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烟雨浩歌>第五十六章 敬酒不吃吃罚酒
  城西陋巷那座只有两间破土房的老宅院,院门一直敞开,这在邻里街坊看来是件稀罕事,有不少人经过时,伸长脖子往门内探。

  曹小二将几个红薯埋入不见明火的灶洞里,揣入袖中的煮红薯始终没好意思拿出来给秦恒。

  曹小武眼圈微红,不过情绪已然好多了,因为秦恒斩钉截铁出口的那两个字,“不是”。不管真假,曹小武都信。Χiυmъ.cοΜ

  秦恒对自己说出口的“不是”,在骗与不骗之间下一个最终定义。答案是肯定的,骗了曹小武,只是秦恒觉得自己这个骗,也算骗的心安理得。

  曹小二背对着二人,眼睛盯着晦暗的木炭,心思复杂到了极点。

  北边那场大战,虽然到现在还没有风声传到天下各州郡,但这就已然说明了问题。若是大捷,自然会昭告天下。现在这样无声无息,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败了。炎庆军以战力强横冠绝天下不假,可赤域蛮夷大军同样以勇武,善马战著称于世,曹小武清晰记得双方冲杀交战时的惨烈情景,已经不能用尸横遍野来形容,尸山血海才更恰当。敌我双方人数又是如此悬殊,没有增援,炎庆军死战,最终只会落得全军覆灭。

  这个结果,曹小二猜到了,但不愿去相信,见到恒哥时,相不相信,他都知道,那就是答案。他不敢问恒哥,老吴,瘦猴儿,铁公鸡,阿驼……这些人有没有活下来的,没脸问,也更怕听到的是,都死了。

  红薯烤熟了,也烤糊了。

  三人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一人拿着一个红薯。

  秦恒剥掉红薯烤糊的外层,咬了一口,烫的舌头打颤,呼了好几口气才咽下肚,他看向曹小二说道:“半年未见,见了你恒哥就没话说?”

  曹小二剥掉的糊层很少,埋头狼吞虎咽的吃,也不觉得烫,听到恒哥的话,下咽的动作一滞,旋即将塞得满嘴的红薯吞了下去,然后抬头,笑着说道:“藏了许多话在肚子里,见了面又不知从哪儿说起,这是不是恒哥以前常说的,肚子里面没东西,写不出锦绣文章。”

  秦恒笑骂道:“滚蛋,这哪儿跟哪儿,说话想到哪儿说哪儿,跟锦绣文章屁的关系。”

  曹小二挠着头,脸上表情虽然略显尴尬,但笑意轻松了几分。

  秦恒又咬了一口红薯,转头看向曹小武,“小武,你还是去多读点书,可千万别学你哥。”

  曹小武自然听出了秦恒话里的玩笑意味,他瞄了他哥一眼,跟着咧嘴傻笑。

  “高塘县的桃李学供院的学院长夫,与我爷爷是旧识,到时我写封信,你给他带过去,顺便帮我问个好,小武就去那里求学。”秦恒又看向曹小二说道。

  曹小二一怔,就要说什么,秦恒一摆手道:“你都和小武说了我们是兄弟,我有个当大官的老爹,怎么也要把这排面摆出来,说一句,这都小事,恒哥解决了。”

  曹小二心中既开心又难受,但更多的还是开心。

  曹小武更是难掩激动的心情,一蹦起身,跑到秦恒身前,学着江湖人的抱拳礼,道:“恒哥仗义。”

  秦恒举起右手,掌心对着曹小武,笑道:“读出一个千古圣贤。”

  “嗯,就读出一个千古圣人。”

  曹小武与秦恒轻轻一击掌。

  秦恒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这句激励的言语,从此之后,成了这个八九岁大孩子的人生追求。

  一生经历波澜壮阔,跌宕起伏的曹小武,许多年后,重遇那个白衣年轻人。

  这名天下读书人敬仰崇拜的儒家圣人,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恒哥,这千古圣贤,我曹小武读出来了。”

  当然,眼下的二人并不知道。

  此时,院子里的氛围融洽了许多,笑声多了起来,说话也随意了几分。

  秦恒也从这些言语中听出了许多,比如兄弟二人生活的拮据,爹娘的往事,二姨的刻薄……

  大多是曹小武在说,曹小二偶尔插口几句,秦恒在静静听着。

  院门口“蹬蹬蹬”跑进来一个与曹小武年龄差不多的孩子,穿了个半身马褂,长筒裤,全身黝黑,比曹小武壮了许多。这孩子满脸焦急的闯进门,一进门就四下乱看,好像在找什么人,当他看到曹小武,慌张道:“小武,不好了,马县丞带了一大帮子人,已经进巷子了,看走的路应该还是你家,我看你们得赶紧把门关住,装作不在家。”

  隔壁院子一个妇人暴怒的声音传来,“狗蛋,你跑那边去作死,还不快给我滚回来。”

  许狗蛋听到声音缩了缩脖子,连忙往门外跑去,边跑边回头重复道,“小武,快把门关上。”

  曹小武又气又怒,手里的红薯被他给捏的稀烂,他大骂道:“狗仗人势,不要脸的马老狗。”

  秦恒看向曹小二,想询问是怎么回事。曹小二虽然在尽力压制愤怒的情绪,但秦恒还是能感觉到。而且,曹小二脸色难看至极。

  然而,还没等秦恒开口询问,院子里就已经“呼呼啦啦”闯进来二十余名束装整齐,佩刀的衙役,最后走进来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

  一个约莫六尺高,身穿锦衣华服,头上还学着文人墨客别了一个玉簪,脸蛋儿长得像个肉球,有一双眯缝眼,起码有两百余斤的中年胖子。两腿走路,一走一夹,缓慢地迈过台阶,走入院子。这段只有寻常人七八步路的距离,愣是让这胖子走了二十余步。

  胖子仰着脑袋,可以看到满头的虚汗,他拿肉乎乎的手呼扇着,嘴里喘着粗气道:“你们曹氏兄弟也真是的,拿钱买你们这破宅子,还非得劳本县丞亲自前来。我堂哥都不高兴了,认为我连这一点小事都办不好。还派了人坐在我的县丞大堂,你让我这脸往哪儿搁?”

  中年胖子又往前走了几步,一脚踹翻秦恒面前那张长短腿八仙桌,低头笑眯眯道:“偏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这是你们自找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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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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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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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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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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