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想想倒是可以想通,坊间正盛传她跟武召王的绯闻呢,而武召王之前的绯闻女友正是今天簪花会的主人王毓秀。
要论家世地位,自己自然跟王毓秀没法比,更何况还是在人家的主场。
“没人要?那本官来一瓶,回去孝敬母上大人。”
林汝行万万没想到,第一个出来给她解围的竟然是陈士杰。
陈士杰乐不颠颠地离席走到正前方来,拿了一瓶兜在怀里,对众人说道:“诸位作证,这是本官大庭广众之下拿的,日后可不要出什么误会才是。”
陈士杰有国舅的身份,岂会有人忤逆?众人都一一应着替他作保。
“既然这样,剩下的在下全包了。”
一声清亮男声响起,随后男席中走出一位红衣男子。
院中所有人打量他,剑眉、桃花眼,肤色柔和,头上挽髻,只用发冠束着,其余全部披散在雪白的颈后。
红衣黑发之下显得有些狂放,偏偏眸光还玩世不恭,看谁都觉得像是调戏良家妇女一般。
不是,长成这样的也需要来簪花会吗?
陈士杰指着他:“你谁啊?”
红衣男子揖礼道:“在下叶沾衣,见过大人。”
林汝行拍下手:“我知道了,你就是那位杏花公子。”
这么骚包的名字配这么骚包的人,倒是相得益彰。
叶沾衣仿佛十分意外:“这位小姐如何知道我的绰号的?这可是我来京之后第一次用呢。”
林汝行抿嘴笑:“沾衣欲湿杏花雨嘛,小学就学过的。”
叶沾衣马上夸赞:“小姐出口成章,真乃大才。”
林汝行暗自得意,哼,要不是我自己嫌太俗套,什么诗词歌赋我能诵到你们当场跪下拜师。
她余光看到祝耽正一脸看好戏地瞧着她,突然觉得哪里……
“不对,你刚才说你叫什么?”
“叶沾衣啊。”
“你家是哪儿的?”
“朔州啊。”
好。
好得狠,果然不是冤家不聚头。
她冲着叶沾衣伸出她的铭牌,叶沾衣仔细看了两眼,马上鞠躬:“只因大哥在邻国打理生意,三五年回不来,实在是不敢耽误郡主的婚姻大事。”
说完抬头看她的神色。
她觉得这叶沾衣其人没那么简单,他表面上当着这么多人看起来恭顺有礼,实际上在他抬眸无人察觉的时候,他的眼神里处处透着狡黠,仿佛在说:真好玩儿,下次还要捉弄她。
满园的男男女女都抻长了脖子看和平郡主跟叶家的二公子怎么互相扯头花呢。m.χIùmЬ.CǒM
毕竟当初可是因为拒婚差点闹出人命来啊。
林汝行走出几步,招手示意叶沾衣过来,然后悄悄对他说:“让他们看笑话吧,不如我们做笔生意?”
叶沾衣问道:“如何做?”
两人窃窃私语一番,引得众人开始非议。
“这咋回事儿啊?难道重修于好了?”
“这可是簪花大会,两人当众咬耳朵,真是……”
“谁说不是呢,没看到武召王还在这儿呢嘛!”
……
“那我就等叶公子的契约了。”林汝行微微福身。
“多谢郡主,好说好说。”叶沾衣也弯腰施礼。
众人傻眼,这俩人咋还交上朋友了?
林汝行开心得不了的,这次簪花会没白来,跟叶沾衣谈好了,以后按量为他定制百花玉面膏,他负责贩到朔南三州去卖。
给的价格非常诱人,果然人傻钱多。
以后侯府再也不愁没银子了。
随后宫人又将各家执贽礼一一呈上来,其中有一件颜色格外夺目、周身散发着BLING-BLING的裙装引起了大伙的注意。
宫人清清嗓子说道:“这位是镇抚使史大人的执贽,史大人说此物便给有缘人吧。诸位小姐,有喜欢的尽可拿去。”
可惜她前头有屏风挡着,看不到史进的人,不然真想看看他面对社死现场时是个什么表情。
王毓秀上前摸了摸那件裙子,朝众人说道:“是京中最贵的穿云纱所制,听说穿云纱触肤生津,最适合夏日穿戴了。”
即便再好的料子,可惜是独一份,没人敢要啊。
很明显人家是有备而来,这裙子是给心仪的姑娘的。
林汝行看看身边的林颂合:“这裙子史大人是送给你的。”
林颂合脸悄悄红了一下:“你如何知道?”
“他第一次见你时就看上你了……”
林颂合一脸的我以为啥事呢,早就已经习惯了好嘛!
“你真不要?”
林颂合摇摇头:“好丑。”
林汝行站起来,说道:“我要这件裙装了。”
祝耽突然抬头看了她一眼,眼神里都是不解。
女眷这边大多在笑她太过主动,不合时宜。
才刚及笄的郡主,倒是急什么呢?多来两年簪花会相看相看不行吗?
还是真如坊间所说,这位和平郡主特别恨嫁?不然怎会被叶家拒婚就自缢?还妄想攀附武召王?
按照规矩,公子们的执贽是要自己亲自奉上的,史进捧着托盘一边递给她一边挤兑她:“你在搞什么?”
林汝行悄悄说道:“总比没人要好吧?”
史进不甘不愿地递给她:“反正你记住这不是给你的。”
她捧着托盘美滋滋就要回转,不知从哪儿悄悄伸出一只脚,结结实实给她绊了个趔趄。
托盘衣裳自然是摔了一地,另外甩出来的还有一串手钏,所幸她平衡感不错,才没在众人面前摔了个狗啃泥。
“诶,这只手钏,不是史大人贴身带的吗?”对面一位世家公子突然说了一句。
史进也一头雾水地捡起手钏,仔细看了又看,没错,正是自己的那串。
随后半捂着脸回到座位上:呜呜~原来和平郡主竟然对自己一直存着这种心思,难怪刚才还要接自己的衣服,真是羞死人惹!
祝耽脸色变了一变,起身走来,顺手拿起手钏纳入袖中。
“这是本王的。”
……
一语激起千层浪。
难道传言是真的?武召王移情别恋了?
毕竟这么多年可从未听说过武召王的东西肯送人。
他连参加簪花会都是空手来的!
众人脸上全都染着一层浓浓的兴致,没想到来个簪花大会,还能看到这种场景。
对不对象不要紧,主要是能吃到瓜。
王毓秀低头喝了口茶,面上仍然笑吟吟,偶尔转头看一眼武召王,并无其他举止。
祝耽回到座位上,举起那只手钏:“这是本王在边境时所制,每杀一个敌军将领,便命人取其臼齿一枚,两年多攒下数十枚,便将他们打磨成手钏随身携带。”
左边的男席里开始有人高喊:“武召王威武。”
而对面的女眷看着那枚手钏却一脸害怕的样子。
橘红一脸惊恐地跟林汝行说道:“郡主,我们日日藏在衣橱里的手钏竟然是几十个死人的臼齿做的啊……”
从死人嘴里敲下来的牙齿,谁不膈应呢,比棺材板磨成珠子穿的串儿可吓人多了。
林汝行冲她点点头:“我大侄子真是个狠人。”
橘红:?
说好的不认这门亲戚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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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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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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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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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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