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里潮流时尚的年轻男女们不知生活的沉重,仍沉醉在酒精和重金属音乐中,尽情宣泄着自己的青春荷尔蒙;路边浓妆艳抹,露着白.花.花大.腿在秋风中瑟瑟发抖的小姐好不容易等到一位醉酒的客人,喜笑颜开的走进街边的小旅馆;道路上零星几辆车子打着昏黄灯光,疲倦而幸福的奔向这个繁华都市中属于自己的小窝。
而对于大多数上班族来说,枯燥繁琐的工作已经榨干了他们所有的精力和兴趣,在这寒冷的深秋晚夜,坐在街边大排档喝一碗热气腾腾的云吞,勉强慰藉奔波劳累的自己。热汤下肚,强挤出一丝笑容,在那钢筋水泥下的茫茫黑夜中,似乎又看到了明天希望的曙光——
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好,也并没有多么坏,生活,总是得继续的。
“两位,您的云吞,小心烫。”
林义和穆晓柔在这家大排档坐了几分钟功夫,老板便麻利的端上来两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云吞。
在林义接过云吞,微笑点头致意时,老板有些羡慕的扫过两人,低声赞叹一句:“这小两口儿,真般配。”
穆晓柔脸颊微红,羞涩中又带着几丝甜蜜。
“今天的事吓到你了吧,所幸并没发生什么事,别害怕,有哥在,绝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林义声音平静却异常的认真,他笑着将面前一碗面递过去,刚毅脸庞浮现一抹温柔:
“你最爱吃的鲜虾鸡汤云吞,趁热吃,吃完了我送你回家。”
穆晓柔一愣,随后有几分感动和欣喜的说道:“义哥,你还记得我最爱吃什么。”
青梅竹马,初心不忘,又怎能不让她感动。
“怎么能忘。”林义轻笑一声,“小时候为了你这小吃货,我可没少吃苦头。”
回忆起童年趣事,穆晓柔也扑哧抿嘴一笑,如花儿般灿烂。
“你还赖我,哼哼,明明就是你自己调皮,到处惹祸,该打!”
她大口咬着云吞,享受着虾仁的滑嫩和饱满醇厚的肉汁,随后大眼睛眯成一条缝,兴高采烈的说了起来:
“小时候我们去河边捉河虾、小鱼,大家都满载而归,就你自己笨手笨脚,一只鱼都没捉到,你怕在我面前丢脸,所以就气势汹汹的抢别人的鱼,结果和人家打了起来,弄得大家浑身都是泥巴,让林院长骂了半天。”
在林义摸了摸鼻子,尴尬笑了笑同时,小丫头花枝乱颤,又笑嘻嘻说道:
“还有一次,我生病了说想喝鸡汤,结果你半夜翻墙出去捉刘婶家的母鸡,回来时候正好撞见查寝的林院长,结果母鸡受惊乱飞,直接把林院长撞进了垃圾堆里——”
“哈哈哈,那一天,某人被打得屁.股都快开花了,惨哭声整片小区都听得到。”
林义老脸一黑,“你记错了,当时你哥是不畏强权,任由他怎么打,我愣是一声没吭,十足的硬汉子。”
“呸,吹牛,你就是哭了!”穆晓柔撇撇嘴,一脸认真,“当时我就在你们房间外边偷听,听得可真了。”
林义眉毛一拧,没好气道:“嘿,你个忘恩负义的丫头,我被人打得那么惨你还有心思偷听?!找打!”
“嘻嘻,哥,别闹,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两人很快扭打成一团,天真烂漫的情景,让面馆的一众客人都会心一笑,满是怀念和温馨。
“要是能一直待在小时候该多好。”穆晓柔喝着云吞,幽幽叹息道;“人,为什么要长大呢。”
林义听闻,眼眸眺望远方,不由陷入了回忆沉思——
小时候,在孤儿院的日子虽然清苦,但有穆晓柔,还有林院长陪着,他没有感到孤独。
说起来,他十分感谢林院长,是他让自己这个孤儿有了一个家,有了一个不算完美但很幸福的童年。
虽然他一直很严厉,孤儿院的孩子们犯了一点错就会养严惩狠打,但林义知道,老人把自己这些孤儿们当做他亲生孩子一样,他曾不止一次看到老人在夜深人静时候,躲在窗户后边看着挨打的孩子偷偷抹眼泪,心疼。
人这一辈子,要遭受无数的苦难。而孤儿一生所遭受的苦难,更是常人的十倍,百倍。因为他们背后没有父母亲人,没有任何人给他们依靠、帮助,他们只能靠自己。
历经岁月沧桑的老人正是看到这一点,所以宁可狠下心也要锻炼出孤儿院孩子们的坚韧性格,端正品行,这样才能让他们不会轻易被生活击倒。
可惜的是,老人还是去世了,但他那严厉而饱含亲情的面庞会永远烙印在林义心中。相反的,对于那两位不知什么原因,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林义没有半点记忆。
哪怕是模糊的只言片语,都没有,他曾经也时常在想在期盼着,自己的父母到底是谁?他们为什么要抛弃自己?他们什么时候来接自己?
想得越多,失望也就越大,失望越多,也就麻木了。wWW.ΧìǔΜЬ.CǒΜ
如今的林义历经枪林弹雨,生死考验,是声名赫赫的天刀林义,是外人眼中高高在上的沈家首富女婿,是独霸一方的虎窟之主,冉冉升起的一方枭雄。
又有谁明白,他心里真正想要的,不过是最为平淡、最为珍贵的一抹亲情温柔。
“哥?”
冰雪聪明的穆晓柔看见林义这幅追忆萧瑟神情,顿时预感到什么,小声的说道:“是不是我的话又让你想起难过的事情了,对不起,哥,以后我不会再提了。”
“傻丫头,都过去了,哥不怪你。”林义收拾心思,揉了揉小丫头的脑瓜,出声道:“快点吃吧,吃完了我送你回家。”
“好好睡一觉,就不用怕了,你放心,有我在,那个张宇飞也好,黑无常也罢,绝不会伤害到你半根毫毛。”
穆晓柔眨着大眼睛,点点头,犹豫的吃完云吞,心事重重的向前走了几步,这才突然转过身,好像鼓足了勇气,终于下定决心一般:
“哥,我今晚不想回家了。”
林义一愣,笑道:“不回家,那你想去哪?”
小丫头一脸认真,语出惊人:
“我要跟你一起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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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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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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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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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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