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座燕京城中,已经开始张灯结彩。
大好皇城,天子脚下,对于这等举国同庆的节日,自然也是无比上心,民众欢腾。
正月十四,平西王府的请帖已经送到了墨园,邀请姬昊天参加王府灯会暨老家主樊精忠的寿辰。
燕京众所周知,平西王府历年来,都是不过灯节的。
因为这天,也是樊精忠的寿辰。
而樊精忠已经卧病十年,如同废人一般,樊家子孙,还有何脸面庆祝?
今年却不同,姬昊天出手治好了樊精忠的病,于樊家来说,乃是大喜之事,故此,樊勋彰广发请帖,大排筵席,准备借灯节之际,庆祝樊老爷子大病康复。
许久之前,樊勋彰便有了大办宴席的计划,故此,自从年前开始,平西王府就始终在准备这场盛事。
府邸被修葺一新,满园尽铺红毯,从内到外的散发出一股喜气洋洋的气息。
……
眨眼之间,佳节已至。
这天一早,整个燕京城,都处在一种热烈的氛围当中。
天公不作美,这一日,满天阴云。
但仍旧无法掩盖节日的气息,爆竹声如同潮水,自一早开始,就在城内此起彼伏,经久不衰。
平西王府门前的道路上,净水泼街,红毯铺就,街道两边警卫林立,负责维持秩序,即便低调如樊勋彰,也在这日难得的张扬了一把,大手一挥,直接封路。Χiυmъ.cοΜ
朝中规矩,武将不可以带亲兵进城,一应防卫,由京都负责,但平西王终究是一方悍将,历年来御敌无数,早已被无数敌国视为眼中钉,故此,皇室特批,他可以带二十心腹入城,拱卫身侧。
此刻,二十名西境士兵位列道路两侧,威风凛凛。
樊勋彰心情豪迈,除却女眷回避之外,带领数十族人和下人在门前等候宾客的到来,他一生戎马,作为在京师当中,能有如此排场的望族,这一切,都是靠战功堆积起来的。
哪怕今日之事,会有人说他拥兵自重,恃宠而骄,樊勋彰都不在乎,因为樊精忠病愈之事,确实让他无比欣喜。
虽然排场不小。
但樊勋彰在门口站了许久,门前的街道上却沉默如水,毫无动静。
除了阵阵萧瑟的冷风,居然,没有一个宾客登门。
要知道,樊勋彰可是西境元帅,朝廷真正的股肱之臣。
虽然在朝中没有结党营私,但平素里,想要跟他攀上关系的人,绝对不在少数。
可今日,樊勋彰主动发出请帖,却不见一名宾客登门,这事,让他大出所料。
“父亲,我们平西王府,在华夏域内,已经算得上是名门望族,平素里,想要与咱们攀上关系的人,如恒河沙数,但今日我王府盛宴,却门楣冷清,此事,恐是有异吧?”
冷风呼啸。
一名身高八尺,仪表堂堂的威猛男子,看着街道两侧,被风略微吹动的红色灯笼,语气中满带着狐疑,向樊勋彰开口发问。
这男子名叫樊猛,乃是樊勋彰的长子。
年仅二十八岁,却已经是一军之长,常年随樊勋彰征战沙场,故此,一身悍然之气,算得上是樊家第三代中的佼佼者。
“大哥说的没错,今日乃是我王府举办的盛宴,固然有人借故推脱,但是按照常理,也该差人送来礼物,以表心意,可时至此刻,这长街上,却空无一人,仿佛,他们都是商量好了,要折我樊家的面子一般!”
樊勋彰身后,负手而立的樊家二子樊傲,也是一副深以为然的表情。
“莫非,是有人藉此在故意针对我樊家不成?”
樊猛见二弟同意自己的观点,眸子中闪过了一抹略带愤怒的神色。
平西王府名声远播,但其根基,终究在西境,多年来,手握重兵的樊勋彰明哲保身,从不会与任何重臣走的太近。
虽然看似平稳,但实际上,太过中庸,也就导致了平西王府虽然在西境只手遮天,但是离开西境之后,毫无盟友,在这燕京当中,连文官都不把樊家看在眼内。
对于父亲的中庸之道,樊猛早就已经有所不满,现如今,各地藩王四起,哪个不是家大业大,四处横行,唯有他们樊家,终日戍边御敌。
但是在战线后方,却地位低下,每每看见其他的王族子弟在燕京花天酒地,不管到了何处,都被人奉为上宾的时候,樊猛的心中都会萌生羡慕。
毕竟是年轻人,正是喜欢炫耀和攀比的时候,所以其他王子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他也想要拥有,但他常年驻守西境,虽然有一身统御兵马的才华,但是对于那些膏粱子弟们沾花惹草,提笼架鸟的本事,他却一样都不精通,不仅时常被人笑话成土包子,在这燕京,更是毫无知名度可言。
相比于其他那些不管去什么地方,都有人提前迎接,而且恭恭敬敬的藩王大吏家中的公子,樊猛就算走在大街上,都没人会过多的注意他一眼。
是故,樊猛十分不愿意放过今日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王族宴请,来的自然都是燕京城中的权贵之流,届时,自己只要跟在樊勋彰身边,挨桌客套一番,那么从今往后,谁会不认识自己这个将来会接手西境的平西王世子?
到那时,这燕京城内,还有几人敢对自己不敬?
心中打着这个如意算盘的樊猛,今日一大早就起了床,特意换好了一身御赐的蟒袍,还将发型梳理的一丝不苟,为的就是在今日一举成名,噪动京师。
现在已经到了上午九点,而王府的客人却一个都没有到场,这一点,让计划泡汤的樊猛无比烦躁。
“这么多年来,我一心扑在边疆防卫上,与满朝文武交往不深,今日我发出请帖,有人不来,也是人之常情,但这燕京当中,总不至于满朝文武都不愿意与我樊勋彰交个朋友,或许,宾客们只是认为时间还不到吧。”
樊勋彰直立门前,面无表情,固然心中也对此事产生猜忌,但是对于见惯了大风大浪的樊勋彰来说,事情发展到此刻,还不至于让他喜怒浮于形色。
“父亲说的没错,或许这燕京的规矩,与我们西境有所差别吧!”
樊傲闻言,也微微颔首,随声应和。
毕竟樊勋彰说的也没错,即便平西王府在燕京没有盟友。
但,总不至于,连一个朋友都没结交下来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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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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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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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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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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