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哑……”
她的坐骑,前蹄跃起,长鸣一声,然后前蹄踏落,扬尘而去。
李细民看到窦芳名忽然抢马而跑,迅速出城北上,不由大吃一惊。
他急急高嚷大喝:“弟兄们,跟我一起,保护王妃去。李细中,你马上回王府,向王爷禀报王妃出城之事。”
他大声喝毕,飞身而起,横腿一扫。
李细中本是在战马上凝神聆听李细民的话语,猝不及防,腰间挨了李细民的一脚,当即从马上摔跟头下来。
李细民当即策马追向窦芳菲。
一群侍卫和窦府中人、江湖中人,有马的策马紧跟,无马分散跑开了。
“砰……”
“咔……”
李细中即是李细民的弟弟,虽然摔将下来,却因武功高强,着地之时,拄刀撑地,身子斜掠而开,并无受伤。
钢刀差点折断。
只是,他如此被李细民扫了一腿,颇为气恼,扬刀一指李细民的背影,骂道:“李细民,你他娘的,狗杂种,你有娘生,没娘养……哎呀,骂错了,他是我亲哥哥……这……唉,气死老子了……”
尚未骂完,他忽感失口,便急急伸手捂嘴。
因为他如此责骂李细民,也等于骂他自己。
兄弟俩同父同母,做弟弟的哪能如此骂兄长?
“哈哈哈……”
城门守兵,还有那些前来窦府祭典窦森的江湖中人,闻言之后,滑稽而笑。
李细中气恼掩脸,转身而跑,回奔王府,向朱豹禀告情况去了。
窦府中人,绝大多数在窦芳名的率领下,跑出去追捕方旭去了。
窦府也一下子冷静下来。
窦芳菲哭了一会,抹抹泪水,眼圈红肿。
她抬起泪眼,呆呆地望着眼前的灵枢,暗道:我是去追杀方旭好,还是留在家中守灵好?
爹之身亡,到底是方旭设的局?
还是那本假经书上原本就有毒?
又或是方旭故意在假经书上下毒?
但是,看样子,又不对劲啊!
方旭尚且能中我所下的毒,晕糊糊之时,差点命丧我手,他又岂会提前做手脚?
被我所擒拿回来的刘乐宝,始终没停过嘴,一直在骂我是蛇蝎心肠,毒害他兄弟俩人,又不像作假。
嗯!追杀方旭,不能急于一时啊!
得想一个万全之策才行!
咦,哪个救方旭的蒙面女子又是谁?
看她的身材和眼神,似乎很年轻啊!
她是方旭原来的相好?
又或是方旭新结交的好友?
……
或许因为窦森惨亡之原因,窦芳菲也在一天之间有了少许的成熟,所以,她并不急于去追杀方旭。
她在想着更完善的办法。
虽然,她与方旭睡了几个夜晚,但是,她并不想着方旭的好。她感觉自己始终被方旭玩了,而且,方旭还杀了她的父亲窦森。
她一定要杀方旭。
……
此时,她站起身来,转身走出灵堂,走到庭院的一株大树下,背倚大树。
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方旭贪图美女,但是,我与他已成仇人,我再也无法让他上当。
不过,可以从爹创办的“水仙坊”里或是从爹的太极剑门中找一位相貌姣好的女子去引他上当,再杀他。
唉,我被方旭睡了,现在是“残花败柳”了,我还能嫁吗?哪个男人愿意娶我?
不!
不怕!
我这么漂亮,哪个男人见了本姑娘不流口水?
豪门中的男人,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的?
哪个豪门公子会在意我是不是第一次?
新婚之夜,把他灌醉,他又怎么会知道我是不是第一次?我可以通过姐姐,找一个王爷嫁了,先做小的,再想法当大的。
嗯!就这样,若果计策成功,我不仅可以杀方旭为父复仇,而且,我还可以嫁入豪门,永远安享荣华富贵,不用在江湖上刀尖舔血过日子。
……
窦芳菲想到此,心情舒畅起来。
她张臂伸腰,舒展一下,苍白的脸上绽放出迷人的笑容。
狂风怒号,尘土飞扬。
天幕拉下,天地漆黑。
方旭骑着宝马,随马而行。
宝马奇快,奔驰如风。
虽然黑夜,伸手不见五指。
但是,此马似乎识途,四蹄飞扬。
它在崇山峻岭之间,仍然驰骋如飞。
山势嶙峋,山路嵯峨。
盆地峡谷,溪涧流泉,在不到半柱香功夫,皆被“越影”宝马抛在身后。
方旭回头看看,不见身后有火光,也听不到身后有什么响声和动静,便稍稍放心。
他很累了,肚子很饿。
于是,他轻勒缰绳,喃喃地说道:“真是按下葫芦起来瓢。虽然,我算是混进了鹰集帮,但是,大舅子哥却仍被当作了人质,我与窦家的仇恨也越结越大了。窦家,必定不会放过我。唉,想不到窦芳菲这么美,却是蛇蝎心肠。她一定会嫁祸于我,动员江湖中人围杀我的。”
宝马缓行。
“方兄弟,恭喜你啊!”
就在此时,山脚下的西侧路边,忽然亮起了火折子,还有一个汉子喊了方旭一句。
方旭吓了一跳,浑身哆了一下,握刀一划,本能地护身。
但是,他侧头一看,透过微弱的火光,看到的却是公孙英坐倚在光秃的树丫上。
方旭惊喜交集,握着缰绳,一跃下马。
他收刀入鞘,慨叹地说道:“哎呀,原来是公孙大哥呀?你怎么会在此?吓死小弟了。哎呀,小弟终于见到亲人了。”
他将宝马缰绳,缠在路边的一株大树杆上。
公孙英从树丫上一跃而下,握着火折子,用脚撩过一些枯树败叶,坐在一块挡风的巨石后,点燃一堆火。
他笑道:“兄弟,你在秦王府的一幕,愚兄全看到了。恭喜你混入鹰集帮。”
方旭骇然惊问:“什么?你……你一直跟着小弟?你……什么都看到了?”
他瞪大瞪圆了眼珠,怔怔地望着公孙英。
他没想到公孙英对自己的一举一动,如此了解。
他仿佛此时才知道公孙英是“飞鹰神探”似的。
公孙英望着方旭诧异的神情,笑道:“兄弟,皇上对你很关心,所以,他派我和乌刚吴二哥尾随着你,保护你的人身安全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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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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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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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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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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