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价五十冥钱,也就是一千五百港元。买下来修好后当成二手手表卖,应该能值回本钱,可以买。
余恪放下五十冥钱,将劳力士拿起。
第二件,巴掌大小的铜镜。
没有法力波动,也无丝毫灵光。看不出任何价值,售价高达两千冥钱,也就是六万港元。
或许是件自晦的宝物,但可能性并不大。余恪并不想冒这个风险去赌。不买。
第三件,青铜匕首。
外表锈迹斑斑,法力波动有些微弱,上面的花纹几乎已经完全磨损了,不过大抵可以确定是件青铜器时代的古物,至少也有两千年历史了。
根据法力波动来判断,仅仅只有下品,但这件匕首能保存千年之久,应有其独到之处。
六百冥钱也不算贵,可以买。
余恪犹豫了一会,在青铜匕首旁放下六百冥钱。
第四件,碧玉手镯,阴气森森,还充斥着煞气,多半是件鬼器,对余恪没什么用处,pass。
第五件,看不出材质的黑色珠子。
余恪端详了良久仍然看不出丝毫门道,忍不住拿在手中仔细观摩。
这黑色珠子十分黑,几乎不反光的那种黑。
手感有点像玻璃珠,十分光滑,还着有淡淡的温热感。
余恪尝试捏了捏,十分坚韧,用了三分力也没有丝毫形变。
他又向珠子中灌注了一些法力,却如泥牛入海,仍然没有一丝反应和回馈。
“摊主,可否告知这珠子是何物?”余恪忍不住问道。
蓝衣女子依旧不答。
余恪叹了一口气,犹豫了一会,将珠子放下,这时蓝衣女子却发话了:
“不买别碰,碰了就得买。”
蓝衣女子说话的语调怪异,语速缓慢而生涩,就像是很多年没说过一句话一样。
但嗓音却如黄鹂一般十分悦耳动听。
余恪皱了皱眉,抬起头直视着蓝衣女子,道:
“摊主,你有些太霸道了吧。”
蓝衣女子目光转向余恪,和他对视着,眼神无比冷漠,眼神深处似乎埋藏着无边的怨气。
余恪心头一沉,但望向蓝衣女子的目光却毫无畏惧,没有丝毫变化。
这蓝衣女子不简单,仅仅是双目对视,就给他的心境产生了不小的压迫。
估计至少是只顶级厉鬼级别的鬼物。
鬼物的实力层次并非单纯由修为而定,怨气地深浅,也是影响鬼物实力的决定性因素。
鬼物按照实力大致上可以分为怨魂、厉鬼、顶级厉鬼、鬼王四个层次。
一般的普通怨魂只会鬼遮眼、鬼打墙的把戏,几乎无法干涉现实,会两手粗浅道术的野术士就能对付。
而厉鬼的手段相比普通怨魂强上许多,能迷惑人心,轻松附身控制活人,甚至能制造出几乎毫无破绽的幻境。
厉鬼往往只有神照境的修士才能对付,顶级厉鬼更是堪比出窍境大修士。
鬼王的标志是拥有隔绝一片阴阳的鬼域,身处于自己鬼域中的鬼王很难被杀死。
鬼王的实力通常高于出窍境,勉强能跟阴神境真人相抗衡。
化身厉鬼,是鬼物提升实力的捷径,有的鬼生前怨气重,死后没两三天就成了顶级的厉鬼。
但这么做并非没有代价。化身厉鬼,用怨气提升实力凝聚鬼躯,不仅会影响心智,还会透支潜力,断绝道途,所以鬼王是以怨气为根源的鬼物所能达到的顶点了。
那些任职于阴司的阴神境及阴神境以上的大能,都是一步步脚踏实地修炼而成的,没有一个是厉鬼出身。ωωω.χΙυΜЬ.Cǒm
扯远了。视线回到余恪和蓝衣女子这。
余恪丝毫不惧地与蓝衣女子对视,气氛逐渐开始凝重。
余恪悄悄捏紧了拳头,蓝衣女子的目光也逐渐开始浮现出怨气,但两者都没有先动手。
鬼市背后的阴司大佬才拿一位鬼王立了规矩,时间还不到一年。
即便厉鬼的心智受怨气影响不太清醒,也不敢将鬼市的规矩不当回事。
余恪更不用说了。
就在这时,余恪的耳边传来一个略有些熟悉的声音。
“这珠子我要了。”
绷紧的气氛一缓,余恪扭过头去,望向出声的那人。
蓝衣女子也目光微动,移开了视线。
余恪的左边,走来一位套在阴皮蓑衣里的活人,看着对方的身形轮廓,余恪很快就确认了对方的身份。
旧书铺的老板,李颂。
余恪眯了眯眼,刚想说什么,却听蓝衣女子淡淡道:“我只卖给他,他碰了就得买。”
“呵呵。”余恪咧嘴一笑。
“道友,买下来卖给我,我愿意多出五十冥钱。”
余恪想了想,喉咙的肌肉鼓动,声线变得浑厚了许多,问道:“道友可知此物是什么?”
李颂没有正面回答:“这珠子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只是我刚好需要有用罢了。”
“是吗?”
余恪看了李颂,思考了几秒钟,放下两百冥钱,接着站起身。
“道友,这是二百五十冥钱。”李颂一手递出冥钱,一手向余恪索要黑色珠子。
“我有说要卖给你吗?”余恪挑了挑眉毛。
“什么意思,道友是嫌不够吗?我可以再加五十。”
余恪呵呵一笑,将珠子收进芥子空间,转身要走。
李颂上前两步拦在余恪面前,无奈道:“道友不妨开个价?”
“三千冥钱。”余恪淡淡道。
听到这话,就连蓝衣女子也投来了目光。
李颂声音有些愤怒:“你疯了心了?两百转手卖我三千?我最多再加两百!”
余恪微微一笑,将李颂拦着的手推开,继续向前走。
李颂望着余恪的背影,目光有些阴冷。
“三千,我买了。”李颂冷冷道。
余恪脚步停了停,但更不打算卖了。
余恪继续向前走,头也不回道:“不好意思,涨价了,三万冥钱。”
“看来你是不打算转手了?”李颂声音恢复平静,停下脚步,没再追赶。
余恪没回答,身影消失在人流中。
李颂回到蓝衣女子的摊位前,拿起人偶:“楚夫人,这只人偶我要了。”
蓝衣女子没有回答,李颂也不多言,识趣的放下一百冥钱,向鬼市中心位置走去。
“颂爷,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他。还起了冲突。”余恪回头望了身后的方向一眼,随后继续向前走。
此时他已经来到了屏山鬼市的最中心的位置,此处的‘人流’的密集程度,堪比后世早晚高峰的地铁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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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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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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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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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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