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诺桑普利亚大公国近郊的公都哈利亚斯科近郊突然出现了高达数百亚矩的白色巨柱。
虽然在三天后,白色巨柱只剩下2.5亚距,但剩下的部分并不是凭空消失,而是渗入侵蚀了大片大片诺桑普利亚的土地。
三天的时间内,公都毁灭,居民几乎全数遇难。
公国有五分之三的土地结晶盐化,这便是现代最大的灾害事件“盐之桩事件”。
无数的人流离失所,无数的人失去亲人,无数的孤儿诞生。
其中之一便是莎拉。
相比于其他孤儿,莎拉是幸运的,她被好心人收养。
收养她的人正是前公国军上校,也是“北之猎兵”的创始人之一的巴雷斯坦。
为了拯救失去大半土地,连生存都无法维系的国民,一群除了打仗什么都不会的军人只能通过成为猎兵接受他人雇佣来换取金钱和物资。
这边是“北之猎兵”的由来。
虽然在其他地方的人看来,“北之猎兵”就是一群输出战争的蛮子,但在一片荒芜的诺桑普利亚,赚取外币补贴故乡的猎兵们就是英雄。
许多孩子都以成为猎兵为目标,当地也有着相当数量的猎兵训练营与少年猎兵队。
更别说,莎拉还有这样一位猎兵领袖的养父。
十岁出头加入“少年猎兵队”,经过严苛的训练后,十三岁正式加入“北之猎兵”本队,并首次踏入战场。
那是与训练完全不同的地狱,大义什么的根本感受不到。
莎拉能够感觉到的就是为了某人的欲望,不断夺取他人的性命。
即便如此,莎拉依旧持续战斗着,成长着,哪怕满身伤痕。
这是“北之猎兵”唯一的出路,故乡还有那么多张嘴要吃饭,更重要的是,她最爱的父亲在看着。
不知不觉间,少女得到了“紫电”的名号,名震猎兵界。
但在盛名之下,少女的压力同样越积越多,最终在某一日到达临界点。
18岁那年,莎拉以中队长的身份带领一支部队,在帝国边境参与某大贵族与大企业的代理战争。
对手,就是黎恩今天在郊外遇到、抓捕的“尼德霍格”。
战争的初期,对北之猎兵非常有利,在莎拉的率领下,部队势如破竹,不断击破对手,就当莎拉以为快要获得胜利之际,为了避免波及周边民众,莎拉的部队反而遭到了激烈的反击,一下子就把莎拉打蒙了。
就在她以为必死无疑的时候,在年幼时拯救过她一次的父亲再次拯救了她。
只是,这一次,并不是多么美好的结局。
明明是担任部队总指挥官,最知道取舍的人,却还是抛开一切来拯救女儿,以至于身受重伤,最终死在了女儿的怀里。
“——你也明白,这就是猎兵。要不要继续走这条路,你就好好考虑吧……”
这就是父亲对女儿最后的遗言。
因为是公国军官出身,即便到了这个时候,他保持了绅士风度。
他早已看出了女儿的压力,也从未觉得女儿成为猎兵是一件好事,只是受限于立场,无法明言,除了生命的最后时刻。
不管莎拉如何呼喊,父亲都无法再次睁开眼睛,直到失去意识。
等到莎拉再度醒来,她已经在帝国军的帐篷中接受治疗,治疗她的正是总校的校医,“死者苏生”碧翠丝教官率领的医疗大队。
同行的还有奈特哈尔和穆拉这对军中双壁,正是他们终结了这场乱战。
因为战争结束,北之猎兵们已经尽快脱离战场回到故乡,当时还处于混乱状态的莎拉顾不得道谢便冲出帐篷,用最快速度赶回故乡。
她以为自己会被制裁,会被厌恶,毕竟是她害得大家的英雄失去了生命,她也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
只是,莎拉没有想到,迎接她的没有审判,没有厌恶,只有战友与民众的温情。
因为不断参加战争,人们早已见惯了生死离别,而战争也取得了胜利,从雇主那里获得了一大笔米拉,足够保证故乡平稳过冬,不用担心有人会饿死冻死。
听到大家这样说,莎拉感到安心的同时,眼泪不知道为什么流了出来,怎么都停不下来。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她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为了在贫困中苟延残喘的故乡让没有任何罪过的外国人们与土地布满血与硝烟——这是严重的欺瞒行为,她不能说同伴们是错的,但依旧感到无比的痛心。
最终她下定决心,辞去猎兵的工作,离开了故乡,加入游击士协会。
因为出色的能力和敢打敢拼敢吃苦的北地精神,她一路晋升到A级游击士,赚了不少钱。
可能没有当猎兵赚得多,但胜在干净,没有染血,可以心安理得,挺起胸膛地送回北地。
是的,至今为止,莎拉也没有停下对故乡的援助。
明明A级游击士不可能差钱,她却很少大手大脚消费,唯一的余钱也基本用在了吃喝之上。
和那些心怀崇高理想或是心念的同僚比起来,莎拉的动力单纯的可笑,但也正因为单纯,才格外地强力。因此,莎拉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A级游击士,虽然没保持多久就会被未来的“剑之少女”打破。
来到托尔兹担任旧VII班的教官,也有帝国政府关停协会,经济来源大减,需要一份稳定收入来源的因素在。
“这就是莎拉·巴雷斯坦的过去,不知道和那个女人比起来,到底谁的故事更难听一点——不对,会拿这种事情来对比,我一定是喝昏头了,大脑不做主,你别介意。”
“怎么会……”黎恩连忙摇头,“我很高兴,教官愿意把这些都告诉我。这可是教官的强大与温柔的原点,也是最真实的教官,以前的我接触不到的另一面。”ωωω.χΙυΜЬ.Cǒm
“我一点也不强大,更不温柔,还有你这话……是不是也对克蕾雅少校说过?”
黎恩:“……”
“我说中了?”
要不要这么敏锐。
“不行。”莎拉孩子气地鼓起嘴,“本来落在她后面已经很不甘心了,还用同样的话,你必须换一套,不让我满意你就陪我喝到天亮吧。”
黎恩顿时头大如斗。
他最不擅长哄女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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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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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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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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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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