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北边境,一场飞雪连下了三日三夜,下在这片沙漠与绿洲同在的苍茫大地之上。
正所谓“千里飞白雪,漠上沧一栗。”
一眼望去,尽是苍凉。
黄坳山,这座石头大山,在积雪覆盖下,已经看不出本来面貌。正如当地人常说的那句,“一入冬,雪一下,漠北就多出许多大白馒头。”,说的便是这些孤零零的大山。
这一夜,黄坳山上,一支五十人斥候小队,遭到赤域八百重甲骑军袭杀,双方厮杀,战况惨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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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候小队虽也配有长弓、弩箭,但只是轻装便从,根本就无法与赤域小蛮王所带领的八百重甲骑军斡旋,更遑论抗衡。
最终,这支五十人的斥候小队,活下来的只有两人。
一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以断一臂的代价,带着另一少年杀出重重包围。
少年刚入军伍那会儿,经常听到一个自诩拥有二品巅峰实力的青年,常在巳甲营嚷嚷着,“不杀他几年的蛮子,枉为男人。”,更扬言,“三年,三年之后,我一定要带着我这把剑,挑翻赤域用剑之人。”
这些话,总是引得众人一阵哄堂大笑,当作消遣解闷的乐子。
有一夜,这个青年喝醉酒,拍醒邻塌已经睡着的少年,打着酒嗝道:“既然我曹顶认下你这个兄弟,那在战场上我便保你不死。”
少年一笑,只当是酒后胡言。
这一日在黄坳山,少年杀红眼,心存必死之念。
没曾想,那个吊儿郎当,看上去极不正经,总是满口胡话的青年,拔出身后那把就连睡觉都没有取下的长剑时,真是半点不掺假的二品巅峰修为。
青年杀至少年身侧,咧着嘴笑道:“兄弟,我曹顶说过的,我保你不死,曹顶的话一个唾沫一个钉,不掺半点假。”
青年剑下斩杀赤域重甲骑军三百余人,被小蛮王斩去一臂,带着少年逃了出去。
路上,脸色煞白的青年牵着马,回头看着望着自己右臂,泫然欲泣的少年,咧嘴一笑,“别哭,我的左手剑更厉害。”
少年却知,他根本就不会什么左手剑,因为他的左手连牵马都牵不稳。
……
三年后,背剑青年站在黄山坳的山顶,依然牵着那匹马,望着赤域草原,对少年道:“要走了,蛮子杀了,军工攒了,得去赤域挑翻用剑之人。”
说着,青年便吹着小曲,晃晃悠悠往山下走。
少年站在原地,“你根本就不会左手剑。”
青年回头,咧嘴一笑,笑容一如三年前,“我可以练。”
青年,曹顶。
少年,秦恒。
————
酒桌碎裂,年轻人却纹丝未动。
小小的酒肆里,仅有的几位客人也作鸟兽散。
酒肆掌柜,是个面相敦厚的中年人,站在摊前,不知所措。
“老板毋需忧心,今日损失,我们双倍赔偿。”万楼提着一壶酒绕至摊前,说道。
中年掌柜先是被这声音吓了一跳,待反应过来,心神稍稍缓和。却是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讪讪点头,“好嘞。”
万楼一笑置之。
掌柜很有眼力见儿的将四分五裂的桌子残骸清扫开,搬来一张桌子摆上,酒杯,碗筷,一应补全。
万楼将那壶酒放在秦恒面前。
秦恒抬起头,笑容牵强,问道:“前辈,若是登顶化境十魁之首,是否可杀天下任一化境高手?”
万楼还在考虑是坐在凳子上,还是蹲在凳子上舒服,猛然听到秦恒的这句话,他哈哈大笑起来,“小子,若不是老夫亲耳听见,怎么也不会相信,这话是从你口中说出,平时的精明劲儿哪儿去了。”
秦恒没有说话。
万楼笑容收敛,拿起杯子,倒了杯酒,接着道:“小子,老夫还记得你说过,王府密档池中,有记载老夫当初从西地来到南阙,为何要挑战这化境十魁。说是觉得这化境十魁之名,名不符实。”
他小酌一口,“这事大半真,小半假。当初还为扬名,想让天下知我刀最之名,更知我师傅名讳。”
忽然,万楼一拍桌子,愤愤道:“天下之大,有多少隐藏的化境高手谁又敢说尽知?就南阙弄了个狗屁的化境十魁榜,一个白莲先生敢说尽知江湖事,简直可笑。”
“小子,老夫告诉你,眼光要看远些,这天下的化境何其之多。东方佛国有无数圣僧,佛陀成就金刚不坏身,修成怒目金刚,等同我等言之的化境,足以比肩。北域隐藏化境入各部,鲜少露面,就比如之前你见到的那丫头,小小年纪,化境巅峰,实力与我不相上下。西地就更不用说,在那里,山川大泽上空,老夫都不敢飞得太高,生怕惹恼哪个修行多年的隐士高人,一个不慎,就此陨落。”
说到最后,万楼略带不屑道:“莫说入化境十魁之首,便是你入神窍,也不敢言可杀天下任一化境,有些人的化境可逆神窍,就比如那剑皇三痴。”
秦恒的目光平静,不知在想些什么。嘴上却打趣道:“前辈,我怎么突然觉得,像我这种刚摸到三品门槛的武人,走在路上都不应该高声说话,否则一个不小心,就不知道被哪个高人瞅着不顺眼,动动手指,捻死了。”
他的心中此时所想,只有一个念头,“我秦恒入化境,必入苍澜草原,斩,杀曹顶之人,夺剑。”
万楼也没觉得秦恒打趣的话可笑,他端着杯中酒,晃了晃,道:“江湖水深着,不像这酒,即便浑浊,也看得见底,没有那些腌臢藏在下面。”
万楼的脸上,在这一瞬间,仿佛写满了无尽沧桑。
“多谢前辈教诲。”秦恒正色道。
桌子上,掌柜自作主张拿来的两壶酒,再度入了二人腹。
清酒两壶付往事。
————
橘子湖畔,女扮男装的林卓君,从湖边拾起十余颗小石子,挨个往湖中扔去,边扔边说道:“无意间撞见你说的兄弟,见面不如闻名。”
夕阳下,女子迈着修长双腿飘摇前行,一步数丈。
这个真名叫作金绣的姑娘,十七岁时,以绝对武力与智慧一统乌布十三族,身背古剑,名“无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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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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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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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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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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