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秋虽然是个女孩子,但读书的天分非常之高,她并没有专门读书学习,就是小时候跟着沙摩柯他们几个一起玩耍时,顺便听老师讲课,但她反而是沙家学问最好的。
她自告奋勇来接手这个工作,也是有她自己的用心,因为马谡连续露了两手,让她对马良更加感兴趣。
马谡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少年,都让沙秋佩服不已,她对书生的感官大为改观。
兄长沙摩柯对马良赞誉有加,甚至开玩笑说,要把她嫁给马良来笼络他,虽然被她红着脸否决了,但她心里面好像多了点什么,经常冷不丁冒出一个想了解马良的冲动!
因为她的读书天分颇高,成就也不小,觉得读书也没有什么难得,沙秋对书生颇有些不服气,隐隐有与马良一觉较高低的想法。
沙秋每天过来,帮马良一起整理文案和各种资料,原本马谡也一直在帮马良整理文案的。
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沙冬不愿意待在这里,硬拉着马谡出去玩耍,他也只能遂了她的意。
单独面对一个大美女,马良刚开始有一些拘谨,但进入工作状态以后,就开始侃侃而谈。
他把蛮王府的一些事情,向沙秋交代得清清楚楚,很多在沙秋看来不好办的事情,但到了马良手里,就非常简单明了。wWW.ΧìǔΜЬ.CǒΜ
沙秋非常聪明,只有短短的几天,把这些事情都学的差不多了,也让马良刮目相看。
两人开始是互相欣赏,慢慢就变得配合默契,接着就到了眉目传情了。
人的感情,有时候特别奇怪,沙秋本来对马良没有什么感觉,但只是相处了短短几天,因为发现了马良的不凡之处,让她非常欣赏。
回去以后,沙秋脑海里想的最多的就是马良,其实,人最崇拜的,就是在自己擅长的方面超过自己的人,对沙秋来说,马良刚好就是。
沙秋以前要找一个大哥沙摩柯那样的大英雄,那是先入为主的缘故,就算是马良这样出色的书生,因为不諳武功,她也不拿正眼看他。
她自己本来也不会武功,反而是一个熟读诗书的人,按道理,有学问的马良,应该对沙秋更有吸引力!
如果沙秋真的找一个武功高强的人,也许是她的不幸!因为两个人之间没有共同点,他们的感情得不到交流,只能是凑合着过下去了!
现在沙秋因为与马良之间的交集,他们虽然只有数天的交流,就把两个人牢牢的吸引在一起。
沙摩柯要与蛮族长老们处理蛮王府和雄溪部落的日常事务,并没有时间一直陪同妹妹和马良的交结事务,但只要他有时间,就会过来看看。
马良与沙秋之间的情意情,沙摩柯看出来了,他心里其实非常赞同的,在那个时代,联姻还是笼络人才的一个重要手段。
沙摩柯不指望通过妹妹把马良留在蛮族,只要能够加强沙家和马家的联系,让他在关键时刻能够帮到自己就行。
马良的名声不小,沙摩柯前段时间在荆州游历,对“马氏五常,白眉最良”也是有所耳闻的。
最难得的是,自己的妹妹也喜欢马良,父母和沙摩柯可是为沙秋的婚事操了不少心,高不成、低不就。
沙秋已经过了十六岁,典型的二八佳人,在蛮族已经到了完婚的年龄,但她还没有找到婆家,这是非常罕见的。
现在沙秋与马良互生情愫,颇有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味道,每天早早就过来找马良。
沙秋作为蛮族女子,也是敢爱敢恨的性格,她早就和马良挑明了,非马良不嫁!
马良虽然并没有断然拒绝她的情意,但也告诉她自己有了妻室,对沙秋,却是保持了应有的距离。
马良越是这样温文尔雅,沙秋就对马良的好感越深,情难自已!
沙秋轻易没有动过情,现在对马良产生了深深的情意,自然不会轻易放弃,而且蛮族女子,并不在意名分,在意的是情郎的态度。
但马良似乎有些顾忌,沙摩柯甚至向马良暗示,妹妹沙秋并不需要他娶回家,就是作为外室也是可以的,但马良依然不为所动。
要说马良对沙秋这样聪慧美貌的女子不动心,那肯定是不可能!
但因为家里已经有正妻,马良给不了沙秋妻子的名分,这才掩藏了自己的情意!
虽然沙家也是遵循蛮族风俗,把名分看的并不太重,并不需马良明媒正娶。
要是以前,就算是把沙秋给马良做外室,只要妹妹自己愿意,沙摩柯就乐得成就了一段美好婚姻!
但现在沙摩柯成为了蛮王,他的家事就是蛮族的事情,一旦蛮王的妹妹做了马良的外室的事情泄露,那沙摩柯也没有办法向族人交代,说不定马良就成了蛮族的敌人。
这种后果沙秋也是知道的,她也害怕族人对爱郎不利,与马良的情意,也只有暂时搁置下来。
沙摩柯看着妹妹落寞的样子,心里也很难受,但他也没有办法,现在他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蛮族,他与整个蛮族共荣辱,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任性而为!
至于马谡和沙冬,因为年龄过小,对男女感情懵懵懂懂,就如同小孩子过家家一样,但在两人分别的时候,沙冬还是眼泪婆娑,马谡也双眼发红。
马良急于带马谡回去,除了害怕大雪封山,也害怕面对沙秋那双幽怨的眼神,而且他还有正事要办的,是家族的大事。
他尽心尽力帮助沙摩柯,可不是为了一己之私,虽然他也因此得到了沙秋的垂青,但家族的事情,还是第一位的。
马家河离武陵山有上千里的路程,马良和马谡沿着来路返回。
返回的路途比较熟悉,夜宿晓行,也是用了近二十天,才回到了熟悉的马家河畔。
闻到这熟悉的味道,马谡感到特别亲切,这次他离家两月有余,但因为被蛇咬伤后死里逃生,感受良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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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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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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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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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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