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纵马为娱,刀剑为欢。
破阵高歌解危局,忠良幸能挽天倾。
———兰陵王高长恭
汉族在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接近亡国灭种的至暗时刻,极为混乱,数百年的纷乱黑暗,便是魏晋南北朝。
胡虏遍地,汉家子弟几欲被屠戮殆尽。
政权更迭,民不聊生,哀鸿遍野,易子而食如同家常便饭。
可偏偏后世有人不明所以,人云亦云,高呼“魏晋南北朝,荒唐且美好。”
高喊“喜欢魏晋南北朝,想亲眼看看那时胜过世俗的绝美爱情,男子可以以阴柔为美,女子可以上阵厮杀。朝代允许,世俗同意,男也好,女也好,中意就好。”
这样的论调,荪歌嗤之以鼻。
智商越低,常识越少,便越觉得魏晋南北朝美好浪漫。
所谓的胜过世俗的绝美爱情,是指可以和喜欢的人被炖一个锅里,不分男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吗?
所谓的女子上阵杀敌,是指男子战死沙场不知几何,柔弱妇孺不得不巾帼不让须眉保家卫国吗?
究竟是对这数百年的黑暗绝望有怎样的误解,才能说出这样白痴愚蠢的话。
那个年代,多少人成为了两脚羊,被炖煮分食?
那些整日叫嚣着想去魏晋南北朝的,是想尝尝人肉的滋味还是想被吃?
说的简单粗暴些,这就好比在稳定安全的华夏头脑发热非要去叙利亚体验生活。
骤然来到这段时空,荪歌心中是万般不愿的。
试问,哪个刚刚游历盛唐万千气象的正常人会喜欢上这个压抑的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时期。
当然,魏晋南北朝不是没有如玉弦般清冷干净的妙人儿,但她知道她没那个福分。
她是高纬,于她而言,这是天大的噩耗。
就是那个顺天象继位,毒杀兰陵王自封无愁天子,命宠妃玉体横陈百官千金观之的高纬。
北齐后主,亡国之君。
尤其是,高家以奇葩变态神经病著称。
当然,还短命。
不过,在这个混乱黑暗的时代,短命也有短命的好。
荪歌缩在小角落里,默默的回忆南北朝的势力分布,以及北齐皇位的频繁更迭。
南陈,北齐,北周。
北齐短短的二十几年国运,皇位更迭五次,一个比一个疯狂离谱嗜杀,还短命。
就好似,这种精神病的因子深深的刻在北齐皇族高家。
荪歌很是怀疑,在这样的北齐皇室,是如何出现了兰陵王这个清新脱俗丝毫不妖艳做作的异类。
传说中的歹竹出好笋?
如今在皇位上坐着的是高纬的父皇高湛,也就是在后世被一度洗白的长广王殿下。
宠信奸小,淫乱姑嫂,肆意诛杀宗室大臣,疯魔无道,这一桩桩一件件,哪里有一件冤枉了高湛。
唯一的可取之处可能就是仪表堂堂丰神俊逸的外貌了。
北齐灭国,历史必然。
自公元550年,高欢次子高洋废东魏孝静帝,建立北齐始,北齐就不曾有过真正的宁静和光明。
她何德何能出现在这样一个光怪陆离惨绝人寰的时代?
重操旧业,继续伤天害理,兴风作浪吗?
说实话,荪歌真真有些搞不懂她为何成为高纬。
╭(╯^╰)╮
抬头,无语问天。
再等一年,她就要继承高湛留下来的烂摊子,开始她穷奢极欲草菅人命的一生了。
至于高纬的心愿,她着实有些摸不着头脑。
黑雾弥漫下的荆棘丛,尖刺密布,沾满血肉,一望无尽,除却恐怖,只余麻木。
这是她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xǐυmь.℃òm
没有清晰的意愿,甚至不曾有任何表达,如此抽象的画面,她该如何领悟高纬想要表达的意思。
这种东西,向来仁者见仁。
难不成让她误打误撞,错了的话存档重来?
荪歌再一次长长叹了口气。
自她知晓成为高纬后,笼罩在心头的阴霾就不曾散去。
沉甸甸的,就好似空气中都飘荡着的是人肉的香味,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
华美的宫殿,如囚笼。
艳丽荼蘼的御花园,似鲜血浇灌,白骨滋养。
“殿下?”内侍面带愁容,小心翼翼的唤着。
殿下面上的表情变来变去,时而迷惘,时而狠厉,他看在眼中实在胆战心惊。
谁人不知,这华贵的宫殿中,日日都会有人悄无声息的死去,要么成为花肥,要么大腿骨做琵琶,要么人皮做扇面。
留个全尸,体面点儿死都是一种奢侈。
他绞尽脑汁,赔尽笑脸,贿赂长秋寺卿的干儿子,方才有机会近身侍奉二殿下。
尚未稚子都二殿下虽也喜怒无常,但总归还不至于那般残忍嗜杀。
看来,今天的杖刑是少不了了。
他不过是回去重新为殿下取了个手炉,殿下便心情不豫了。
也不知是谁不长眼地惹了殿下不快。
“嗯?”
荪歌转身,随意将手中的小木棍扔在地上,接过内侍递过来的手炉,嘴唇轻抿,淡淡问道。
小内侍如临大敌,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
“殿下赎罪。”
小内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身如抖糠,声音瑟瑟发抖,额头一下接一下,似是不知疼痛一般狠狠的撞击在地面上,不停的求饶。
额头的鲜血,很快便染红了青石板。
荪歌:……
荪歌蹙眉“停下。”
人命比草芥还要轻贱的年代,她还能说些什么?
以一人之力,改变这个人吃人的世道吗?
这才是真正的,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天下,不只有北齐。
中原北齐,北周,南陈三足鼎立,突厥虎视眈眈,纷争和硝烟从不曾有一刻休止。
内侍猛的定在原地,任由额头的血滴布满整个面颊,但一颗心依旧高高提着,一动不敢动。
生死,皆在一念。
这便是时代的悲哀,无人能够挣脱,也无人能够逃离。
哪怕是这北齐的王!
文宣帝高洋之子高殷,短暂继位,随即暴毙。
孝昭帝高演为保亲子性命,重病之际传位其帝长广王高湛,可结果呢,到头来依旧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其子高百年,依旧难逃一死。
这北齐皇室,过于疯魔,过于残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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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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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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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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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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