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烟雨浩歌>第十二章 酒还是酒,人哪有人?
  没有风光大葬,有些悲凉的坟冢里葬下了秦恒叫了六年的老吴。叫作吴彩霞的丫头,亲手埋下了那位秦恒其实知道是爷爷未成势之前的老管家吴汉。吴家其余人,找不到尸体,便办了一场宏大的水陆法事超度亡灵。

  那一日,有个白衣年轻人背靠墓碑,一如往日与兄弟背对喝酒的场景。他说了两句话。

  一句看似洒脱之言,“老吴,下辈子找对门,还做兄弟。”

  一句却在心中,“老太爷,这笔债,晚辈还不清,要是人生在世真有下辈子,一定还。但是晚辈保证,您老走慢些,那些人很快就会下去陪您。”

  酒还是酒,人哪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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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上,走南闯北的不仅有买卖人,也有靠帮人护送贵重财物走镖的镖师,更有南北运送货物,赚取佣金的马上人,统称马帮。xiumb.com

  佟二牛所在的马队是北方牧河州境内,一家末等三流帮派,名子就叫大马帮,大马帮专做帮人运货的买卖,赚取佣金。

  这一次,大马帮是受当地比之势力稍强的幽宗所托,运送一批丝绸,去往东陵盐夏交付。这笔买卖做成,大马帮可以获取一笔不菲的佣金。

  佟二牛很开心,拿到钱后,帮主分给帮众,自己也能拿到十几两银子,这样就能回家讨个婆娘当媳妇,不至于再夜夜孤寂无眠泪两行。

  这一行三十余号人,一路要跨两州七郡,着实费脚力,风尘仆仆赶到东陵州境内,皆是面有疲色,但同时,又透着那么几分喜气。

  “秦公子,等到了盐夏,帮主拿到钱分给俺,俺请你喝酒。”走在马队后面的佟二牛对骑马走在自己左边,穿着朴素却长得俊美不凡的年轻读书人,嘿嘿一笑,拍着胸脯豪气道。

  那年轻人与自己的书童,还有一名丫鬟,是在他们马队途经观海城外遇到的,说是迷了路,愿意出银子跟着马队,要去东波府城。年轻人出手大方,大马帮帮主看在一百两银子的份上也就答应了。

  佟二牛开始并不敢靠近这几人,后来闲聊几句,他的胆子也就大了起来,与这名说是外乡学子,到东波府游学的年轻人,相谈甚欢。

  年轻人正是秦恒,出了观海城的围杀之局后,没有再大张旗鼓地驾乘那辆一看就造价不菲的奢华马车。此刻的他,俨然是一副离家游学士子的打扮,带着书童丫鬟,让人一看,就觉得是殷实出身的少爷公子。

  “二牛,你的银子还是留着回去娶媳妇,到了盐夏还是我请你,总听说盐夏出美酒,难得有机会一尝所愿。”秦恒望着这个模样憨厚,又高又壮的十八九岁青年,莞尔一笑道。

  佟二牛一听,连忙摆手道:“娶媳妇十两就够了,喝酒要不了几个钱,一码归一码,说了俺请就俺请,何况秦公子还跟我讲了那么多外面的奇闻逸事,这一顿酒不亏的。”

  秦恒无奈一笑,也不再争辩,而是换了个话题道:“二牛,等拿到了钱,想娶个什么样的媳妇?”

  佟二牛被这一问,弄得有些不好意思,他挠着脑袋,傻笑道:“就像俺村里小翠那样的,长得好看,心地又善良。她娘说了,只要俺有十两银子作为聘礼,就让小翠嫁给俺。”

  “那你可要抓紧了,好姑娘可不等人……”

  话说到一半,秦恒猛然记起老吴要将女儿嫁给自己的言语,他好似作贼心虚的偷偷回头瞥了一眼跟在自己屁股后头,与“少年”同行的丫头,却见那姑娘正恶狠狠的盯着自己。

  四目相对之下,吴彩霞见到那个王八蛋居然若无其事的把头又转了回去。

  “离开之前,俺都和小翠说好了,让她等着俺,这次走马之后俺就有了钱,回去就娶她,小翠也答应了。”完全没有发现秦公子异样的佟二牛,自说自话,笑的愈发开心。

  天色渐暗。

  马队前面两骑突然掉转马头向后面跑来。

  两骑一前一后奔至秦恒几人左右,为首一人正是是大马帮的大当家孟龙,孟龙勒马之后一抱拳,冲秦恒大嗓门道:“秦兄弟,这天要黑了,我们马队的这些马,都不是什么名马,不宜赶夜路,要在前面的小镇歇息一晚,兄弟与我们同去,还是自行安排?”

  后面马上之人乃是一女人,约莫有二十六七的样子,虽然只有中人之姿,但胜在身材丰腴,曲线玲珑,再加上眼角有一颗泪痣,更是为此女平添了几分韵味。

  此女来到秦恒身侧,便是一阵香风扫过,她抿嘴娇笑,就连见惯声色犬马的他也不得不承认这女人能够称得上风情万种,如此作态的大马帮二当家于凤,惹来不少帮众回头注视,并频频吞咽口水。

  于凤坐在马背之上,有意无意用胳膊蹭了秦恒一下,娇笑道:“依我看,秦公子还是与我大马帮同行为妙,你在这里人生地不熟,走夜路始终不安全,还是同去前面小镇歇息一晚,明日再与我们同行。待这个买卖做成了,我们这些人也想去府城看看,到时也会顺路。”

  秦恒想了想,说道:“但凭二位当家的作主。”

  孟龙道:“那好,孟某就命令马队走快些,争取在晚上进入前面的小镇。到了小镇,孟龙庆兄弟喝酒,兄弟可莫要推脱啊。”

  “一定一定。”秦恒笑道。

  望着两马离去的背影,秦恒笑容凝滞,化作无声冷笑。

  ————

  东陵州东波府城,象征身份的那座无梦大雪楼内,有一个花甲老人靠窗坐在一张据说冬暖夏凉,一针一线皆可换百金的龙蚕丝毯上,自己与自己对弈。

  林廊下,一名虬髯客垂首而立,不知站了多久。

  老人终于停手,轻轻端起桌上的茶杯,毫无征兆的向虬髯客扔了过去,“啪”的一声砸在其脸上。

  虬髯客一动不动,任凭滚烫茶水在脸上淌过,神色愈发恭敬。

  “我外孙你没接到,还敢回来,还告诉我,我外孙遇袭,人还跑了。你他娘的脑袋被驴踢了,去,传我令,领三千精兵出城,把那些王八蛋直接剁成肉酱喂狗,若是还追不到,你黎春城就把自己剁碎了喂狗。”老人站起身,暴跳如雷道。

  虬髯客一声不吭的退走。

  当虬髯客离去,老人又重新坐下,依旧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捻起白子,笑道:“就算不是你褰乐王,我也算在你头上,我就是不讲道理,你能奈我何?”

  老人虽在笑,眼中却杀机四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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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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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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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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