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福运小农女>第三十四章 不简单的准备工作
  上哇村鱼类资源的丰富,全都要得益于他们优越的地理位置。

  也是如此,上哇村村民几乎年年都会主动或被动捕捞些儿鱼,然后拉去县城,赚些银钱回来补贴家用。m.xiumb.com

  相比鸡鸭猪等禽肉肉质,鱼肉肉质软嫩细滑,不管是用来熬汤还是简单的蒸煮,都是一道不错的荤菜。

  按理来说,鱼肉的特质,应该让它极受欢迎才对,但为什么时至今日,鱼肉还是卖不出去?

  主要原因还是出在河鱼本身的味道上面。

  和鱼本身有关,捕捞上来的河鱼,都带有浓重的土腥味。

  这样的味道是附在鱼的内部而非浅显的表面,通过物理手段,很难将其彻底除去。

  虽说眼下庄户生活多为不易,但多年的风调雨顺,倒也不至让其饱腹艰难。

  能够填饱肚子,自然会有更好的追求。

  尤其是对食物的味道,只要不是傻子,自然都会有挑拣。

  眼下能够处理鱼身上那些儿檀腥的手段又少,从南方传来的香料倒是好用,但价格及贵,仅一小指甲盖的量足够让普通的庄户人家望而却步,也只有那些高门大户,世家大族才可以那般奢侈,毫无负担的使用。

  但高门大户,世家大族之人对吃食更为讲究。

  人家不缺银钱,在吃食上开销大方,自然有更好的选择。

  要知道,眼下高门大户,世家大族之人,多奉行君子之风,最喜欢吃的自然还是牛羊鹿等被他们视为性温味甘之肉。

  除此之外,鸡鸭鹅等家禽也时常出现在他们的餐桌之上。

  最近几年,因为骟猪之法传播迅速,使得家养的猪肉没有了檀腥之气,原被视为低贱的猪肉也渐渐的登上了高门大户,世家大族的餐桌,成为这些儿人的新宠。

  时至今日,认真说来,高门大户的餐桌上确实是不怎么出现鱼肉的,原因在两方面,其一是海运不通,海洋过于危险,能够吃的鱼类基本以河鱼居多。

  其二是河鱼的鱼肉多刺,虽肉质鲜嫩,但吃起来太过麻烦,加之掩盖味道时要用到的香料也多,种种原因加诸在一起,高门大户也不愿在这上面过多的浪费时间。

  真有这个功夫,他们还不如吃些配得上他们身份地位的肉食。

  也是基于此,鱼肉就陷入了底层人民不想吃,高门大户看不上的尴尬局面。

  在这种阴差阳错之下,鱼肉的价格,也就被死死的耗在一个极低的水平中,长久以来,都没有甚么明显的波动。

  李氏身为一个普通妇人,自然是不了解这其中的弯弯绕绕,眼下她能想到用鱼汤来赚些儿银钱,不过是因为之前的话,让她动了些儿旁的心思。

  一大家子人要养活,李氏首先琢磨的就是多赚钱。

  此时的她完全不知道,就因为她这么一个不成熟的想法,一个堪称简单粗暴的操作,直接导致了今后鱼肉价格的上涨,从而改变了他们一家人的命运。

  眼下的李氏,还在琢磨如何通过鱼汤来推销他们手中的河鱼。

  要知道,熬出来的鲜美鱼汤和腥臭的野生河鱼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距离休渔期还有些儿时日,距离夏收也还有小一月之期,如果她这里计划的好,他们起码还能卖上一段时日的鱼,靠着卖鱼的钱,换来更多的粮食,他们也能更有把握度过秋收之前的这段时间。

  李氏想了又想,最终确定她做出来的鱼汤之所以好喝不腥,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二丫递给她的那些儿长得奇模怪样的野菜与那处理河鱼的手段。

  这鱼汤可不是因此才变得好喝的?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李氏就赶忙从炕上爬了起来。

