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练功是为了保护自己所爱的人,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可是温如卿却觉得,有些时候他不用功夫就能保护好白清颜,你如果真的想要保护一个人的话,是不会顾及那么多的。不会去在乎自己是不是有能力。
白清颜披了一身黑色的斗篷,其他的人也都是,李复还没有来得及去像牧歌姑娘告辞,他下午的时候甚至也不敢出去,晚上也没有能够抽出空来。所以就在心里想着明日去跟她告辞吧!几个人趁着夜色,在黑夜的掩饰下乘着马车赶到了温如卿的家里。
那是一个很大的地方,白清颜他们从后门进屋,一路上也没有看见温如卿的父母,只有丫鬟和仆人们手忙脚乱着。温如卿早就已经给他们预留好了收拾干净的客房,几个人住下。这么多的日子里一直是这样的居无定所,四处为家。
温如卿安顿好了他们就走了,晚上,几个人都没怎么好好的睡觉,几乎是各怀心事。白清颜想着明日起来要去好好的练剑,而李复则是想着明日一定要去跟牧歌姑娘说一下如今的形势,然后告诉她自己不能够再保护她了。
乔长风却是在想更为复杂的事情,如今白清颜周围已经是危险重重了,凭她一个人肯定会应付不过来,昨日长云还过来跟他说最近大哥让他们回去说是有事情要办,可是白清颜这里是根本就离不开他。若是没有他在她的身边,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如今看来,大哥交代的事情就不得不推辞了,可是在大哥那里怎么交代呢?他想让长云过来找他,可是长云已经几日没有出现了,去打探消息了,如此一来的话,他就要等着长云回来一起商量了。
“清颜,我们一起去找牧歌吧!这些日子她还经常跟我提起你呢!”李复一大清早就对着白清颜说。可是白清颜像是没有听到一样,她今天没有出门,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李复去敲门,白清颜才出来,她这些日子是累着了,想着这一次去找牧歌姑娘以后就不见了,因为以后还会有更多的麻烦事情,以后说不定还会连累到牧歌。
白清颜穿着一身粉红色的衣服,她发现自己除了白衣就只剩下这一身粉红色的衣服了,而且这身衣服还是乔长风给她买的。她自己是没有买过什么衣服的,那两套刚来白衣派师父发给她的白色的衣服一直穿到了现在,如今这衣服是不能够再穿了,否则就是告诉任何人她是白衣派里的人。
牧歌今日特意在房间里等待着他们,她准备好了自己的琴,坐在琴旁边弹奏,等到白清颜来了,她立马起身去相迎,如今的情势她也是略知一二,白清颜周围危机四伏。
“清颜,你来了,这身衣服真的好好看啊,之前的白衣还是不要穿了,我也给你做了几身衣服。”牧歌走过去,把衣服拿给了白清颜,这些事情都是李复告诉她的。她一个弱女子,也就只能够帮助白清颜做一些小事情了。
“牧歌,还记得之前一起说过的合奏吗?我来的时候带来了笛子,我们如今可以一起合奏了。”白清颜笑着过去,把玉笛拿出来,上面的言字还很深刻。似乎没有被岁月所侵蚀。
“好啊,我记得,刚好今日我在练琴。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这样的机会。”牧歌走到自己的琴旁边,坐下来,白清颜拿出笛子,站在窗边。望着窗外的景色,是绵延的山脉,一望无际的山脉,还有流水,往近处看,是流动的人群,还有密密麻麻的巷子。
两个人就这样一个吹笛一个弹琴,没有什么特定的曲子,只是随心而奏。白清颜的心里觉得很是不舍,而牧歌的心里也是这样。可是,没有什么办法,道不同不相为谋,白清颜是一个注定要在江湖上披荆斩棘的人,而牧歌却在风尘之中洁身自好。
一曲终了,白清颜慢慢的放下了笛子,泪水已经打湿了眼眶,而牧歌也是如此。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觉得今后很难再相见,而且像这样的机会以后也会少了很多的。两个人沉默了很久。
李复也是沉默,他心里很是不舍得牧歌,他愿意就这样一直陪在她的身边,即便最后不能够在一起,看着她开心难过替她分享分担,也是好的。可是,这又能如何呢!倘若他再过来的话,一定是会连累牧歌姑娘的,这样的情况他更加不愿意看到。
“清颜,想到以后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才能够再见了,我就觉得很担心。但是我知道,你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你一定会成功的。只要你想做,就一定会成功的。”牧歌坚定的说。
“如果我成功了的话,一定第一个过来看你。牧歌,你真的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姑娘,人不仅长得好看,而且还如此的有才华。”白清颜说。她说的是她一直憋在心里没有说出的话。“可是,风尘毕竟不是女子久留之地。不如早些找一个好的归处。”
