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夫人笑笑,若有深意地看了萧翎一眼,慈祥地对着凌汐道。
“我一直在想,若是有你这么个女儿,该多好啊。”
闻言,萧翎眼中微惊,随即闪过一丝痛苦之色,快得如同清风拂过,瞬息不留痕迹。
“母亲这个主意好,我和凌汐本就是兄妹相称,仔细论起来,不就是你的女儿吗?”
说着看向凌汐,满面带笑地询问道:“凌汐,你说是不是?”
初时雷夫人提起,凌汐还以为只是开玩笑,没想到萧翎却问到脸上来了,心中不由有些感动。
这么多年的相处下来,雷夫人对她从客气淡漠到亲切自然,她都看在眼中。因为萧翼,她这辈子恐怕与这一家人,都脱不了关系了。
“是啊,我心里本就将您看作是自己的长辈呢。”
“哈哈……那好,借着两个孩子的好日子,我也正式认个女儿,以后,我们可就是真真正正的一家人了。”
见凌汐毫不犹豫地开口承认,雷夫人笑逐颜开,趁热打铁地要将名分给坐实了。
本来吧,凌汐觉得大家相处愉快就好了,何必在意一个称呼,但雷夫人既然坚持,她也不愿意拂了她的好意。
遂大大方方地走过去,拜倒在雷夫人脚下,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大礼,口称母亲。
“好,乖女儿,想不到我临老了,还能享到儿女双全的福……”
明明心中高兴,雷夫人却不自觉地红了眼眶,连声音都有些微微哽咽了。
“丫头,给你父亲磕个头,祭奠一杯酒吧。”
想起英勇就义,壮烈赴死的萧峰萧城主,所有人的心都变得沉重起来。
萧翎唤过两个孩子,四人一起朝着院子里跪下,望空三叩首,然后一人一杯水酒浇于地下,遥遥致祭。
萧峰死后尸骨无存,又逢战乱,根本没有时间收敛,雷夫人也只是刻了一块牌位,随身携带。
凌汐想着,既然认了这个父亲,怎么也要尽份心意,不若为他办个衣冠冢,以后,也有个烧香祭拜之处。不过今日是孩子们的生日,不宜提起,还是等准备得差不多了再说吧。
至于萧翱,自从他贪生怕死投靠了魔修,反举起屠刀追杀兄长同袍,雷夫人就当他已经死了,从此后在没有提起过。
重夺风雪城时,也没有找到他的身影,想来是跟着古卿尘逃出去了。
“凌姨……呀,以后不是要改口叫姑姑了。”
小机灵鬼萧羽看着凌汐,兴奋不已,他们从小到大都跟着她。以前,总觉得没有安全感,害怕有一天凌汐会不辞而别,离他们而去。
现在好了,凌姨变成了姑姑,再也不用担心她会跑掉啦。
“姑姑。”
两个孩子异口同声,这一声姑姑叫得那个脆生生。
“丫头,这是我给你的见面礼。”
雷夫人直接从头上拔下一支梅花碧玉簪子,递给她。
凌汐一愣,从她第一次见雷夫人,这碧玉簪就戴在她头上,后来萧峰战死,雷夫人洗净铅华为丈夫守孝,却也只有这支簪子还留在头上。
可见,这碧玉簪对她来说,绝对意义非凡。这样想着,便不自觉有些犹豫,疑虑地望着她。
“丫头,这是我母亲传给我的,传女不传媳,我因为没有女儿,所以就一直戴着留个念想。”
看出了她的疑问,雷夫人笑着解释。听她如此说,凌汐这才高兴地接过来。
入手温暖,便知这碧玉簪不是凡品,细看雕工精美,晶莹剔透,而且,还是一样防御性的法器。
“这个梅花簪,能轻松防御元婴期的攻击,若是紧急情况下,还能拼着挡下化神大能一击,只是那样簪子也就毁了,你戴着防个万一吧。”
这么贵重,难怪能被当成传家宝了,凌汐知道她是担心自己的安危,心中感激,口里却也只是道了声谢。
既然已是一家人,太过客气反而伤了对方的心。
“姑姑,说好的你舞剑阿爹吹笛子的,可不能又不算数哦。”
本以为这一打岔,前面的就混过去了,没想到小羽却记得很牢。
“当然,可是,我没有合适的剑了。”
凌汐笑眯眯地看着她,“要不,等我先找一把好剑来再说?”
鸾兮尊者留给她的苍华剑,已经还给了苍华城,因此也和裴家结了个善缘。这件事萧翼是亲身经历,自然知道。
“裴城主一直记挂着这件事情,说是对不起你,这不,托我送来一柄好剑。”
以为是个好借口,谁知立马就被萧翎给堵上了。
看着他微笑着递过来的剑,凌汐却眼前一亮,浅青色的剑鞘,浑然一体,看着就很舒服。
“噌……”
抽开,但见一泓清水盈盈,并不见锋芒毕露,反而有种含而不露的内敛温柔,仿佛一抹早春的风,料峭中又带着丝丝暖意。
“此剑名为春水,乃是数千年前青州铸剑大师曹轻阳的传世之作,是一柄成长型巅峰法器。”m.χIùmЬ.CǒM
萧翎嘴角翘起一丝笑意,将春水剑的来历娓娓道来。
“传说,这柄剑是曹轻阳为他心爱之人所铸,最适合水属性的女子使用。”
“这柄剑原本有剑灵,不知为何,后来竟然消失无踪,否则,春水剑的级别恐怕会更高。”
“而且,此剑会择主,一般人即使拿到手里,最多只能发挥出天级的威力。若得到它的认同,据说前途无可限量。”
凌汐越听眼睛越亮,嗯,是柄外柔内刚,傲娇又有脾气的剑,她喜欢。
“春水呀春水,你我二人倒是脾气相投,你也寂寞了几千年了,要不要和我一起做个伴?”
轻柔地抚摸着春水剑的剑身,凌汐喃喃细语,就仿佛对着一名久别重逢的朋友。
“呛……”
春水剑发出细微的龙吟之声,似乎在应和着她的邀请,述说着岁月沧桑的孤独。
微微一笑,凌汐逼出一滴精血,血液落在剑身上,仿佛荷叶上的露珠,滴溜溜地滚来滚去,却并无融合的意思。
萧翎看她与春水剑一唱一和,本来还在替她欣喜,以为春水剑已经愿意认她为主。如今见这番光景,不由大为惊讶,心中忍不住隐隐可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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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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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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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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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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