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烛光摇曳着,只听得见翻书的沙沙声。
飞童将地上掉落下来的奏章一一拾捡起来,又叠得工工整整的放在了桌角。
“戌时三刻了,太孙应当不会来了,要不——”飞童皱眉回道,想着今日那太孙不来还挺好,反正主子的伤已经快好的差不多了。
太孙过来正事不做,就只会寻一处睡觉。
越祈安放下了手中的笔,抬眼看着飞童道:“还有几份急报。”
“主子,这些民间的杂事,自有他们六部去管,你又何必将这些事情揽在自己的手上。”飞童嘀嘀咕咕道。
越祁安凭一己之力组建了内阁,统领六部,才能卓越加越家遗孤的身份,深得皇帝信任,皇帝更是几乎将所有奏折都丢给越祁安,但诚如飞童所言,越祁安只要统领好六部,处理好皇帝的事情就好,其他的事情实在没必要多操心。
但不操心就不叫越祁安了,他真的心怀天下,志向崇高。
“六部那帮家伙也太悠闲了。”飞童心疼自家主子。
“是平安巷的事情,还是要看看的。”越祈安说罢便不多言语。
毛笔尖沾了墨汁,洒在了纸上,写了几个字后,却有些看不下去了,又揉了揉眉心,不自觉地看向了门的方向。
那扇门,一直到现在都无人推开。
沈素怎么这么晚还没来?
飞童站在一旁觉得自家主子不太正常。
好几次都在蘸墨发呆,心思全然不在那些奏章上。
“要不——属下去瞧瞧?”
越祈安闻言立即叫道:“你去做什么?”
“属下去看看太孙在不在路上。”飞童如实答道。
“你去看她做什么,太孙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越祈安站起身来,整理着宽大的衣袖,眉目敛着,
“不可越距。”
飞童只得又站回原地,询问道:“大人这是要去休息了?”
越祈安只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随后将一边的窗子推开。
一时间,窗外的冷风便全部灌进了屋内,衣袖猎猎作响,一阵寒冷的气息侵袭而来,除了冷之外,脑子倒是清醒了不少。
飞童急了:
“外面凉,还是关上窗子吧。”
飞童这才意识到那位纨绔的太孙在这里的话,还是有好处的。
毕竟她要是在的话,肯定不会让自家主子站在这里吹冷风。
“我不冷。”越祈安不由分说道。
飞童听到这里,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皱着眉望着漆黑无垠的虚空出了会儿神,越祈安便又坐下身来继续看着奏章。
飞童趁机把窗棂收拢。
写了一行字,越祁安停顿,脑海里又突然浮现出了沈素的模样。
往日这个时候,她不是坐在凳子上打瞌睡,就是坐在他的桌子对面打瞌睡,时不时还会龇着小虎牙,冲他狡黠一笑。
问他:今日的糕点可算是不要钱了吧,一面将嘴里塞的满满当当像只仓鼠。
越祈安合上了眼,想将沈素从脑海里踢出去。
但是闭上眼的同时,耳边仿佛间还传来了沈素说话的声音。
她说什么来着的。
越大人,你再这么看下去,眼睛就要瞎了,要不要尝尝本宫泡的这杯决明子茶。
她又说:越大人,你快要成书呆子了,这样就不会有漂亮的女孩子喜欢了,一点情趣都没有,只能孤寡一生。
顺便还学着初夏的青蛙叫了一声“呱”。
问他这叫声像不像“孤寡”。
为什么全是她——
怎么都甩不掉。
看来冷风还是吹的少了,越祈安有些烦躁,当时他是怎么回答的。
对了,他没有回答,他甚至觉得沈素这番话说的无关紧要。
女孩子不喜欢他又如何,沈素那么喜欢他——
想到这里,越祈安猛地将手中的毛笔丢在了桌上,仿佛遇到了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
为什么,他没有一点排斥的感觉,明明男子喜欢男子是天下之大不韪,是令人深恶痛绝的事情。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只要沈素过来纠缠,他就全身都在冒鸡皮疙瘩还倒胃口。
“主子,你是准备回去歇着了?”飞童惊喜地看着突然站起身来的越祈安问道。
“出去逛逛。”说罢,越祈安便径直出了门去。
飞童眉头皱着,这么晚了,还有哪处能逛的?
最近宵禁,夜市都关门了。
莫非是借着这个机会去找太孙?
虽是这么想的,但跟随着自家主子来到万花楼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瞪大了眼眸,一脸不敢置信地望着越祈安。
“当真要进去?”
话音落下,便瞧见越祈安已经率先一步踏入了万花楼中。
万花楼的鸨母正在门口招揽客人,头一次见着越祈安这么清朗标致的人儿,又见他虽是一身白衣,但这衣裳的料子,可是制衣坊里顶好的料子。
腰间垂挂着羊脂玉玉佩看上去颜色温润,绝对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
“公子,头一次来我们的万花楼,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妈妈保证你想要什么都能有!”老鸨上前想与越祈安凑近乎。
那刺鼻的胭脂香味让越祈安脸都快黑了,直接将飞童拉着挡在了身前。
“主子,你——”自己要来玩耍的,做什么要他挡着!
“二位公子,里面请里面请,喜欢什么样的姑娘直接说,我这就给你们安排。”鸨母也是个会看眼色的,只当是越祈安这位贵客不喜欢与她近距离接触。
应当会喜欢楼里那几位清倌儿,唱唱小曲儿弹弹琴,搞点文雅的,这些肚子里装墨水的最是喜欢了。
越祁安瞬间领悟了鸨母的意思,当即侧身要走,可下一瞬又转过身来,默着一张脸沉声道:
“最好是嘴皮子好些的,长得高一点,然后……字要写得好的。”
飞童差点给自己原地送走,他家主子,开荤了?
鸨母还是头一次听客人提这样的要求,不禁眯了眯眼,又上下打量起越祈安来,“那公子觉得多高为好?”
越祈安微微一愣,顺手比划了一番,“不能太矮。”末了摸了摸钱袋,一旁飞童急忙丢了块金子过去,撇嘴,有些心疼。
这还是太孙送他家大人的,笼统就这么几块。
鸨母喜笑颜开:
“好好好,妈妈这就去安排。”
拿到了好处的老鸨好一顿安排,这才将人带到了厢房内,势必要拿下这位新的金主。
穿着浅色系衣裳的女子率先踏入门内,随后进来的人让飞童大惊失色。
怎么后头的全是男人?
“主子,肯定走错了。”飞童上前就想让这群男人走开。
越祈安端起桌上的酒水抿了一口,制止道:“不必。”
他暗色的眸子落在了珠帘后的一个男子身上,只见他穿着淡蓝色的纱衣,身高还有眉眼远远瞧着,都与那人有几分相似。
“你过来。”
那小倌只得乖顺地上前来,见着越祈安的好皮囊后,嘴皮子利索道:“少爷,奴名叫白玉。”
白玉无瑕。
名字虽好,但在此处取这样的名字,终究有些讽刺。
近看白玉,那眉眼却与沈素没有半分相似之处。
眼前之人的眉眼在妆容的掩盖下,虽是多了几分如同女子般的柔情,但到底都是假的。
而且,气息带着红尘味儿,不似沈素清灵高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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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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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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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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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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