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维诚只是淡然一笑,显然,不将张恒博的挑衅,放在眼中,因为,作为男人,已经看透,张恒博此刻只是嫉妒他,拥有了夏小雨,不甘心,罢了。
似不想夏小雨为难,胡维诚将排骨,夹给了胡天佑,然后又给妹妹夹了一些鸡蛋。
张宝才举手,表示这个,他知道,“对对对,小雨当初,见到排骨就吐,更别提吃,后来,还是因为恒博,才……啊!好痛!”
话未说完,张宝才已经双眼通红,他看着余娇娇,不知,她为何会偷偷掐自己。
余娇娇起身,给张宝才倒了一杯茶水,递给了他,说道,“狗子,喝多了,撞桌角了吧,眼睛都红了,来,喝点茶,解解酒,免得一会,头也砸桌子上。”
张宝才懵懵懂懂接过茶杯,不知,这是何意,余娇娇见他不开窍,只得在他耳边轻声说道,“啥情况,你还敢乱说话,不怕他们一会干架吗?你在乱说话,小心我让你瘸着回家!”
张宝才捂住自己的嘴,回想了一下自己刚刚说的话,双眼惊恐,喝酒就话多,都忘了,夏小雨老公在场,说这话,不是让人家闹离婚嘛。
“那个,醉话,醉话,当不得真,哈哈……”最终,尴尬的补了一句,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话。
但,张恒博起了头,怎能让这个话题,错过,他继续娓娓道来,“后来,还是因为我喜欢吃排骨,所以,小雨也养成吃排骨的习惯,不知不觉,都过了十多年,想不到,这个习惯,延至今日。”
胡维诚看着张恒博,冷冷一笑,明明输了未来,还拿着曾经来炫耀,张恒博自以为的了解,不如如此,当真是可笑,而他,也毫不留情的,戳破了他最得意的曾经,他说,“小雨爱吃排骨,天生的,至于后来,为何不吃,是因为,小雨吃不到她想吃的那个味道,并不是,不爱吃。”
张恒博微微挑眉,显然不信,觉得这不过是胡维诚胡编乱造,他和夏小雨在一起十年,从未听过这番言论。
这个话题,顿时勾起了张宝才的好奇心,瞬间忘了余娇娇的叮嘱,出声询问道,“哇,很好奇,到底是谁做的排骨,让小雨今生难忘?”
余娇娇直接将一块骨头,塞进了张宝才的嘴里,然后不客气的说道,“我说狗子,吃的都不能堵住你的嘴吗?”
“呜呜~”张宝才含着骨头,一脸委屈。
见众人好奇的看着自己,夏小雨无奈,再也没有隐瞒,她说,“是我爸,他做的排骨,特别好吃,口齿留香,回味无穷。”
那个味道,就是她全部的童年,以至于,她爸离开之后,她就不再吃排骨,因为,味道不一样,再想吃,人已不在。
所以,她不是不爱吃,只是那些年,每次吃排骨,就会想到爸爸所做的味道,难以释怀,痛不择言。
只是,从那刻起,大家都只知,她吃排骨就吐,却不知,为何……
听到这里,张恒博脸色,变得很难看,他突然记起,他与她初识,发现她吃排骨会恶心想吐,一直嘲笑她,还出口仗言道,一定帮她克服吃排骨会吐的习惯,直到,他帮她克服这个习惯,洋洋得意,也从未问过,她吃排骨,为何会吐。
那这么说来,这些年的得意,都不过,是自以为是,他一直以为,夏小雨吃排骨,是因为他喜欢吃所以为他而改变,如今,可笑至极。
“老婆,这是你最爱吃的青椒炒玉米……”
胡维诚又给夏小雨夹了一道菜,依然是她最爱,她不解,问道,“维诚,你为何会知道?”
胡维诚微笑着对夏小雨说道,“我不仅知道,你爱吃咱爸做的排骨,你还爱吃咱妈炒的青椒炒玉米……你讨厌青菜、菠菜、猪肝……”
夏小雨很是震惊,胡维诚所说,一字不差,她喜好吃什么和不喜欢吃什么,他都记得一清二楚,简直可以倒背如流,这是,暗中调查过她?
“维诚,你……”
“老婆,我知道我们是相亲认识,了解不多,但为了让我们结婚后,让你有家的感觉,所以,我特意在结婚前夕,将咱妈约出来,了解过你所有喜好和厌恶。”
“那,为何瞒着我?”
“老婆,当时呢,我只是不想让你嫁给我时,有任何心理压力,这个家,你只需要照顾好自己和孩子,便可,其他的,都交给我,就行,你只要记得,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会为你撑起一片天。”
突然,夏小雨突然想起,妈妈在她出嫁那晚,说过,有的男人,只适合谈恋爱,比如,张恒博,有些男人,却适合婚姻,比如,胡维诚,当时,她嗤之以鼻,现在,逐渐开始明白,妈妈为何出此言,没有行动,怎能随意说出此话。
“老婆,别想太多,不管你做任何决定,我都无条件支持你,包括你想要的,吃饭吧。”
“哦……”
夏小雨端着饭碗,吃着碗中排骨,不知滋味,她,好像,早就不爱吃排骨了,如胡维诚所说,她爱吃,但不是她想吃的味道,亦如,张恒博,她爱过他,只是,那好像是曾经。
分别七年,没有任何联系,在这孤单的七年里,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也可以让一份浓浓的爱意,化为空气,随风逝去,再也不存在,且寻不到痕迹。
突然,夏小雨举杯,对着众人说道,“来来来,别光顾着吃饭,今日,不光庆祝余娇娇回国,还要庆祝,我结婚了,今天,不醉不归,谁醒着离开,谁就是孙子,除了我老公,他要照顾两个孩子,还要开车。”
众人一一举杯,出声附和。
“来来来,不醉不归!”
“来来来,醒着离开的都是孙子!”
“新婚快乐!”
“回国万岁!”
胡维诚坐在那里,看着夏小雨一杯接着一杯的灌自己,他没有阻拦,因为,他知,因为张恒博这位前任的出现,夏小雨以已婚妇女身份面对他,心中必定是苦的,她现在只是用酒,掩饰自己的伤痛,作为老公,此刻,他只要在她醉时,安全送她回家,便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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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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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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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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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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