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七零:踹掉知青前夫后嫁糙汉>第413章 前世种种随风而逝
  沈冰月听了暗自松了口气的同时,上下打量了一番王城,心里的疑惑仍旧没有散开,所以沈冰月试探着问:“你梦里能看到我的脸吗?你见过我穿什么衣服?”

  王城见沈冰月搭话,脸上也露出了笑意,无限憧憬的回想着:“总是围着黑色的围裙,拿着画笔在一间阁楼里作画,那是沪市,我生父是沪市的人,我想梦里我生活在沪市,在大城市,不是这个讨厌的农村。”

  沈冰月蹙眉,他咬牙切齿的说讨厌的农村和憧憬自己是他的母亲时候的语气,正如前世自己晚年被他赶出家门的时候他的语气那般,那时候他无限憧憬地对自己说:“要是我亲妈的话,她就不会像你一样没本事,一身病没什么用还要纠缠着我,我们家就是我爸娶了你这个后妈才落败的,要是娶我亲妈,她是京都人,一定比你格局和能力强,你一个农村人我已经对你够好了,你就是个拖油瓶。”

  沈冰月很难对面前的少年抱有好感,也从他的穿着和神情中知道李冬梅对他不好。m.xiumb.com

  这辈子,王城是无辜的,但是因为前世的种种,沈冰月没办法对他报以同情之心,尤其是他埋怨亲妈和向往自己是他妈妈的神情和以前抛弃自己向往和亲妈生活在一起的神情是那么相像,不过对象刚好相反罢了。

  沈冰月不能完全消除自己心中的疑惑,又问了句:“你去看过你的亲生父亲吗?”

  提起生父李峰,王城的眸子里掩不住厌恶,他握紧了拳头,神情有些狰狞,好似多年的痛苦有了发泄口似的怒吼着:“李峰就是个人渣,我妈说他就是个人渣,他骗了我妈妈,我妈才不会允许我去牢里看他,要不是他,我这些年就不会被人嘲笑,他就是个玩弄我妈感情的混蛋,要不是他,我妈不会恨我,我恨死李峰了,才不会去看他,他最好永远待在牢里,不要把这样的恶人放出来。”

  沈冰月捂了捂胸口,被王城的戾气吓得往后退了两步,想着李冬梅确实是恨极了李峰,从小怕是没少给儿子灌输生父是个无恶不作的坏蛋的思想。

  不过沈冰月却知道,如果李峰没有坐牢,王城跟着李峰这个生父的话,起码李峰是最爱这个儿子的,李峰对不起他的母亲,对不起前世的自己,但是对于这个孩子,李峰是个好父亲,起码他的初心是想让孩子好的,不像李冬梅似的从心里憎恨着这个影响了她前途的孩子。

  沈冰月不会介入到别人家的家事中,但仍旧按捺不住问道:“那你为什么觉得要是我是你妈妈的话,你会幸福呢?也许我做你妈妈,你也会觉得生活不尽人意,会厌恶我的。”

  王城猛摇头,迫不及待地说道:“不可能,你是个有名的画家,我听说一幅画可值钱了,比我干好多年的地里的活都挣钱,我要是你的孩子就可以在大城市里生活,可以上学,总之会比现在好,我妈不想我做她的儿子,说我就不该出生,但我其实也讨厌她,她有什么本事,她什么本事都没有,做顿饭都做不好,连个儿子都给我爸生不出来……”

  王城说了一箩筐李冬梅的坏话,沈冰月无心再听下去,也知道王城小时候跟着李峰去过沪市的,那个阁楼是沈冰月前世和李峰刚到沪市的时候住的李峰父亲的家,有一个二楼的小阁楼,那时候条件艰苦,一家三口窝在阁楼里睡觉,但是前世小男孩四岁的时候一家人就搬出去住了。

  所以王城梦里的也许是他小时候大脑里残留的记忆,孩提时期也许他不记事,但是潜意识里还是留存有记忆的。

  在确定了他不是重生以后,沈冰月松了口气,淡然道:“世界上哪里有如果?我和你是不相干的两个人,我要回家了,再见吧!”

  王城很失望,他在沈冰月的眼里看到了一丝冰冷,她也不喜欢自己,不像沈冰月刚来的时候,看见自己的孩子的时候眼眸里都是温柔,她说得对,俩人是陌生人。

  王城无比慕恋的目送着沈冰月离开。

  而沈冰月坚定的迈着脚步,离王城越来越远,好似这个孩子从来没有出现在自己生命里似的,跟养子的恩怨就让它随风而散吧。

  沈冰月路上想起了张家,听沈妈说张俊生在前两年也去世了,生前卧床受了很多罪,最后死的时候骨瘦如柴,村里人都觉得张虎不孝顺,没有人愿意帮着他抬老父亲的棺材,是张虎没办法的情况下一家家磕头,村里人才勉强帮忙的。

  埋人的那天,七个抬棺材的壮汉刚抬起棺材的时候都不用劲,把整个棺材的重量都压到张虎的那边,张虎呲牙咧嘴的努尽全力才勉强抬起棺材。

  沈妈说这是村里人对不孝子的惩罚,张虎自从埋完老父亲后卧床一周才起身,抬棺材抬的。

  沈冰月也就这么一听作罢。

  这辈子,所有和李峰、张雪梅、李冬梅有关的人和事也让它烟消云散吧!

  沈冰月回到了沈大倩家的豪宅,孩子们都在用红绳把小吊坠绑好,戴在脖子上,诗媛跑到妈妈面前给妈妈看自己的吊坠:“姨妈说这个可爱的龙是个女宝宝,和哥哥们的不一样,我觉得挺好看的,妈妈你说呢?”

  沈冰月抚摸着女儿脖颈上的吊坠,笑得很温柔:“嗯,很适合我闺女带,很漂亮!”

  诗媛揽着妈妈的胳膊,乖乖的坐着审视着自己的吊坠,性格像极了沈冰月十几岁的时候,不过她更自信些,因为家庭条件好,从小就跟着妈妈学画画,学钢琴,是个很自信的孩子。

  鸿辉、鸿旭对这个妹妹也很宠爱,沈冰月觉得这辈子有三个可爱的孩子,是命运对自己的馈赠。

  今年的春节,王万里和封国栋的五年赌约到期,王万里现在身价不菲,他的成功和本人的性格很有关系,这个人讲究规矩,从沈冰月小两口投资王万里到现在过去十年了,王万里每年都会把公司的财务报表找专业人士拿过来给封国栋审阅,并按照约定好的利润分给封国栋,即便是需要钱,也会在年底的时候交代清楚扣下的资产去向。

  跟着王万里一起南下打拼的沈大卫、黄东瑞,还有王万里的两个伙计,王万里没有亏待过这些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从艰难岁月一路走向辉煌的人,就拿黄东瑞来说,他90年的时候的年薪是100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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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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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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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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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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