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家里有好多东西没有置换,要去买些新的。新房子盖好之后,还没那么快能用上,至少这几个月里,宋明还是得弄来给家人用。
以后新房子盖好了,要是用的顺手再搬过去。
此外,他们还要带宋少宗去县城见识一下世面,给他添置衣服和日用品。
宋少宗穿着宋明的这一套衣服已经两天了,很不舒服,宋明都看他憋的难受。
周围的人都是瘦小的身材,只能给宋少宗买新的。
还有一点,宋少宗到时候要生活在后山里,生活上会有很多的不方便。
宋少宗说他会自己建造木屋,楚安达拍着胸口说要给他买一些木屋里的用品和建造工具。
从宋明村里到县城,也要两个小时的车程。
宋少宗在车上的时候,就已经很坐不住了,到处张望,观察。
他对车的行驶原理、音响、空调、甚至连自动摇窗都非常的好奇,宋明能解释的都给他解释了。
宋少宗看窗外的景色,也是一阵阵的感叹。m.χIùmЬ.CǒM
那些高架桥,高楼大厦,甚至宽敞的马路,在宋朝根本就不可能见到这样的场景。
好在楚安达的车速快,路上也不怎么塞车,他们很快就来到了县城最着名的一座大商城。
这座大商城是县城最有名的,有钱人才会逛的商场。
本来,宋明说去普通的店铺买东西就好了。
但是,楚安达豪气地发话了。
“这种等级的商场,能花几个钱啊,你们尽管花钱,这次所有的花费都归我头上!”
的确,对长期生活在一线城市的楚安达来说,宋明老家县城依然很落后。
所谓的大商场,也不过是一线城市的小商场。
听着楚安达的豪言壮志,宋明“哈哈”大笑着,说道:“既然老板发话了,那我们不多花点钱,都不好意思了!”
林小雨的脸上也有了笑容,虽然她老是说宋明吝啬爱钱,其实她何尝不是,不过藏的比较深而已。
宋少宗走进大商场,就被商场里面那些豪华的装饰、明明晃晃的灯、以及琳琅满目的商品,弄花了眼。
商场里人来人往,男男女女衣着风格各异,这些都让他目不暇接。
宋少宗看到扶手电梯时吓了一跳,觉得是一个怪物,人站在上面,就好像被怪物带着送往它的血盆大口一般。
楚安达给他解释了电梯的远离,宋少宗脸色才好看了些。
当他转眼看到墙上的走马灯时,一脸的慌张,那些大型会动的东西对他来说,是一种震撼。
楚安达和宋明两个人,轮流给宋少宗讲解这些东西的用处,以及它的大概原理。
良久之后,宋少宗才一一消化了。
不得不称赞的是,宋少宗的接受能力很好。
也许,在飞僵到旱魃的改造过程中,也将他的思想和智商都有所改善了。
宋明和楚安达带着宋少宗去男装店买男装,林小雨自己在女装服装店里逛。
虽然,林小雨不像一般的女孩子那样爱打扮,但是她对这些漂亮的衣服也是没有免疫能力的。
他们四人分开逛,楚安达、宋明和宋少宗在大型连锁的快时尚品牌里,那里什么东西都有,可以全套备齐。
就连宋明自己都忍不住买了两三件舒适的衣服。
柜台排队买单的人有点多,宋少宗好奇地在店里看来看去,当他的眼神从服装店门口看出去的时候,斜对面有一间店吸引住了他的目光。
那间店的店门装饰看上去非常的古朴,里面卖的东西都是古董之类的旧物和文玩。
宋少宗眯缝着双眼,他甚至能看到一些属于他那个时代的用品。
他看到宋明他们还没有弄好,心随所动,一个闪身,就走到了那家店的门口。
这家店远远不如刚才服装店的热闹,店里只有一对母女在逛。
售货员在柜台那里,给他们拿东西看。
这两对母女热烈的讨论着,所有人似乎都没有发现宋少宗的到来。
“这一个玉吊坠我觉得应该适合美女,玉是温润的,可以养人,女性佩戴特别的好。这可是真正的和田玉呢,有证书的,新疆那边的老玉。”
售货员热情地给他们介绍着。
母女中的母亲,胖乎乎白嫩嫩的,穿着一身改良式的旗袍,全身上下穿金戴银,两只手都是手镯的那种富态之人。
她嫌弃地看了一眼那个玉吊坠,阴阳怪气地说道:“这玩意儿看上去假的要命,一点都不绿,多少钱?”
售货员笑容满面地说道:“女士,这是真的和田玉,证书我都可以拿给您看。价钱的话,一口价八万八。”
中年妇女“哼”了一声,不屑地说道:“太便宜了,绝对是假货!我看上去是只配戴假货的人吗?来点别的好东西!”
售货员赶紧堆起笑脸,开始夸奖中年妇女。
“真货倒是真货,我们店不会卖假货的。只是这个的品级,肯定是不配女士您的。
女士的面相一看就是大富大贵之人,我想起来了,有一个镇店之宝,真的很适合女士您。
你们稍等一下,我去柜台里面拿。”
“妈,我想买一支玉簪,穿龙凤袍的时候,就可以插在头发上了。”
听到女儿提出的要求,中年妇女对售货员说道:“你那个镇店之宝,是什么来的?我女儿要的是玉簪。”
售货员眉飞色舞地说道:“太巧了!我们的镇店之宝,就是一支玉簪!”
宋少宗在店里到处看着,突然售货员从柜子里拿出的那件物品,吸引住了他的目光。
那是一支玉簪。
玉簪一只手那么长,通体碧绿,焕发着一种清澈的通透感,线条流畅,美好的让人移不开目光。
那一对母女看到玉簪,眼睛都亮了起来。
“好喜欢啊,那是一只小蝴蝶耶!”
年轻女人惊喜,低呼出声来。
宋少宗看到玉簪的瞬间,整个人好像被针扎到了一样,眼神闪出了一阵凌厉的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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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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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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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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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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