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诸天败类>110、酒中绝酿
  “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李莫愁微微侧过身去,表情冷硬。

  叶太笑了笑,道:“还有最后一件。”

  “问。”

  “那便是最近的城镇在何处,此间天色已晚,在下还无落脚之处呢。”

  李莫愁冷冷道:“沿着官道向西边走二十里,便有一处城镇。”

  叶太抱了抱拳,道:“那就此别过吧,仙子,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说完,叶太便转身离去,走出了丛林,回到官道上。

  李莫愁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冷哼一声,收回了目光。

  “师傅,师傅!”

  这时,丛林中又钻出了一人,也是身着灰色道袍,发髻挽在头顶,相貌端正,手里还拿着一只已经咽了气的野鸡。

  正是李莫愁的大弟子洪凌波,她邀功一般提了提手中的野鸡,道:“师傅,有吃的了!”

  李莫愁瞄了她一眼,道:“吃吃吃,就知道吃!扔了,跟我走!”

  “啊?”

  洪凌波愣了愣,不知道师傅方才还叫自己去找吃的,如今为何又突然发脾气,让自己把好不容易抓来的野鸡扔掉。

  难道是又想到陆无双将她《五毒秘传》偷走的事情了?

  可是这,这不是浪费吗。

  你不吃,我,我还想吃呢……

  李莫愁“嗯”了一声,厉声道:“怎么,连你也要惹我生气,难道是觉得我管不住你了?”

  洪凌波在李莫愁要吃人的眼神中,打了个寒颤,嗫喏道:“不,不敢,弟子这就把野鸡扔掉。”

  说完,便一撒手,恋恋不舍的将野鸡扔进小溪里。

  李莫愁不再多说,向丛林外走去,“我们走。”

  “哦……”

  洪凌波恋恋不舍的再看了小溪中的野鸡一眼,摸了摸咕咕作响的肚子,转身跟了上去。

  两人穿过丛林,来到了那个拴有小毛驴的亭子前。

  洪凌波正要上前去解开绳索,却突然听见李莫愁杀气四溢的大喝一声:“畜生!!”

  洪凌波脖子一缩,虽然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却还是连忙低头道:“师,师傅我错了。”

  李莫愁没有理她,而是径直走到了小毛驴身前,看着毛驴脖子上空空如也的绳索,左右张望了起来,却是再也找不到叶太的踪迹。

  她愤然一挥拂尘,将身旁一颗大树劈断,道:“我铃铛呢?!那个畜生,为什么偷我铃铛?!”wWW.ΧìǔΜЬ.CǒΜ

  那个金铃铛是昔日师傅送给她的,小龙女一个,她一个,分别是代表大师姐的金铃铛,和代表小师妹的银铃铛。

  李莫愁自拥有以来,即便叛出了古墓派,也仍旧随身携带,视为贴身之物。

  此间不过一转眼,竟然就被偷走了?

  自己这是犯了什么忌讳啊,怎么这段时间这么诸事不顺,弟子丢了,五毒秘传丢了,如今金铃铛还丢了!

  那人端是无耻!

  偏偏自己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就你还冒充太阿剑神呢,太阿剑神要是如此卑鄙无耻,我把手中的拂尘给吃了都行!

  洪凌波看着怒气冲冲的李莫愁,这才知道原来不是自己惹了师傅啊,她眼睛一亮,似乎发现了什么。

  “师傅,师傅你看,毛驴背上有两颗珠子!”

  一边说着,就一边走走上前去,将那两颗玻璃弹珠,呈给了处于震怒之中的李莫愁。

  李莫愁拂尘一卷,便将洪凌波手中的玻璃珠子,给卷到了手中。

  端详一阵之后,表情又惊又怒,这是玲珑宝珠!

  听说这种宝珠,只有昔年的太阿剑神才持有。

  在他羽化飞升之后,世间更是只有三十六颗留存于世,那个卑鄙小人怎么会有?

  即便他祖辈积德,幸得三十六颗玲珑宝珠之二,可为何会愿意以这等宝物,还是两颗,来换自己的金铃铛呢?

  李莫愁惊疑不定,最终将手中的两颗玲珑宝珠,给揣进了怀里,径直向西方走去。

  洪凌波连忙解开小毛驴的绳索,牵着它跟了上去,“师,师傅,我们现在去哪啊?”

  “去城镇里!你肚子不饿吗?不饿的话,待会就不要吃东西了!”

  “……”

  洪凌波满脸委屈,无话可说。

  ……

  铃铃铃~

  铃铃铃~

  叶太把玩着手中的金铃铛,走入了这处大型城镇,想要找一家客栈暂住。

  没错,金铃铛自然是他取走的。

  不过用两颗玻璃珠换,李莫愁也不亏不是?

