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驯鹿的帮助,前进的速度果然快了不少。
风凌语和团子还有金子一直坐在后面的车上,只需要时不时的调整驯鹿的方向就行。
不需要自己赶路,她终于有闲心欣赏起路上的美景。
披着狼皮披风,手里抱着暖炉,风凌语侧头目不转睛的看着外面。
但外面冰天雪地的,看久了也就没什么好新鲜了,反倒眼睛还疼。
所以后来风凌语就乖乖的在后面坐好,不再到处乱看。
应该是气温骤降的缘故,现在森林里是真的没有什么小动物在外面四处走动。
连飞鸟都很罕见,更别说其它大型猛兽了。
所以,这一路上都没遇到什么波折。
就是偶尔前路不通,需要风凌语把驯鹿收进空间,然后自己走过去。
有了驯鹿,风凌语白天除了吃饭的时候,几乎是马不停蹄的赶路。
本来驯鹿有些闹脾气,可在风凌语给它喝了些灵泉水后,它也就乖乖安静下来。
如此奔波了几天,风凌语终于看见了能出去的曙光。
她准备休息一晚,明天一鼓作气的出去。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第二天又毫无预料的刮起了大风雪。
和上次不一样,这次暴风雪是在白天突然出现。
动物对极端天气都有一定的敏感度,驯鹿一直在焦躁不安的跺蹄子,鼻子不断的大吐气,任凭风凌语怎么安抚利诱,它都不往前挪动一步。
团子和金子也没好到哪里去,一直对着风凌语急促的叫着。
风凌语此时也察觉到了不对劲,她回身望向后面,脸上一片凝重之色。
天幕像是被乌云分成了两半,一半是浓重的黑,一半是素雅的白。
可那黑色正在不断的扩张,以摧枯拉朽之势肆意挤缩白色。
鬓边的碎发飘起,拂过风凌语玲珑小巧的耳朵,风暴……就要来了!
可这一次,她并没有打算躲进空间去。
她今天一定要出了这林子!
趁着风暴还在酝酿当中,风凌语安抚好了驯鹿,毅然决然的往前走去。
这里地势高,等风暴来临,会是最危险的地方。
所以风凌语临时改变了路线,往山下走去。
顺着下面的河谷,她一样能到达草原。
大概行进了两个小时后,天色已经黯淡下来,四周都是阴沉沉的。
要知道,现在可是正午十二点,应当是一天当中天光最亮的时候。
凛冽刺骨的寒风就像刀子一般,把风凌语的脸刮得生疼。
她的睫羽还有额间的碎发上面,全部都是银白的冰晶,再加上那鸦羽般漆黑的瞳孔和娇艳欲滴的红唇,此刻她就像行走于山间的精魅一般,动人心魄。
团子和金子躲在她的披风底下,时不时的惊叫两声,两只幼崽被突如其来的天地变色吓坏了。
只有风凌语,在天地风云突变之中面不改色,目光坚毅的看向前方。
她还就不信,今天出不去了!
虽然有空间好吃好喝的待着,但谁会愿意整天待在深山老林里啊?
还是早点出去,把宝藏找到是正经。
……
肆虐的风雪里,有几个人影跌跌撞撞的奔跑着,身后时不时的传来追赶的声音。
其中一个人看着眼前的情况,心一横:“唯今之计,我们只有先进山了……这草原上一望无际,根本没法藏人……”
“那前面是一片原始森林,地势复杂多变,林木茂密,现在又下着暴风雪,影响视线,我们进去,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余下几人知道他说的是事实,眼下已经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了,要是再犹豫下去,那就真的跑不掉了!
“走,我们进山去!”
咬咬牙,一行人顶着风雪向树林里冲去。
“大哥,怎么办?前面的林子可是深山老林!”
被叫做大哥的男人脸上一道长长的伤疤,几乎横亘整张脸,再加上眼睛里的凶厉之气,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亡命之徒。
“怎么办?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给我追!”
“是!”他身后的人齐齐应声。
于是,今天的林子里更加热闹起来了。
风凌语翘着二郎腿躺在小车上,驯鹿优哉游哉的慢慢踱步。
她已经顺利的度过了最危险的暴风雪中心区域,到达了外围。
现在虽然还飘着雪花,但对比之前的大场面,这些已经不足为惧了。
拢好围脖,风凌语闲适的喝了一口奶茶,到了这里,已经用不着赶时间了。
远远地,她已经看见了草原的轮廓。
团子窝在她的身侧,嘴里一直啃着一个小骨头。
这个小骨头是风凌语专门拿来给它磨牙和玩耍的,团子宝贝的不行。
平时一直都是被风凌语给它妥善收着。
金子则蹲在团子的脑袋旁边,给它找头上的虱子。
本来它是想给风凌语找的,可是被她无情的拒绝了。
于是只好退而求其次,去翻团子的毛毛了。
团子和金子被风凌语压着,几乎是天天洗澡,身上肯定没有虫子。
金子找了一会儿,啥也没找到,于是磨着风凌语给了它一个苹果,乐滋滋的吃东西去了。
本来岁月静好的氛围,突然被远处的几声枪声给毁了。
风凌语倏然坐起,让驯鹿停下。
然后爬到一棵高高的树上,朝着枪响的地方望过去。
可惜,林木茂密,她什么也没看见。
她所处的位置虽然算是森林外围,可离着枪响的位置还有一段距离。
有一句话叫做,望山跑死马,就是这个道理。琇書蛧
她只希望,这次能平安无事的出去,她此行的目的是找宝藏,至于其他的,都和她无关!
不过可以预计的是,这林子里有其他人进来了,而且……
很不好惹!
这个年代身上有枪的人,要么是军人,要么……就是穷凶极恶之人!
可不论是哪种,对风凌语来说,都不是什么好消息。
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里,突然出现一个小姑娘,这太诡异了。
军队的人肯定会把她好好审问一番,可她本就是偷跑出来的,肯定不能暴露身份。
要是坏人那就更不好了,因为对他们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灭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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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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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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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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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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