糕,他忘他不现在是宋教授了,习惯性的把她最喜欢吃的夹给她。
惊慌只是一时的,宋云起很快想到打消她疑虑的办法。
宋云起接下来夹的全是骨头多肉少的鸡肉,让人很容易看出他喜欢吃带骨头的鸡肉。
杨静怡有些纳闷,“宋小子,你咋光吃骨头多的鸡肉啊。”
那鸡块上就一点肉,他还吃的津津有味。
等的就是这句话。
宋云起说道:“我喜欢吃带骨头的鸡肉,越多越好。”
“还真是稀奇,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呢。”杨静怡无法理解。
吃鸡不就是吃鸡肉吗?
往嘴里扒饭的夏沫眼睛一亮,遇到知己了呀!
本以为自己喜欢的东西不叫独特,应该不会有人跟她一样,没想到今天让她碰到了。
对宋云起的好感蹭蹭的往上涨。
吃完饭后,宋云起本来还想着在夏家呆一会,谁知道坑孙的爷爷找来了。
依依不舍的告别后,在回家的路上,宋云起黑着脸,一言不发的往前走,理都不理宋老爷子。
心里冷呵几声,你就是来拆台的。
“云起,你等等我啊。”宋老爷子在后面小跑的跟上。
这小子不知道咋回事,见到他来接,瞬间黑了脸。
宋老爷子刚追上去,宋云起就加速甩开他。
落在后面的宋老爷子摸了摸鼻子,实在搞不懂这小子为啥生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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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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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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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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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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