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如果老大爷的妻子还活着的话,老大爷现在的生活一定不会是这个样子。
想到这里,李潇潇的目光不由自主的看向了方志强。
如今自己眼前这个男人,将会是陪伴自己一辈子的男人,如果有一天,他突然消失了,自己该怎么办?
看着老大爷现在过得如此拮据的生活,李潇潇知道,物质上的短缺对老大爷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精神上的短缺。
“大爷,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了,您也不要太难过了。”方志强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开口如此说道。
“呵呵,我现在每天早上醒来,总是会习惯性的满屋子找寻她的身影,可是……”老大爷一边说着,一边用布满皱纹的老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他眼睛里的酸涩和湿润,生怕被人察觉出来。
“红薯热了,你们赶紧吃吧。”几个人彼此沉默了下来,好半晌后,老大爷突然伸手摸了摸火炉上的红薯,开口说道。
“好。”
方志强和李潇潇拿起有些烫手的红薯,小心翼翼的剥开表皮,一缕缕腾腾热气缓缓升腾而起。
方志强小小的咬了一口,红薯果然很甜。
小时候在家的时候,自己也没少吃过红薯,不过和现在的感觉,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或许对于自己来说,这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红薯,然而对于老大爷来说,却是他辛辛苦苦劳动得来的果实。
所以,方志强吃的一干二净,看着老大爷一脸感激的笑道:“大爷,这红薯真好吃!我走的时候可不可以带走一点啊?路上馋嘴的时候吃。”
“哈哈!当然可以,只要你们喜欢,我这里还多着呢!”老大爷对着里屋指了指,笑道。
“谢谢大爷。”方志强微笑点头。
吃完东西之后,老大爷起身走到门口,看了看外边的天色,此刻已经完全昏暗下来了。
“丫头,赶紧写作业去!”老大爷看了看那个少女,开口说道。
少女依然没有说话,默默地起身,走进了之前拿出红薯的那个里屋,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大爷,我看咱们家里只有两个屋子,我们在这里会不会打扰到你们啊?如果不方便的话,我们再去其他人家问一问。”
方志强再度在房间里环视了一圈,随即开口说道。
“没事,我现在上了年纪,身体不好,晚上我都是让丫头住在我那个屋子里,有时候我晚上突然胸口疼,也能有个人照应,今晚你们就住丫头原来那个屋子,等会儿我去给你们收拾一下。”老大爷摆了摆手,咳嗽了两声说道。
“不用不用!我们自己收拾就好。”听到这话,方志强和李潇潇赶紧连连摆手拒绝道。
说完,方志强和李潇潇就走进了老大爷所指的那个屋子。
天色暗了下来,方志强和李潇潇不知道灯在什么地方,就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
老大爷随即走进来,打开一盏昏黄色的灯泡,灯的亮度,还没有手电筒亮。
“这里很长时间都没住过人了,比较乱……”老大爷尴尬的笑了笑,看着那尘封已久的床,以及上边厚厚一层积灰,说道。
“没事,大爷您歇着吧,我们自己来就好。”方志强一边说着,一边抬手上前整理了起来。
“潇潇,你陪着大爷说说话,我等会儿收拾好了叫你。”刚一抬手,积灰就满屋子飞,方志强害怕呛到李潇潇,随即如此说道。
闻言,李潇潇也点了点头,跟老大爷一起出去了。
“大爷,您孙女的父母呢?”走出来之后,李潇潇和老大爷又围在火炉旁,李潇潇开口问道。
“他们啊,在外地上班呢,我们农村人赚点钱不容易,现在的年轻人大都出去打工了,我们也不例外,有时候,他们过年都回不来,我跟孙女两个人也都习惯了。”老大爷脸上带着一抹和蔼的笑容说道。
“这样啊,那您一个人把孙女带这么大,一定很不容易吧?”李潇潇继续问道。
“还行,小的时候比较粘人,不过那时候我身体也没这么糟糕,后来上了初中高中就好多了,每个星期才回来两天,我也就轻松许多,而且现在孙女也长大了,现在她照顾我,比我照顾她的多了。”老大爷说到这里,脸上有一抹隐约的自豪,对于他的这位孙女,他很自豪。
李潇潇听完之后,感觉这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自己从小就生在富贵家庭,对于这些穷人们的生活,李潇潇并没有深入的了解,现在听完老大爷这席话,李潇潇才突然察觉到,原来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和权利主导自己的人生的。
想到这里,李潇潇侧头对着少女所在的里屋看了看。
那丫头看起来也就十八岁左右,正是花一样的年纪,可她却只能待在这个小村庄,即便是放假,也没有机会出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
“大爷,您有没有想过,去大城市里生活啊?”突然,李潇潇一脸期待的看着老大爷,开口问道。
“啊?大城市?不想,以前我女儿也跟我说过要接我过去,不过在这儿住习惯了,突然去大城市也适应不了,而且,在那种地方,太花钱了,吃喝拉撒都要花钱,我这么大年纪,又赚不了钱,去那儿干嘛!”老大爷摆了摆手,说道。
“可是,如果您能够去大城市的话,也能带着您的孙女一起在大城市里生活啊,这样也能让您的孙女增长见识,以后可能会更加优秀。”李潇潇继续说道。
“哎……说起这个啊,其实我心里挺过意不去的,要说丫头现在这么小,正是去外边见识大世界的时候,可是没办法啊,我家里穷的叮当响,她父母的工资也就勉强够她上学用的,去大城市,我们实在是没有那个能力。”老大爷有些愧疚的说着。
从他的表情里看得出来,其实他心里很清楚,能够去大城市自然是最好的。
“您的儿女在哪座城市?”李潇潇继续问。
“就在明珠,一个工厂里做流水线上的工人,两个人加起来每个月工资一万六。”老大爷连道,“一万六你可别觉得很高啊!在明珠那么大的城市里,每个月住房和吃喝都要花好多钱,其实他们存不了多少钱。”
李潇潇听完,没有再说话,而是陷入一阵沉思。
就在这时,方志强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潇潇,过来看看怎么样!”方志强对着李潇潇招了招手。
李潇潇起身,走进里屋。
“看!我收拾的可以吧?”方志强指着自己刚刚收拾好的床铺,一脸自豪的说道。
然而李潇潇却看都没看那床铺一眼,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怎么了潇潇?”方志强疑惑的皱眉问道。
“强子,我有个想法。”李潇潇突然看向方志强,一脸认真的说道。
“什么想法?”
“我想把老大爷接到明珠去,让他孙女也在明珠上学。”李潇潇肯定的开口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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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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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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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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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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