  倒不是叶太见猎心喜,而是他方才一见到这个金铃铛,心中就微微悸动了一下,便知道这个金铃铛,也算得上“掠夺物”的一种。

  于是便随手取了下来,经过一番观察,他发现这个不知名材质的金铃铛,竟然比玄铁还要坚韧。

  而且还要把这种坚韧的材质,塑造成如此精致的铃铛,在这个武侠世界,确实也算一种难得的宝物了。

  聊胜于无吧。

  于是叶太便放下两颗弹珠,安然笑纳了。

  将铃铛系在腰间,叶太步伐停在了一家大型客栈前,他耳朵微动,隐约听见了什么。

  便径直走入了这家客栈,在店小二的笑迎之下,来到了一张八仙桌前,要了一壶好酒,还有两碟小菜。

  旁桌。

  七八个江湖人士打扮的少侠少女,围桌而坐。

  其中一个穿着大红锦缎的女子,似乎十分开心一般,道:“大武小武,刚才如果不是杨过提醒,你们早就中了李莫愁的毒针了!还不快谢谢人家。”

  那被她称之为大武小武的两位少侠,似乎有些不情愿。

  其中一位端起酒杯,道:“如果要谢的话,应该谢谢在座的各位,大哥,你说对吗?”

  他身旁那人连忙点头道:“说得对,刚才如果不是大家合力,再借助师傅师母的名声,我们也吓不走李莫愁那个大魔头,我们两兄弟,敬大家一杯。”

  说着,端起了酒杯,总之就是不愿意单独感谢杨过。

  众人应声都举起了酒杯,纷纷一饮而下。

  其中一个异族打扮的人赞叹一声,道:“这家酒楼的剑北春,果然如其名,醇厚顺口,实属佳酿啊,远胜蒙古的奶酒。”

  穿着大红锦缎的郭芙哼哼道:“那是你们没有喝过酒中绝酿剑南春啊!”

  异族打扮的耶律齐惊异道:“哦?听闻传说中的剑南春,乃是仙家琼酿,如同玲珑宝珠一样,只有太阿剑神一人独有。

  可在剑神飞升之后,世间就只有三十六颗玲珑宝珠留存,剑南春更是成为绝响,只留下几个空空如也的玲珑宝瓶,至今都被西夏皇城尊为至宝供奉。

  人间除去白虹仙子和天魔女以外,几乎无人有幸再喝上一口那等仙酿,郭小姐如此说,难不成见识过玲珑宝瓶?”

  郭芙有些得意道:“才不是呢!我喝过一点点!”

  “啊?”

  她此话一出,满座皆惊。

  其中一位跛足姑娘,似乎十分不待见她,讥讽道:“吹牛!即便你爹是武榜第三的北侠郭靖,可剑南春是一两百年前的人间绝酿,你怎么可能喝过!”

  郭芙哼哼道:“乡巴佬,没见识!其实当年太阿剑神飞升之后,还留下了大半瓶的剑南春绝酿,而且白虹仙子因为无人对饮,便永久封存了那半瓶剑南春。

  后来白虹仙子失踪,剑南春才从西夏宝库的最里层取出来,那一任的西夏皇帝,将剩余的剑南春分为八瓶,自己一生喝了两瓶。

  但是剩下的六瓶,就流落于世间了,偏偏不凑巧,前段时间崆峒派的掌门人有求于我娘,就把其中一瓶剑南春作为报酬,相求我爹我娘帮助他。

  我爹可喜欢喝酒了,他自然是把那瓶剑南春收下了。

  后来我们一家三口聚在一起,一起将完全密封的剑南春打开,方圆十里都是酒香!

  但是我娘发现,里面的就已经成了粘稠状,所以武功低微者,根本难以适应那种酒里。

  就连我爹喝了一小口,都满脸通红,至于我嘛……我偷偷尝了一点!”

  大武小武见郭芙开始装逼了。

  他们也连忙开始附和道:

  “对对,我们可以作证,当时那一股酒香,我们隔了两个屋子,都闻的清清楚楚!”

  “没错,我们呢,虽然没有如同芙妹一样喝过,但是呢,当时深嗅那股味道,就感觉自己已经醉了!

  就像梦回三甲子一样,我们在月下,和太阿剑神互相饮酒,畅谈古今,哗,太阿剑神还有白虹仙子,当真是风华绝世啊!

  当天夜里,我们就梦到了被他亲口传授武功,那一夜之后,我们的武功都莫名其妙的飙升一截儿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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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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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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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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