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了胆子,阿婢深吸一口气,径直来到正屋门口,抬手去敲门板。手将碰到,还没用上力气,那正屋的房门却“吱悠”一声自己开了,吓了她一跳:这是什么节奏?是鬼屋历险,还是“犯罪”前线?!
她不敢迈步进去,只把头探到里面,四面瞅了瞅,无奈被前面的一个水墨屏风挡了视线。
“俞木,你回来了?”
正用力倾着身子,探头探脑的阿婢,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失去了平衡,“噗通”一声,摔了个狗吃屎。
里面的人听到声响,以为人的确回来了,就继续道:“事情都解决了?”许久听不到回答,便又道:“孙大夫去取药了。你进来吧!把汗巾递给我。”
跌在门口的阿婢,刚爬起来,险些又一头栽了下去。
阿婢脑海中迅速浮现出一个恶俗的场景:某女主勿入一房间,正赶上男主在屏风后面,唤自己的丫鬟,譬如:把汗巾递给我(咳咳)……女主不明所以,拿起汗巾,转过屏风。啊!竟然是一个绝世美少男裸身坐在浴桶之中!那么,她这个时候是该含着羞掩面逃走呢?还是假装丫鬟免费欣赏,然后再来个完美邂逅呢?
她正沉浸在“抉择”中不能自拔,突然就觉衣领有些发紧,仔细一瞧,特么的!哪里来的家伙,竟然扯着她的衣领,把她凌空给拎了起来!
紧接着,耳边传来一声闷呵:“哪里跑出来的小贼!”
被抓了。阿婢凌空扑棱了几下,忙解释道:“我不是小贼,我是来拜见孙老爷爷的!”要套近乎,先从称呼开始。
来人啧啧了几声,就提溜着她,绕过了屏风。
阿婢用力抬起有些充血的小脑袋,待要看清屋里的情形时,好不容易仰起来的小脑袋,又耷拉了下去!好失望啊:木有美男,更木有浴桶……裸背倒是有一个,却是个毛孩子的,年纪十岁上下,瘦瘦小小。而且,背上插着一排细针,毫无美感可言。
原来是在针灸啊,阿婢险些一口血吐出来……
抓住阿婢的人,把她往地上一放,没好气道:“这里没有孙爷爷,只有孙大夫!”说完,径自走到卧榻旁,开始动手捻动那“毛孩子”后背的银针。
“孙大夫?”阿婢心下一喜:好嘞!虽然第一印象差了点儿,但好歹让她见到正主儿了!
她整了整衣衫,端正神色,先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才正色道:“孙大夫,我姥娘病得很严重,请了许多大夫,吃了好些药方,都不见好转。听闻您医术高超,想请您诊治诊治。”阿婢不敢先提出诊的事,准备循序渐进,“诱敌深入”。
这孙大夫默不应声,只专心致志捻着男孩子背后的银针。若阿婢猜的没错,他手下这个反卧在榻上的孩子,就是那个程家小少爷,而且多半就是马车上,躲在帘子后面的那个人。此时,这程小少将脸掩在榻上,看不清容貌。大概因为疼,他的双拳紧握,额头上也已经渗出的细细密密的汗珠,但他仍旧未吭一声,未动一下,安静如斯,放佛刚才喊小厮那汗巾的人,并不是他。
阿婢有些怔愣地看着这个男孩儿,不忍再出声打扰。
她的思绪飞到了自己前世,那个时候,医院里承受病痛的自己,大概也是这副倔强而又隐忍的模样……唯一不同的是,那个时候她二十岁,而这个孩子,却只有十二三岁。
阿婢没来由的有些心疼。她找到汗巾,放轻脚步来到榻前,抬手一点一点将那些细密的汗珠擦掉。然后,便一直蹲坐在榻前守着,时不时抬手替他擦去汗珠,静静等待。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阿婢出奇的有耐心,直到孙大夫收起最后一根针,对她调侃道:“哟!你这小毛贼,挺会套近乎。每次被抓都是这样对付过去的?告诉你,我可不会心软,一会儿就给你五花大绑送官府。”孙大夫一张国字方脸,不怒自威,两腮至下颚还坠着一撮花白胡子,和阿婢想象中的“神医”差的不大。
阿婢一脸不乐意,却也不怕,装起小孩子的无辜:“我不是贼。我说了,是我姥姥病了,我才来的!孙爷爷!”“孙爷爷”三个字,被她咬的极重。
孙大夫一听,吹胡子瞪眼地就凶过来:“胡说!再喊我爷爷,小心我揍你。”说完,抬起胳膊佯装要打她。
阿婢仰起脸,迎上去,嘟着嘴道:“我说我不是贼,你偏喊我贼。你再喊我是贼,我就喊你爷爷!爷爷爷爷!”完全一副泼皮撒娇的态势。
两人正大眼瞪小眼,冷不防旁边响起一声低笑,随后清冽的声音在屋内传开:“孙前辈,她不是贼。我方才来的路上,见过她,她确实是来求医的。”
程小少此时已经穿了里衣,从榻上坐起。他身体单薄削瘦,一张脸轮廓分明;肤色泛着不健康的白,更衬得那双眼睛幽黑明亮;没有血色的薄唇,正微微勾着,明明在笑,却没有丝毫温度。阿婢有一种感觉,这样的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少年,这样一双与年龄不符的枯潭双眸,背后定然藏着许多故事。
他自行穿戴完整,动作慢条斯理,从容不迫。最后,在腰间系上一枚青色玉佩后,从榻边,扶着一根木质拐杖站了起来。拐杖呈深褐色,泛着高档木质才有的光泽,上面还隐约显现一些暗黑色底纹。
他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拂袖背在身后,身子虽单薄,但整个人却散发一种让人心生敬畏、不容小觑的气质,让人无法同他的年龄符合起来。阿婢悄悄瞅着,心中暗叹:“果然是大户养出来的少爷,有礼有节,十二三岁便有这样的范儿,这要长大了,还了得?忽又想起自己进门那一记“狗吃屎”,阿婢顿觉汗颜……这便是自惭形秽的赶脚?阿婢下意识扯了扯邹巴巴的衣角。
程小少朝孙大夫略一施礼,道:“又有劳前辈了。晚辈还有要事,不敢多作叨扰,就先行告辞了。至于这位小姑娘……”顿了顿,他转向阿婢,本来抿下去的嘴角复又微微勾起,继续道:“前辈不防听听她怎么说。”
孙大夫挑着眉,冷哼一声,道:“你就不怕她是那人是一伙儿的?!我可听说,你来的时候遇到了些麻烦。方才我回药堂,那汉子和那妇人已经溜了。你还是小心为妙!”
