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之所以忽然勒马停下,便是潜意识里想进城吃点好东西。然而,现在看到开封巍峨的城楼,他便想起了京城。
而过去的是非种种,也从他眼前浮掠过。
他忽然感到,自己之前确实太轻浮了,做错了很多事,也因此失去了很多机会。
他如此反省一番,心智成熟不少。
他转身而去,却见前面的树林里,越影宝马正在吃大树下的那些枯草。
方旭心头一阵狂喜,说道:“好朋友,好兄弟,对不起,刚才,我错怪你了。现在,我明白了,你饿了。”
他双足一点,纵身而来,跃在越影宝马上。
宝马一声长鸣,展开四蹄,驼着方旭,穿过树林,又驰骋上路。
他驰骋一会,来到了城西的西池围墙外。
此池周长九里三十步,池形方整,四周有围墙,正南门为棂星门,门内彩楼对峙。
清晨时分,西池周边环境幽静。
时至寒冬,树丫草枯,池水也已经冰。
往昔的皇家宛林,现在显得有些破败了。
“当当当……”
“孟春,你的功夫不过如此。程咬金的三板斧,你学不来的。想与老子争娘们?哼!滚你娘的蛋吧。”
“焦林,枉你自祖辈以来,一直呆在杨家,杨家枪法哪有你耍得那么烂?唉,杨家先祖的颜面都让你们丢尽了。”
“呸,老子兄弟俩就是战死,也不会让你们这伙山贼抢走俺的杨梅妹妹。哼,乌龙贼光头,郝战臭道士,枉你们出家修道,不做人事,净干贼当。”
……
方旭刚策马来到西池,却听得池内一阵打斗声响,还夹杂着一阵相互的漫骂声。
他赶紧收拢马缰,缓缓勒马,将马缰环套于马脖子上,便飞身离鞍,跃在西池的围墙上。
他喃喃自语,说道:“孟春?焦林?一直呆在杨家,给杨家枪法丢脸了?”
他骤然想到一件事,心道:“嗯!评书上是说过,当年杨六郎手下有两名虎将,一个叫作孟良,一个叫作焦赞。焦赞善用铁枪,他杨六郎的警卫团长;孟良善用大斧,粗中有细,好似现代社会特种部队的队长,善于深入敌后作战。此二人也算作是杨家的家将吧,历来都生活在杨府里。想不到时至今日,他们的后代仍然生活在杨府里。看样子,杨家的一个女孩子叫作什么杨梅的,遭劫匪抢了,孟、焦二人追贼至此,为救杨梅,不惜与劫匪浴血对决。嗯!既是忠良之后,我得相助孟春、焦林一臂之力,也趁此好结交些江湖朋友,将来为我所用。”
方旭心思陡转,而他站在围墙之上,居高临下,也对池内的打斗场面看得清清楚楚。
西池内,南岸至池中心的巨型拱桥上,四周围着一些持刀的和尚和握剑的道士,押着一名被五花大绑的少女。
少女可能就是所谓的杨梅吧。
她的嘴巴被塞着一团破布,裙袄破破烂烂,秀发凌乱,满脸泪水,模样挺俊俏的,楚楚可怜。
人墙之内,一名虎背熊腰、穿一件白土布的汉子正双手握着一柄大板斧,循环舞弄着“搂头”、“勾马”、“劈腰”三招,与一名身材高大、握着铁铲的中年和尚对决。
方旭观察一会,心道:嗯,舞斧的汉子应该就是孟春了。
怎么才能救他呢?
……
方旭看到孟春虽然劲狠斧快,但是,破绽颇多,在乌龙和尚铁铲的勾、压、扫、劈之下,不住后退。
他又瞟向正与一名道士对决的一名汉子,此汉中等个子,身穿一件麻布衫,脸如黑炭,浓眉大眼,高鼻阔腮,甚是健壮。
他心道:此汉应该就是焦林了吧。
……
此虎汉正舞弄一柄铁枪,点、扎、撩、扫,铁枪被舞弄得虎虎生风。
只可惜,郝战道士的剑法甚是精妙,焦林仍然不时被他的剑划伤。
此时的焦林,已是衣衫破碎,浑身血痕。
乌龙和尚武功远远高于孟春,所以,他不时戏弄孟春,讥笑孟春,就如猫戏耗子一般。
孟春给他气得七孔生烟,却又无可奈何,唯有死拼力搏,不求取胜,只求同归于尽。
然而,乌龙动作多变,铲法严密,势势相连,环环相扣。
而且,他对孟春来来去去的三板斧,已经熟悉,亦已想好了破解之法。
忽然,他趁孟春又握斧“劈腰”之际,便舞铲一招“乌龙摆尾”,握铲下压,又一挑,又一拍。
“当……”
“哎呀……”
“砰……”
“砰……”
孟春的大斧碰击在乌龙和尚的铁铲上,他本已裂开的虎口,再难承重,大斧脱手而飞。
他的身子也被乌龙和尚内力震荡得仰天摔出丈余远,又凌空掉落在结冰的西池上,摔得头破血流,连声惨叫。
他后脑勺磕出的血,染红了他脑后的冰面,蒸腾起阵阵热气,散发阵阵血雾。
乌龙和尚得意大笑,讥讽孟春,笑道:“哈哈哈……孟春,今晨,厮家给你举行一个冰葬吧。哼,孟春,厮家还是仲春呢!”
他笑罢,便双足一点,身子掠过人墙,握铲下劈,要将孟春劈为两半。
“好!”
“哈哈哈!”
拱桥上围观的匪徒立即转身,跑向拱桥边观看,均是哈哈大笑,得意异常。
而那个被他们看押又被捆绑着的小姑娘杨梅,看到孟春兵器脱手而飞又摔落在桥下,再看到乌龙和尚握铲下劈,想到孟春必死无疑,不由心头悲哀,泪水涟涟。
她双腿一软,“扑通”一声,便跪倒在拱桥上。
而舞枪与郝战大战的焦林听得孟春连声惨叫,又重重摔落拱桥下的西池中,登感不妙,不由心神一乱,枪法也随之散乱,下盘便露出破绽。
郝战狞笑着,漫骂了焦林一句:“焦林,你给你的好兄弟孟春陪葬吧。”
他骂罢,便握剑一招“毒蛇吐舌”,刺向焦林咽喉,诱他握枪上撩,却忽地剑花一抖,握剑环划下移,扫向焦林双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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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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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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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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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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