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还不等他走到门口,裕亲王便已经满脸堆笑的进来了:“不知道太子殿下来了,有失远迎,老臣该死。”
“裕亲王,你客气了。”太子和江夙对视一眼,彼此的脸上都没有丝毫惊讶,太子更是笑着说:“本宫今日只是来看望夙弟的,是以并未去拜见王爷。”
按理说裕亲王是太子的伯父,可太子面对他的时候却自称“本宫”,又亲密的称呼江夙为“夙弟”,亲密之意不言而喻。
那裕亲王也不相伯仲,平时他连名带姓的称呼江夙,如今在太子跟前他又喊得格外亲密“夙儿”,唯恐旁人不知道他多么“重视”自己这位老来子一样。
裕亲王不愧是老狐狸,他仿佛丝毫没有察觉到太子刻意拉开距离,他满脸堆笑的对太子说:“太子难得来一次,不如今晚在王府里用膳吧,府里今日采买了不少好东西。”
“王爷说笑了,本宫经常来王府,只是之前夙弟昏迷不醒,本宫在这北苑从未遇到过王爷而已。”太子也笑的和善。
都是在官场上混的,岂有不知道对方言外之意的道理。
裕亲王看似是在热情的留客,但是实际上却是说太子从未来看过江夙,更深层次的意思是说江夙为了救太子病重,太子无情无义不来看自己的救命恩人。
这朝堂之上谁不知道裕亲王和二皇子一党走的很近,可偏偏裕亲王世子却和太子有从小长大的情谊。
裕亲王吃了个软钉子,面上的笑容有片刻的僵硬,但是很快他便调整好了:“太子,你和夙儿想必有许多话要讲,不如今晚在此用膳,你们也可以把酒言欢。”
太子看了看江夙,对方又恢复了一贯的面无表情,满脸的无所谓。
刚好太子也确实还有和江夙聊聊,便同意了。
……
唐衣说要午休是真的睡了,昨晚她睡眠质量实在是差,翻来覆去的想江夙昨晚突然将她压在床上的一幕。
等到她睡醒了,翠荣立刻告诉她太子今晚要在裕亲王府用膳的事情。
她对于是否要见太子无所谓,她对太子的态度也是无所谓。
甚至因为江夙偶尔谈到太子时候那不一样的温暖神情,她对这位太子反倒是有几分好感。
想想也是,江夙落得如今这样全是为了太子,他却没有丝毫怨言,那就说明在他心中太子值得他这样做。
曾经离影说过,在江夙昏迷的那半年里面,太子隔三差五就会来看江夙,每次来还会带各种灵丹妙药,也一直在为江夙寻找医术高超的大夫。
真的要说的话,唐衣其实是不太愿意见到太子的。
越是将江夙看的重要的人,越是不喜欢她这位世子妃。
说到这里,唐衣就不得不再次吐槽原主,原主的恋爱脑真的是害人不浅,如今唐衣依旧要为原主的恋爱脑被人耻笑。
那边翠荣嘀嘀咕咕的说:“世子妃,这是您和世子成亲后第一次见太子,万不可大意,您一定要好好打扮打扮才可以。”
又是打扮?
原主一生中有大半的时间都用来打扮了,结果如何?
除了得到一个京城第一美人的称呼之外,落得了什么好处?招惹来的全是江离那种沉迷她美貌的人。
这种人就算再多有什么用,唐衣一个人也看不上。
想到这里她没好气的说:“我没那么多时间花在打扮上,你给我选一套素净的衣服,头发随便帮我扎一下就好了。”
“可是……”翠荣不肯放弃,她着急的说:“可是那样的话,您的风头就会被小姐压下去了。”
“小姐?”唐衣准确的抓住了关键字,她激动的说:“你是说江嫣儿喜欢太子?”
翠荣没想到唐衣说话如此直接,她反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只能硬着头皮说:“这个我也不知道,我是听府里的人说的。”
据翠荣说,以前江嫣儿跑江夙的院子很勤快,每次只要太子来了她就会往这里跑,要知道江嫣儿很怕江夙,平时经过北苑都恨不得绕路走。
唐衣歪着脑袋算备份,太子和江夙是一个辈分的,江离和江嫣儿比他们差一个辈分,算下来江嫣儿是太子的堂侄女,他们这样也可以?
不过转念一想也无所谓了,古代多的是表哥表妹结婚,他们这种只要自己心里的那一关过的去,就没什么过不去了。
唐衣选了一套淡紫色的纱衣穿上,头发也是梳的这里最常见发型,很简单的,头发分为上下两半,上面扎起来用一根玉簪固定,下半部分披散在肩头,再从额边梳下来一点碎发就可以了。
用翠荣的话说,她身上所佩戴的饰品简直可以用寒酸来形容了。
一对和玉簪同色的耳环,胸前一个圆环玉坠子,手腕上一根同色的玉镯子。
唐衣倒不觉得自己打扮寒酸,这个天气本就有些炎热,打扮的太隆重了反倒是会有一种臃肿感,她这样不很清爽。
事实证明她的决定是正确的,身为今晚宴席上唯二的女人,江嫣儿打扮的很隆重,满头的朱钗,耳坠子也很大,手腕上加起来四个玉镯子发出阵阵脆响。
她身上穿的也很隆重,一套玫红色的衣服上是繁复的刺绣,做工精细,一看便知这衣服出自大家之手,非等闲不会穿。
江嫣儿穿着这一身衣服走路说话都得小心,做什么都是慢悠悠,更是显得臃肿了。
唐衣看了心中只能感慨一句,江嫣儿这一身还不如她平时,至少她平时的打扮还算的上邻家姑娘的可爱;今日这一身穿着,活脱脱一副小孩子偷穿大人高跟鞋的样子嘛。
不过看江嫣儿那副样子,她自己对自己倒是挺满意的。
也对,她今日浓妆艳抹,确实美丽,只是这美丽也得各花入各眼。
唐衣冷眼旁观,那太子看江嫣儿的次数还没看她的次数多。
不过她并不是自恋的以为太子喜欢她,她感觉的到太子打量她的眼神是带着挑剔和不满的,这和她的猜测是一样的,太子觉得她不配做世子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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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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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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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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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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