拐杖击地的“嗒嗒”声,越来越近。待程小少经过阿婢身侧时,才听他的声音幽幽传来:
“无妨。我猜……那人决计不会派这样拙计的奶娃娃来!”
说完,便头也不回,踱步离开。他瘦削的脊背挺得很直,步子也迈得很稳,虽然多出一根拐杖,但丝毫没有影响他的气质,更不会惹人怜悯,反而让人又一种“病公子”别样“美感”。
阿婢看着他背影怔愣了几秒后,才抬手敲了敲自己的脑壳:想什么呢!竟然看一个十岁的小屁孩儿,也能看出“美感”?!两世为人,她都能当她阿姨了……还有,他方才说什么?!拙计?奶娃娃?明明是在报复自己先前在马车上猜他是奶娃娃的话。这,这个睚眦必报的小屁孩!
阿婢朝他背影狠狠瞪过去,那人似乎有所感应,竟然回了头。
四目相对,一个瞪圆了眼,火苗直窜;一个眼角微挑,兴致盎然。面对阿婢的挑衅,那人好似在说:小奶娃,我又帮了你一次哟。咱们后会有期!
阿婢忍住了一声“呸”,学他的样子,对他弯身行了个礼,做出一个“恭请离开,好走不送”的表情。
程小少低笑一声,拄着拐,不瘸也不拐地离开了孙宅。
客人走后,孙大夫便开始拾掇自己的东西,药箱、布袋、银针……不论他走哪儿,身侧斗跟着一个苦兮兮的女娃儿。看她那架势,倒像是打定主意要黏住他一般。人虽然瘦了些,但那有些婴儿肥的脸蛋儿,却是红扑扑的,惹人疼爱,看上去就想让人捏两下。还有那盯着自己的一双眼,灵动讨喜,此时汪着泪,一副受委屈的模样儿,实在让人不忍拒绝。wWW.ΧìǔΜЬ.CǒΜ
他看不下去,别过头,长叹一口气:“罢了罢了,你这小娃子可真难缠。让你姥娘进来吧!”
阿婢心中一喜,将圈在眼眶的泪一收,随即试探道:“姥娘她病的很重,走路,呃,有些不方便……”
“那是在前面的药堂里?”孙大夫问完,便收拾药箱,大有要去安世堂一趟的架势。
“不是”,阿婢结结巴巴:“她在……夏家庄沈家。”
这是要让他出诊?还是那么远的夏家庄?!这小娃子可真是……孙大夫二话不说,拎起阿婢,把她“扔”到了屋外:“没人跟你说我不出诊嘛!快走,快走!”
说完,将门板“啪”的一声阖上,把那双哀怨而又委屈的大眼睛,一起关到了门外。
可阿婢岂是这么容易就死心的?她决心要做一只“打不死的小强”,将整个身子扑到门板上,攒足了劲儿拍着门板:“孙大夫,求您就去看一眼吧,姥娘她的病怪异的很,除了你,怕是没人能治得好了!”
要说这病怪,该是怎么个形容呢?阿婢眼中慧黠的光芒一闪而逝,声音带着哭腔一字一句传入孙大夫的耳朵:
“她实在是不能出门,因为她白日精神萎靡,只有在夜里,精神才好些。”
“而且奇怪的是,她白日里还不敢见光!就连窗户,也要拿东西挡住才行。”
“她的牙齿变的古怪了,说不出来,反正和我的不一样。”
顿了顿,看屋内仍旧毫无声响,阿婢开始“放大招”:“哎呀!还有还有。最严重的是:她几乎不吃饭,却是好饮血,家里的鸡鸭的,都已经要被宰光了。照这样下去……”话未说完,门板被人推开,孙大夫大跨步迈出来,抓着阿婢急问:“你说的可是当真?”
阿婢收敛了眼中的喜色,佯装淡定,狠狠点了点头,摸着良心一脸虔诚道:“句句属实。孙大夫,您快去瞧瞧吧,请了很多大夫都说没见过这样怪异的病状。”小脸十分逼真地皱巴着,谎话说得连自己都要信了。
孙大夫平复了激动的心情,一脸严肃看着眼前这个女娃。只见她泪痕未干,眼睛透亮,倒不像是撒谎的样子。况且,他在宫中听说的那个,关于“血族”的西洋轶闻,定然是不会传到民间来的,更何况被一个小女娃知道呢?就算是她要是胡编乱造,也不该说得和那个“血族”怪症那么相像啊!
沉吟半晌,孙大夫终于抵不过好奇心驱使,道:“走吧,我随你去一趟夏家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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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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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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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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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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