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兰夹起一片菜叶子,小心翼翼放入嘴中,细嚼慢咽,一副淑女做派,优雅,且高贵。
她希望以这样的方式,引起男人的注意,因为,这样高贵优雅的她,足以配上他,胡维诚。
只是,她漫不经心的抬眼,望向胡维诚的时候,一口老血差点吐出。
胡维诚并没有看她一眼,一双视线,目不转睛的盯着夏小雨。
难不成,夏小雨比她还能端,她放眼望去,顿时,她感觉,整个人不好了,只见夏小雨正在专心啃食排骨,那副吃相,就像八百年没有吃过肉一般。
孙玉兰就不明白了,这吃相,胡维诚也看得上,不觉得恶心吗?更可气的是,胡维诚宁愿看吃相难看的夏小雨,也不愿看她优雅且高贵用餐,第一次,让孙玉兰在男人身上,受挫。
她有些不甘心的再仔细观察夏小雨,长相普通,穿着平庸,为人看上去也不聪明,为何,胡维诚放弃整片森林,单单娶了这么一个不起点的小丫头,难不成,是大家眼拙,没有发现,其实夏小雨是某个大家族的千金小姐?
如果真的是千金小姐,为了某些利益,胡维诚娶这个女人,也说的通,可是……
经过多番打探,夏小雨应该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才对,这其中,到底是消息错误,还是夏小雨到底是撞了什么狗屎运,被胡维诚看中,娶了她,孙玉兰百思不得其解。
但是她相信,男人,都逃不过真香定论。毕竟,大多数男人都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只要她稍微动动手指,大把大把男人向她扑来。
而她,孙玉兰,只要他胡维诚。
随即,她又展开行动。
“维诚,你照顾天佑吃饭,也不方便夹菜。”她用自己的筷子,给胡维诚夹了两块回锅肉。“这是你最爱的回锅肉,你尝尝,看看味道怎样?”
正在啃排骨的夏小雨,一脸惊愕的看着孙玉兰,被胡维诚这么当面警告,她都没有知难而退,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当着她正牌夫人的面勾搭胡维诚,说她蠢呢还是蠢呢……这种要戴绿帽子的事情,都是私底下解决,这大白天放在台面,这是自找无趣。
“谢谢。”
想不到的是,胡维诚还感谢孙玉兰帮她夹菜。刚刚还觉得排骨味道不错的夏小雨,顿时感觉,嘴中的排骨不对味。她有些赌气的将未吃完的排骨,吐在装垃圾的盘子中。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就是突然有些不高兴,这不高兴,来源于胡维诚对孙玉兰的态度。
但随即一想,不对劲呀,她根本不喜欢胡维诚,巴不得他被人抢走,为何,此时,会有这样的心理,难不成,就这短短时间,爱上他了,显然不可能。
在往细里分析,夏小雨觉得,是因为,她一个大活人摆在这里,一而再再而三被某人华丽丽忽略,也就是说,孙玉兰敢当她的面做这么多小动作,就是敢笃定,将她当软柿子捏。
那句话咋说着,我的东西,不要了,你捡起来占为己有,我无所谓,但现在还是我的所有物,你不顾我的脸面,直接不要脸皮的争夺,那就是另当别论。
胡维诚一边照顾胡天佑吃饭,一边照顾夏小雨,见她一脸不喜,吐出排骨,心中甚是疑惑。
“老婆,排骨味道不好吗?”
排骨味道很好,就是,某些人,特别煞风景,倒胃口。这些话,夏小雨没胆说出来,毕竟,成年人,宁愿笑脸相迎,也不远恶语伤人,因为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既然,你恶心我,那我,也不会客气。
夏小雨第一次,想要反击孙玉兰,是因为,她深深感受到,她被另一个女人当面难堪,有人当面抢你男人,留着,做种吗?
狗逼急了,都会跳墙,更何况,她,是人。
夏小雨看着胡维诚,微微一笑,摇了摇头,说道,“嗯,很好吃,只是,好吃的,不能我一个人享受。”
胡维诚一脸狐疑,不知夏小雨这话是何意?却见,夏小雨夹起一个大蒜,递到他嘴边。
“老公,啊,张嘴,我喂你吃菜菜。”
菜菜?大蒜!
他眉毛微挑,不敢相信的看着夏小雨,她这是,受了什么刺激,居然喂他大蒜。
胡维诚表示,大蒜,他最讨厌之一。
“老婆,这……”
“老公,你不是最爱吃大蒜吗?”
夏小雨一脸天真的问,胡维诚的内心,却有无数草泥马踏过,他敢发誓,他,从未告诉过她,他爱吃大蒜这事。
是谁,在他背后,杜撰他爱吃大蒜的,随即,他抬眼,望向了张义文。
感受到利剑般的眼神,张义文很是心虚,情不自禁,身子后退,一副,我什么都不知道的表情,他还心想,胡维诚何时,这么重口味了,还喜欢吃大蒜。
坐在一边吃饭的孙玉兰,见夏小雨一无所知的样子,顿时,甚是得意,他可是对胡维诚百分百了解,于是,她开口,好心提点这位妹妹。
“妹妹,维诚最爱吃的,是回锅肉,最讨厌吃的,就是你夹的大蒜。”
“哦,是吗?”
夏小雨心里冷冷一笑,这女人,在她面前,显摆他老公喜好。
孙玉兰越是如此,夏小雨脸上的微笑,更加迷人且危险。
“老公,孙秘书说,你不爱大蒜,爱回锅肉,真的吗?”
胡维诚沉默了,夏小雨这是给她一道送命题。
如果,这两个菜代表两个人,那么,他选择回锅肉,就是选择孙玉兰,如果选择大蒜,就是选择夏小雨。
回锅肉,他爱吃,只是,不吃孙玉兰夹的。
大蒜,他不爱吃,可是,那是他妻子第一次夹给他的菜。
他上一秒还在承诺,除了爱情,她想要什么,她给什么,现在,她想要他吃大蒜,这……
胡维诚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孙玉兰,只见她一脸紧张的看着自己……难不成,夏小雨因为这个女人,是吃醋了?
如果真的是如此……
突然,胡维诚主动张口,吃下大蒜,味道,一言难尽,但是看着夏小雨脸上的笑容,和一口一个老公,值得。
“老公,好吃吗?”
胡维诚点了点头,他不想说话,会有口气。
“那老公,再吃一个,我喂你哦!”
“好。”
反正都吃了一个,再吃一个,也没有比第一个差。
夏小雨夹起大蒜,含情脉脉的喂,胡维诚深情的吃,这温馨甜蜜的一幕,刺瞎了孙玉兰的双眼,再看胡维诚的碗中,回锅肉一直未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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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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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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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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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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