  琢磨了一晚鱼汤的事,她一整晚都没休息好。

  顶着两个明显的黑眼圈,李氏穿戴好后赶紧去了井边。

  昨天捞回来的鲜鱼并没有晒鱼干,而是装在满水的水桶里放在井边养着。

  李氏过去的时候,水桶里的鱼都活蹦乱跳的不行。

  随手捞了一条出来,李氏顺便从旁边摸出收拾鱼时需要用到的家伙,歪头想了想前两次的时候,她都是怎么做的,跟着找了个位置坐在井边处理起来。

  鱼鳞处理起来不算麻烦,李氏也是常年干活的人,三下两下的就将她手中这条鱼刮鳞去腥,开膛破肚,顺便清理干净。

  跟着,她又去了趟菜园,薅了几颗野葱野蒜还有薄荷叶。

  将盐巴备好,扔进水里化开后连鱼带菜一起泡。

  ………

  取柴烧火,刷锅做菜。

  强忍着心疼的往温热的铁锅里甩出几滴猪油,按前昨天做鱼汤时的步骤,李氏不慌不忙的将手里的东西一一放了进去,最后就着飘香滚烫的奶白色鱼汤,扔了几片洗净的薄荷叶收尾。

  薄荷叶提鲜,放进鱼汤中会自带着一股清新的味道,前两次做出来的鱼汤会这么好喝,也有薄荷叶的功劳。

  李氏没忘,甚至还将其完美的复制下来。

  很快,一早被她做出来的鱼汤香味溢满了整间屋子。

  李氏从后橱端出一个约有她自己半个手臂长的圆肚陶瓶,将铁锅中滚烫的鱼汤装进去,直到将这园肚瓶装满大半。

  最后,她拿出准备好的油皮纸封住开口的位置,用麻绳死死地系紧包好。

  确定陶瓶中的鱼汤不会轻易撒出去后,李氏才将铁锅中剩下的鱼汤盛了出来放好。

  此时赵福祥已经穿好衣服,从房间里走了出去。

  他抱着家中晒干的豆饼和鲜嫩的野草去了牛圈,认真的喂着家中这头上了年岁的黄牛。

  “老伙计,多吃些儿,今儿还要辛苦你嘞。”

  看着黄牛吃的香,赵福祥笑出一脸褶子。

  话说起来,这头黄牛在他身边已有些儿年月,作为家里最值钱的宝贝之一,赵福祥对这头黄牛那是爱惜的很。

  平日里那是能不用就不用,一旦用了或将其累的很了,必会喂上一些儿营养丰富的豆饼。

  粮食金贵,豆是他们的日常主食,一碗豆才出多少豆饼,赵福祥舍得用豆饼喂食家中黄牛,也是说明黄牛贵重。

  一头成年黄牛差不多要五贯钱才能买来,这些儿银钱,顶得上他们忙活整一年的收入,赵福祥不重视都难。

  拿出一旁的锹铲,赵福祥顺便又将牛棚里的牛粪清理干净,又替换了一些儿沁了湿气的干草,里里外外收拾一通,方才心满意足的回了正门堂屋。

  李氏已早早的将吃饭用的家伙事摆了出来。

  见赵福祥进来,赶紧催他坐下吃饭,“老大他们还没过来,我去叫人,你先吃着,对了,鱼汤和野菜我都装好了,你们走的时候,记得一块带上……”

  匆匆说完,李氏扯下腰间的围裙走了出去。

  赵福祥抬头觑了眼,跟着收回视线。

  没过一会儿,赵善林赵善川赵善河三个兄弟在李氏的催促下打着哈欠走了进来。

  昨儿晚上三人离开的早,只知今天需要早起进城,却不知具体事宜。

  所以,当李氏挨个敲窗户喊人的时候,三人也很迷茫。

  “娘,进城很急吗?”

  赵善河揉着眼一脸迷茫。

  “不急就不能喊你了?”

  听着语气不善,赵善河吓得睁大眼睛,扯开嘴角,赶紧笑嘻嘻的打了过去,“哪能哪能,娘喊我是应当的,娘,您随便喊。”

  李氏听完“哼”的一声,翻了个白了眼懒得计较。

  赵善河讪讪一笑,猫腰躲到赵善川身后。

  心里嘀咕谁胆子这么大,大早上的就让娘不痛快,就刚刚那话说的,他要是乱回嘴,指定被一顿臭骂。

  赵善河偷摸的捂着嘴,打了个哈欠,心里哀叹,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谁让程氏怀着双胎,最近肚子大了,程氏越发的休息不好,赵善河昨晚回屋,就被折腾的不轻,大半夜没睡不说,早上刚睡着没一会又被李氏喊醒了,真是难啊。

  “行了,赶紧坐下吃饭,吃完饭就和你爹去趟城里。”

  “这么早,爹是有事?”

  赵善林拿着筷子边夹菜边说。

  “嗯,卖鱼,买粮。”

  赵福祥吃着饭,回答的十分简洁。

  “……”

  三兄弟同时叹了口气,神色抑郁。

  就昨天那个情况,他们确实需要早些儿买粮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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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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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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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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