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旭闻言,心头稍为气顺,但是,仍是气呼呼的骂道:“好个鸟!这叫什么差事?这是到江湖上去做卧底,弄不好,就跟那种警匪片一样,做卧底的没几个好死的。”
刘乐宝因为事先参与了这个“阴谋”,所以想得多,想得通,想的远。
他此时仍然很耐心地开导方旭,说道:“兄弟,话不能这么说。哪,咱俩来到这个旧社会,无亲无故,你一下子就是朝廷大员了。这要是在现代社会,你连职工都不是。多少人熬到白发苍苍,也只是办事员。但是,咱俩来到这个社会就这不一样了。过几年,你要是空降到地方任职,那可能就是布政使司,最差也是知府啊!兄弟,消消气。气顺之后,再想想咱俩如何混江湖?当了江湖上的卧底,你到时升职,哥哥发财,有地位有财富,再造台时空穿梭机,风风光光地回到现代社会去,咱俩就是超级富豪了。到时候,想要什么样的美女,都会有!”
方旭仍是气呼呼的,破口大骂:“棺材都有?你想死呀?还棺材?咱俩来到这个旧社会认识谁呀?在江湖上飘容易吗?”
刘乐宝再三劝说方旭,也只是受人之托,此时老是被方旭咆哮着,心里也不舒服,气呼呼地反骂:“丫滴!你想怎么样?你不干就不干,你冲老子发什么脾气?你心里好受吗?老子来到这个旧社会,连宝物都没有了。你以为我想要的?现在是狗皇帝下圣旨,你不执行就得死。哼,老子还想着每天穿着趿拉板儿、拎着暖壶上街打轩尼诗呢。又说你是大学生,什么都不懂。”
方旭被刘乐宝如此一吼,稍稍一怔,便嘻皮笑脸地讥笑他:“真正的装,是敢于直面自己没有厚度的脸皮。刘乐宝,i服了你。行了吧?”
刘乐宝消气了,摆摆手,又低声问:“好了,行了。你鬼点子多,你说说,咱俩到了江湖上,怎么混?做卧底,可不能做死人了。得活着回去。”
方旭唉声叹气,想想也只能这样了,便点了点头,说道:“唉,现在也只能这样了。还能有什么办法?去江淅一带吧,那里较为富裕。说不定,咱俩也能从经济上闯出一条路来,不一定非要往棺场上挤。正四品以下的,可能容易些。正四品以上的,我要想当,可能难度会较大。反正有了钱,就能请到人才,造出时空穿梭机。能造出时空穿梭机就行,离开京城也好,可以到深山老林里建水电站,造穿梭机。”“那就走吧,时候尚早,换作平常时,还没到吃午饭的时候,还可以走老远的路。”
刘乐宝同意地点了点头,提议马上启程。
“得得得……”
岂料,此时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传来,且是从京师方向传出来的。
刘乐宝武功不高,听得马蹄声响,神经质般地反应,急促地说道:“快,快上马。”
他慌忙抢先上马。
方旭却是不紧不慢地说道:“怕什么?老子现有小资的头脑,还要有歌特的心灵。一般的鸟人,可不是我的对手。只要石天兄、乌刚、李布这三大高手不来追杀咱俩,怕什么?”
对比此前,他已有江湖阅历,反而不怕事了。
他横手去牵马缰,竟然不上马。
可能,他的思绪还没完全反应过来吧。
“方郎……相公……呜呜呜,终于追到你了。”
岂料,策马飞驰而来的,却是窦芳菲。
她也没想到会在京郊遇到方旭的。
但是,当她看到方旭时,却随机应变,机灵的佯哭。
她一副悲苦相思的样子,即刻跳下马来,扑入方旭的怀中。
方旭因窦芳菲的“汗血”宝马骤然在自己身后停下,甫一转身,蓦见窦芳菲,不由一阵愕然,骇然相问:“窦姑娘?是你?你真到京师来找我?是真的吗?做梦?”
他心头倏然涌起一阵感动。
虽然,他不知道窦芳菲此时是什么心思,但是,在京郊遇到她,说明她是来京师找自己的。
而此时一见面,她竟然飞身下马,扑到自己的怀中,失声而泣,喊得那么亲热,方旭又怎么能不感动呢?
……
窦芳菲的心思是变了又变。
现在,她的心思又回到了以前,就是想杀方旭并夺取“越女发谱”。
此时,她更恨方旭了。
但是,她不敢一见面就杀方旭。
因为她不知道刘乐宝的武功如何,又知道自己的武功远不及方旭高明。
于是,她哭道:“呜呜呜……那……那晚之后……我……我就来找你了。我以为你会比我早到京师,岂料,我到你府上,遇到这位大哥,他说你还没到京,我……我就在你府外附近的客栈住下来,每天到你府门前来打听你的情况。岂料,刚才,我到你府外不远,却看到一大帮锦衣卫在追杀你……我就顺着你跑的方向跑,没想到在此追上你了……呜呜呜,相公,你不能离开我,否则,我这辈子怎么过?我……我可是你的人了。呜呜呜!”
此刻,她扑入方旭的怀中,双手搂紧他的脖子,哭天抹泪,使用高明的温柔手段。
她一副很激动又伤感还很惊喜的样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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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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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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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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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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