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邺城。
在看到杨丽华的那一瞬间,荪歌脑海中下意识浮现出柔婉二字。
看来,有些时候,史书还是很靠谱的。
杨后丽华,柔婉不忌,颇有卫风硕人之德。
肤白如雪,嘴唇殷红,身材纤瘦高挑,大红嫁衣如火,衬的她越发明艳迷人,通身的气质却是柔和温婉。
一双大眼睛,故作镇定,却不受控制的一眨一眨,难掩忐忑。
不知为何,荪歌想到了那句眼睛中透露着清澈的愚蠢。
嗯,完完全全可以用来形容此刻的杨丽华。
她还真是禽兽啊,把尚未及笄的杨丽华强取豪夺成了她的皇后。
突然有那味了,她逃她追,她插翅难飞。
幸亏在这混乱的南北朝,若是放在后世,恐怕就太刑了。
杨丽华这样的女子,外表柔婉,内心刚强,自有骨气,也不知道在剧情中是如何熬的过去五后并立的闹剧的。
在荪歌打量杨丽华的同时,杨丽华也在用余光偷瞄荪歌。
眉眼如画,容貌俊美,华服加身,越发流光溢彩,任是谁都不得不发自内心的称赞一句美男子。
如此颜色,会似高家以往的先祖一般疯狂狠辣吗?
少年继位,励精图治,宽严并济,十年时间便悄无声息的将北齐从腐朽淤泥中拉了出来。
饶是立场不同,她都必须得承认,偌大的天下,高纬独得一份风采。Χiυmъ.cοΜ
她曾经的那位未婚夫,与之相比,天壤之别。
有这样一位君王,乃是北齐之幸,但同样是北周之难。
杨丽华想起临行前母亲所说的话,心中轻轻叹息。
在其位谋其政。
短短六个字,是她所理解的那样吗?
母亲不希望她陷入两国相争的矛盾,让她无需顾及,安心且坦然的做好北齐的皇后。
荪歌将杨丽华眼中的思索挣扎,尽收眼底。
聪慧归聪慧,但终究还是嫩了点儿。
“安心做寡人的皇后,寡人会护着你,以后也会护着杨家。”
“你母亲的意思,你自当领悟。”
“也许,假以时日,你会是整个杨家的护身符。”
荪歌并没有掩饰她一统天下的雄心。
当然,人尽皆知心知肚明的事情也无需掩饰。
杨丽华虽稚嫩,但不愚蠢。
杨丽华微微怔愣,红烛映目,红绸荡漾,面前的夫君长身玉立,在坦声诉说着他的野心抱负,也对轻言许诺,护她周全。
自小,她便知晓,她的婚事由北周龙椅上坐着的那位做主,所以鲜少与外男接触。
这些悸动的话,从不曾听闻。
杨家的护身符!
听闻这句话,杨丽华心中的迷雾一点点驱散,渐渐有些明白母亲的打算。
母亲高瞻远瞩,那她就是母亲为杨家为独孤家安排的生路。
在其位,谋其政,她懂了。
“假如,臣妾不慎触怒陛下,会被剥皮抽筋制成琵琶和人面鼓吗?”杨丽华抬眸,小心翼翼的问道。….这件事情,杨丽华耿耿于怀。
荪歌:……
高家曾经丧心病狂的壮举,都闻名远播了吗?
“寡人没那等癖好。”
“你是寡人明媒正娶的皇后,你在世一天,寡人身旁的位置就只会是你的。”
荪歌无语,她总觉得,娶了位皇后,就好似养了个女儿。
夜色越发浓郁了,杨丽华紧紧拧着自己的衣角,眼神飘忽不定,嘴唇翕动,想说什么又不敢开口。
荪歌失笑,倒也不必如此,她还没有丧心病狂到那种地步。
再说了,她是有力无心啊。
美人儿在前,只可惜她里子也是个美人儿。
“寡人不是急色之人,早些歇息吧。”
考虑到杨丽华的身份特殊,可能会面临的处境和风言风语,荪歌宿在了外间,并没有离开。
夜深人静,只余红烛静静燃烧。
杨丽华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久久没有入睡。
她好似,重新认识了北齐这位少年成名的君王。
俊美,理智,守礼。
若是她生在北齐,有这样一位夫君,应该会成为全天下都艳羡的女娘。
不对,哪怕是如今这尴尬的处境,天下羡慕她的女子都如过江之鲫。
谁人不知,天下大争之势,北齐最有胜券。
天边鱼肚白,杨丽华才渐渐睡了过去。
帝王大婚,休朝三日,倒也不必着急。
但杨丽华还是早早整理好仪容,等待荪歌一起去向阿史那皇太后请安。
“太后和善,在这宫中,你若是无聊,可放心去寻太后。”
阿史那氏,不仅和善,还聪明。
有阿史那氏言传身教,杨丽华也能尽可能快的完成角色转变。
她可以护杨丽华高枕无忧,且庇佑杨家和独孤家,但前提是杨丽华别触及她的底线。
她允许杨丽华两不相帮,但决不允许她背后捅刀子。
“臣妾明白。”
杨丽华柔顺温婉的应下。
阿史那氏所居宫殿精致华贵,细节处彰显着低调奢华,气质雍容华贵,气度祥和大气,就好似天生是这北齐后宫的女主人,而不是外族和亲联盟。
杨丽华的心,越发安定。
北齐先皇和如今的陛下能心无芥蒂的善待阿史那皇太后,那是不是意味着她也可以将这里当成她第二个家来经营?
“儿子,儿媳给母后请安。”
阿史那氏接过杨丽华的敬茶,和蔼可亲道“起身吧。”
顺势,阿史那氏将一质地通透的玉镯套在了杨丽华的手腕上。
她看的明白,迎娶杨丽华为后,是陛下图谋天下的一步妙棋。
身为棋子的杨丽华可怜吗?
也不见得!
比如她,也是这乱世之中的一颗棋子,可嫁给高湛为后,她从不曾受半分委屈,甚至比曾在闺中都过的自在。
陛下善恶分明,不是锱铢必较之人,杨丽华能被陛下选中,也是一种运气。
只希望,杨丽华莫要犯傻,步那胡氏的后尘,否则她就算是于心不忍,也爱莫能助。
“丽华,从今往后,你也是这家中的一份子了,还望你今后能做好陛下的贤内助,夫妻同心协力,休戚与共。”
阿史那氏拍着杨丽华的手郑重其事的说道。
半是劝说,半是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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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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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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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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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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