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宋寻风听见消息后冲了进去,待看见脸色苍白的宋觅娇后,眼睛一热,差点哭出声来。
宋觅娇面无血色地靠着床头,看到宋寻风后先是一喜,见他眼角红红,忍不住蹙眉,声音虽虚弱,却格外严肃,“阿寻,男儿有泪不轻弹。爹爹获罪,生死未卜,你是宋家的男儿,不可轻易落泪!”
宋寻风这才把眼泪憋回去,站在一边有些手足无措,只反复问着:“阿姐你还疼不疼?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哪儿能不疼?
她到底也是被宋清正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什么时候被人用马鞭抽打过。
宋觅娇没答话,只摇摇头,问道:“水冬怎么样了?”
宋寻风对沈自熙已没了最初的敌意,他声音闷闷的,“三公子安排了大夫医治,刚刚人已经醒过来了,好在只是皮外伤,阿姐不用担心。”
屋里安静了一会儿,宋寻风还是忍不住,先开口道:“阿姐,我们家与镇国公府从来都是没什么来往的,沈自熙又……难不成,我们家还有什么是可以图谋的?”
宋寻风的担忧不无道理。当日家里出事,以前那些迎来送往,跟父亲称兄道弟的大人们,一收到消息便门户紧闭,要么便是称病不出,生怕宋家的事牵连到自己家中。这么多年的亲朋好友尚且如此,沈自熙诸般照拂,也怪不得他多心。
宋觅娇不愿多想,她摇了摇头,轻笑着自嘲:“眼下这光景,他要图,便也只能图我这人了。”
宋寻风攥紧了手,四下看了看,压低了声音凑到宋觅娇跟前,“我……不然,不然我去找瑨安大哥,他一定——”
瑨安是明阙的小字。
宋觅娇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愣了愣。
若没有这场祸事,明阙本该是她的夫君。
“瑨安大哥会想办法帮我们的。”
宋家和明家是世交,两家的婚事是一早就谈定的。所以宋寻风从小就跟着明确一块儿玩,关系一向不错。自然对他有所指望。
宋觅娇却摇摇头,“不要去。”
她偏头看向一旁,表情淡漠,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我已嫁进镇国公府,瑨安哥——明公子也定了新的亲事,我们不要再带累旁人了。”
许是为了宽慰宋寻风,宋觅娇硬撑出一个笑容,“沈三郎虽身体不济,但他……的确是个好人,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
“你也要,只要你没事,姐姐就放心了。”
宋寻风没再说话,只下定了决心,这辈子再也不要像如今这般窝囊。
***
宋觅娇伤得不轻,在凌雪轩养了七八日,这才好得差不多。她原以为沈宝璎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自己,却没想到这段时间她都安安静静的,甚至都没去晋氏那儿诉苦告状。反倒是晋氏听说了这件事,第二天就急忙赶过来,哭着说是她这个当主母的没本事,要宋觅娇多担待。
总之,这镇国公府的一切,都叫宋觅娇觉得奇怪。
主母不像主母,少爷不像少爷……
她养伤这几天,沈自熙也命人找好了一个二进二出的宅院,比起宋府是小了不少,但也比甜水巷那四处漏风的小屋子好了许多。宋寻风也知道自己不方便一直赖着这儿打扰,宅院过手的第二日就搬了过去。
宋觅娇放心不下,便用最后的体己钱给他请了个会点拳脚功夫的护院,好时刻看护他。原本还想安排个丫鬟的,却被宋寻风拒绝了。
沈自扬兴许也是被沈自熙吓狠了,大病了一场,在学堂见到宋寻风的时候心里发憷,竟主动避开他。
宋寻风的事算是安定下来,宋觅娇感念沈自熙的恩情,今天刚能起身,就想去沈自熙那边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忙的。
不想她刚穿戴好准备过去,房门就被人敲响了,她愣了愣,说了句:“进。”
来人个子高挑,穿着国公府婢女统一的衣衫,样貌虽普通,可身上却带着一股凌厉气势,根本不像普通的贴身侍婢。
迟刃十分恭敬地冲宋觅娇行了个礼,“奴婢迟刃,是三爷拨来照顾宋小姐的。”
宋觅娇听见她的称呼抿了抿嘴,她眼下已经嫁了过来,府上的婢女下人们自然该称她一声“夫人”,但她……
宋觅娇亲自上前把迟刃扶起来,语气温和,“有水冬照顾我就可以了,姑娘还是回去照顾三爷吧。”
迟刃低眉顺眼,说出来的话却不似看起来这般温顺,“奴婢是听三爷吩咐的,若宋小姐有不想要奴婢侍奉,可以直接同三爷讲。”
宋觅娇默了默,十分识相地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跟迟刃纠缠下去。她面目和善,轻笑着问道:“三爷这会儿在房里吗?”
迟刃说:“在的。”
“那我过去看看他吧。”
沈自熙屋子里比春日里还要暖和许多,他前几日又吐了血,脸白如纸地靠着床头,手里正拿着一本书在翻看,边上的下人端着药,一脸愁容,想劝又不敢劝,人都快急死了。
宋觅娇进来的动静引起沈自熙的注意,他翻书的动作顿了一下,却没说话。
“这几日光顾着养伤,忘记来道谢了。”
宋觅娇理了理衣裳,十分郑重地冲他行了个大礼,“谢三爷那日出手相救。”
沈自熙只扫了她一眼,又继续看书,敷衍地回了句:“嗯,知道了。”
随即又十分嫌弃地把书扔给应崇,“这书不好看,让人去寻些有意思的来。”
一旁端着要的下人这才找到话口,见缝插针地把药奉到沈自熙跟前,声音都在打颤,“三……三少爷,药已经热过两次了,若是再热……奴才怕失了药性。”
“你怎么还在这儿?”沈自熙脸色难看,下人抖得更厉害,“失了药性就给我倒了,不过……”
沈自熙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好玩儿的,直起身子,“你这么喜欢催人喝药,那这药你来替我喝。”
下人吓得直接跪在地上,碗里的药也荡了出来,“三少爷,奴才……奴才怎敢喝您的药啊!”
“怎么?你都不愿意喝的东西,却一天三次地催着我喝?”沈自熙打了个哈欠,“要么你喝,我饶了你,要么我喝,等喝完了再让应崇招呼你,自己选吧。”
寒冬里,下人却被吓出了一身的汗。这二选一,他只能抖着手端起那碗黑黢黢的药,眼瞧着就要往下灌,药碗却被一只素手夺过去了。
宋觅娇端着碗,拿起一旁的勺子舀了一小勺喂进嘴里,巴掌脸顿时皱成一团,“哇,当真好苦,难怪三爷不肯喝。”
她说是这么说,却转身走到床边,语气温和道:“但良药苦口,三爷不喝,身体怎能好起来呢?”
“你……”
“就当是我为了报三爷出手相助的恩情,往后您每日的药,我都亲自喂您服下。”m.χIùmЬ.CǒM
沈自熙没想到宋觅娇会来这么一下,怔愣之际,勺子竟已喂到了嘴边,他鼻尖萦绕着酸苦的药味,脑子里竟没来由地冒出一句:“三郎,喝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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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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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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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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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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