白清颜说的话,她其实都懂。即便是依靠着自己的才华活着,等到自己老去也会跳不动舞的。而更不要说靠着自己的脸活着,虽然姿色过人,可是容颜易逝。这些个过来专门欣赏他的美色的人,谁又会去怜悯容颜逝去的人呢。
“清颜,我都明白。过些时候我就去山中隐居吧!这里的生活不太适合我,过于喧嚣和热闹了。这里的人也实在是太过于世俗了。”牧歌说,话语之中透出些无奈。她是有攒下的钱的,自然不用担心这些事情。
“那就好,我就放心了。不过还是要先处理好眼前的事情。一个人隐居的话,也会是很难的。”白清颜说。
为什么不考虑一下找一个依靠呢!即便一个人再能干,也不至于什么事情都自己一个人做,更何况,牧歌从来没有一个人生活过。这些都让白清颜很担心。当然,这是因为她不知道牧歌的过去,如果知道牧歌过去曾经和师父一起四海为家活了两年,自然就不必担心这些事情。Χiυmъ.cοΜ
“放心吧!清颜。我也是一个人这样过来的。”两个人又在一旁说着话。而李复在一旁黯然神伤。他是真的舍不得,毕竟人这一生遇见一个真正喜欢的人是真的很不容易。而且,年轻的时候不能够遇见太过惊艳的人,否则,这一生都无法再为其他的人而心动了。
回去的路上,白清颜连连叹气,看着忧伤不已的李复自己的心里也觉得很难受。“像牧歌姑娘这样的女子,真的是时间少见啊!如果错过了,就是真的错过了,这辈子也不会遇见这样的女子了吧!”
“是啊。”李复也叹了口气,他为什么觉得无论他怎么争取牧歌都是不会跟他在一起的呢!通过这些天的了解,他发现牧歌真的是对于他的好甚至都有点拒绝。只是他保护她,她从来没有拒绝过,这些都是他一厢情愿的事情,牧歌觉得还是不必为难他的好。
可是说到底,他们也只是极其普通的朋友罢了,与那些为了保护她给她派保镖的人是一样的。想到这里李复就觉得很是遗憾,但是也无能为力。“清颜,有些事情,改变不了的。永远也改变不了的。而有些事情努力没有用。”
两个人都有些伤心的回去,回去的路上已经看见有些白衣派的弟子到处在各个客栈里搜人了,还好昨天他们转移了地方,不然的话就又要一场恶战,而且还是永无止境的。
白清颜和李复决定去给大家买些糖葫芦,这个时候李复也特别想吃糖葫芦,他心里苦,就想吃些甜的,心想这样的话心里就不会在那么的苦了吧!
两个人在街头上走,突然惊讶的发现街上不仅多了很多白衣派的弟子,而且还多了些莫名其妙的人。白清颜走到卖糖葫芦的地方,发现还看见了之前与白衣派关系还不错的一个小门派。那个门派向来是以惩奸除恶闻名。
但是与白衣派所不同的是,白衣派惩奸除恶更多的是为了发扬正义,而且是遇见非正义的事情就要去帮忙。而这个小门派,根据白清颜的记忆好像是叫什么布衣派,都是一些江湖上的闲散人士组成。
他们也是以惩奸除恶,号称替天行道,他们从来不会是几个弟子一起出动(执行任务的时候),他们极其不团结,门派内部分为好几个等级,等级越高待遇越好。而想要达到高等级就必须要杀够十个江湖败类。这个门派里的人有时候也会相互残杀。
可是白言有些时候会比较信任他们,他有时候会说,这些都是明目明目张胆的相互竞争,不像有些门派,暗地里你争我夺,尔虞我诈。如今,白清颜在这里看到了两个那里的弟子。
他们穿着布衣派的标志性衣服,两个人从白清颜身边悠闲地走过去。但是却大声的说这些什么。仔细听,似乎是关于执行任务的事情。白清颜心里疑惑,怎么会跑到这种地方来追杀呢?突然心里一惊,说不出话来,难道是来追杀自己的?
果然,那两个人说话了。“没想到那个妖女竟然跑到这么个地方了,真是让我们好找啊!”一个人说,说完还带着点兴奋。“是啊,不过昨天我来的时候看见白衣派的人了,白林川也派了人过来,我们一定要在他们之前找到那个妖女。”
但是他们很快就过去了,白清颜不动声色,但心里是很惊讶的,没有想到如今自己已经如此的出名了,还成为了布衣派的头号通缉人物,以后恐怕更是寸步难行了。不禁到自己的心一凉。
她所一直热爱着的江湖中人啊!她所一心向往的正道众人啊,竟然都在这里以抓到她或者是杀了她为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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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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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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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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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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