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着他的眼睛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马爷,您和猪在上天看来是没有区别的,和那些用来祭祀的用草扎成的狗一样普通。您说您是天选之人,您觉得这是不是有些荒唐呢?”
“但上次我的重生,你怎么解释?风烛残年,获得了重生,这难道不是上天对我的眷顾吗?”
“不要固执。”
“我不用你管,即便是我死了,也和你没有关系。”
我指着地面说:“这是我的地盘,你得听我的。”
“我不会听你的,你算老几!”马恋山看着我哼了一声说:“我活了一百多年,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成功,便成仁!”
“但是你骗了五百多年轻人在梦里修仙,你这么做,不地道!”
“他们都开心着呢!我们马家的人,每天晚上都会入梦和他们互动,传授他们修仙道法,他们过得很有意思,比我们任何人都活得更有奔头。”
“但这是虚无的,他们很快就会死去!”
“他们只是少活了一些年,但他们获得的生活感受,比任何人都要过瘾!比任何人都要满足。你想过没有,在一个修仙的世界,在青云宗,有这么五百弟子在修行,能够御剑飞行,还能斩妖除魔,每天有各种各样的活动供他们游乐,甚至,他们还能在里面结婚生子!这一辈子,不就是这么回事儿吗?你凭什么觉得他们不快乐?你凭什么替他们做决定?你把他们带出来,他们会杀了你,你信吗?”
此时,我已经无话可说。
我呼出一口气,只能说:“马爷,好自为之吧!”
回到家之后,我直接去了莎莎那屋。
这时候是上午九点钟,她正打算睡下呢我就进来了。
进来就关了门,点了马灯,我拎着椅子坐在了她的床前,她盖着被子,靠在床头上。
我说:“怪不得这么执着,他成过一次了。”
“成了?”
我把马恋山和我说过的话,和莎莎说了一遍。我说:“被闪电打了一下,结果灵魂转移到了活尸体内,他风烛残年一个老头,一下变成了小伙子。于是,他觉得自己是天选之人,他还要再来一次。”
莎莎笑着说:“这太不可思议了,再来一次,还能成功吗?”
“他用羊做过实验,羊和活尸全都电死了!也用发电机做过实验,不成功。但是他觉得,他是天选之人,除了他,没有人能成功!我告诉他,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莎莎说:“他怎么说?”
“他不屑一顾!”
莎莎小声说:“这个人活不长了,不过我最担心的是,他先用他儿子做实验!你觉得,他会不会觉得,自己是天选之人,他儿子也是天选之人,为什么不用自己儿子先实验一次呢?”
我说:“然后呢?”
“然后他儿子会被电死!或者被电个半死!闪电的电流实在是太大了,谁也掌控不住。没有那么巧的事情了,这辈子只能发生那一次,让他赶上了而已。”
我说:“活尸和人会直接暴毙,被雷击能活下来,还能灵魂转移,这概率基本是零啊!”
莎莎摇着头说:“但是他成功过,他觉得概率很大。他和我们的想法完全不同,我们之间的所有沟通,都是无效沟通。不要指望救活五百人了,就让他们实验吧,等老马家的人快死光了,这马恋山也许就清醒了。”
我这时候看看外面,万里无云,但是我也知道,雷雨天迟早会来的。这马恋山等的就是雷雨天的机会。
我说:“我想到了一个问题,马恋山大概率会一次性让几个甚至几十个活尸站在一起,然后用电线连起来。他也许会觉得这样的成功率会更高一些!”
莎莎突然笑了,说:“这能行吗?一个雷能把一个山谷的野牛全电死,他就算是把五百活尸全绑在树下,一个雷,全完蛋。他要是这么干,那就太蠢了。”
“他想的和我们想的不一样,他还沉浸在上次成功的喜悦和冲动中。他觉得能成功一次,就能成功第二次。”
“侥幸心理加上自我认知的错误,导致他干了天下最愚蠢的事情。”
莎莎笑了,坐直了说:“万一人家成了呢?你说呢?所以,我们还是静观其变,不要坏了别人的好事。至于那五百年轻人,在梦里修仙呢,快活着呢!你把人家硬拉出来,搞不好和你玩儿命。”
“马恋山也是这么说的,要是我硬把人都带出梦境,他们会杀了我。”我用手揉着我的太阳穴说,“这才是我的悲哀啊!”
莎莎躺下说:“我困了,我要睡了。你出去吧。”
我出来之后回了自己的房间,林穗在我房间呢,他说:“你又去找马恋山了吧!”
他给我盛了一碗小米粥,他说:“怎么聊的?”
我摇摇头说:“没用,顺其自然吧!”
于是,我又把事情和林穗说了一遍。我说:“人家成功过一次,我们没有办法说通的,毕竟,事实胜于雄辩!”xiumb.com
林穗说:“他这不叫事实,他这叫侥幸。一百多岁的人了,应该也懂得那只是侥幸吧!”
“所以,他要一次次实验,他用这五百活尸,就是要摸清楚上次成功需要的条件,一旦被他掌握了,那么就获得了长生不老的密钥啊!”
“这基本不可能,一门火炮打一百发炮弹,绝对不会有两发炮弹落到一个弹坑里。”
“也不一定吧!”
林穗说:“这是一定的,一定是有偏差的,即便看起来是落在一个里面,但绝对不会落在一个点上。”
“那也得让他试,不然他是不会死心的。”
林穗嗯了一声说:“既然成功过,我们也没有办法劝说人家了。他愿意试试,就试试吧。还有那五百青年在青云宗修仙的事情,我倒是觉得那感受应该不错,我要是有机会,也想去修个三天五天的。”
“你还是算了,我怕你去了回不来!”
林穗小声笑着说:“朱光能带我去的,她有这个能力。不过需要一个活尸才能跟着他的梦进去。”
我说:“进去只会迷失自己,我警告你,别乱来!而且,会很伤精神,搞不好出来的时候就变得神经兮兮的了。”
“放心吧,我就是说着玩的。”
我走到了窗户前面,看着远处说:“估计快有雷雨天了,这马恋山不成功便成仁啊!”
林穗说:“不会成功,他必死无疑!当然,也得有雷刚好打在这里,他准备那么久,也不一定能引来雷,你说呢?”
我呵呵一笑,不知道说啥好了。心说这个马恋山,自作孽,不可活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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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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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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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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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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