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女主她总想崩剧情>第三章 任务开始
  “嘀!‘重生之本宫只想做郡主’载入成功。”

  张露华努力睁大眼睛,奈何眼前一片漆黑,她什么都看不见。

  耳畔传来带着莫明情感的男性嗓音。

  “宿主已经重生,任务者现在名为张云曦,十二岁。”

  “任务现在开始,请任务者努力虐渣打脸,加油!”

  ……本宫只想做郡主?

  任务开始?

  What,姐这是穿了?

  “等等,请问你是谁?”

  “轰隆!”一声中,夏日的清晨,响起一声惊雷。

  似开山采矿的炸药声,响彻头顶。

  云曦打了个激灵,睁开了眼睛。

  好冷!

  她微微瑟缩了一下,怀中抱着一个略有些硌人的物什,莫明的心酸悔恨涌上心头:我可怜的孩子……

  心中的酸梦与悔恨之意仍然在向她袭来,云曦潜意识里知道这些都是属于原主的情绪。

  她低下头,却发现此刻自己怀中抱着的,是一个小小的提篮。

  云曦茫然间打量了一下四周:略有些斑驳的泥墙,露出泥土中的麻杆。

  一张同样斑驳的土砌供台之上,摆着土地公与土地婆的泥塑。

  原主的记忆涌入云曦心头:张家村村头的土地庙?

  她低头打量着自己身上的衣裳,干净整洁的粗布衣裳,打着三五个补丁,藏青色的袖子短了接了一截灰色的,灰色的裤子裤脚短了,也同样接了一截。

  呃,好瘦,好幼,好穷苦的女孩子……

  原主记忆显示,这身衣裳是她十二岁时在土地庙初遇平晓枫时所穿的衣裳。

  绑定系统重生?

  那方才的一切,是原主的前世喽?

  我去,这是姑奶奶替那个悲催少女重生了的节奏么?

  “轰隆隆!”雷声滚滚,不肯停歇。

  “有人吗?”她下意识的低低问了一声,“刚才跟我说话的那个,是系统么?”

  土地庙附近传来奔跑的脚步声,清晰的映入云曦耳中。

  有人来了?

  会是谁呢?

  云曦翻拣了一下相关的记忆,在心里默默竖了下中指。

  我去,原主前世是在这里遇到平晓枫的!

  凭借原主记忆,她知道土地庙供桌下有一个洞。

  她快速钻入洞中,粗重且有些杂乱的脚步声传来。

  “呼!”一把略稚嫩的声音长吁了一口气,“还好,还好!”

  来人一边说着,一边冲土地公的泥塑揖了一礼:“土地公,学生借您的地方躲会雨,打扰了,打扰了!”

  还真是平晓枫。

  云曦撇了撇嘴,看了一眼自己现在幼苗+战五渣的模样,姐现在可没办法摁死你个渣男。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庙外的雨哗哗下了起来,云曦以最轻最快的速度通过地道往土地庙外爬去。

  在宿主的记忆里,她便是在土地庙中与平晓枫相遇,令平晓枫对年仅十原岁的她一见钟情。

  十六岁对十二岁一见钟情?

  我去,能不能不要这么狗血?

  就算是古代,你个十六岁的少年,不也应该去暗恋十七八的大姑娘么?

  不行,本姑娘绝对不会放过你!

  几分钟后,云曦自土地庙附近的一个小土坡后爬了出来。

  出口掩映在几丛荒草中,那是宿主小时候淘气,追着野兔,顺着兔子窝自己挖的地道。

  在原主的记忆中她时常躲到这条地道中和兔子抱在一起取暖。

  云曦越看原主的记忆越觉得凄惨!

  还好前面有个郡主身份等着宿主在,否则,真心不晓得重生之后摁死了这些混蛋之后该干嘛。

  “哗啦啦!”大雨倾盆而下,追赶着云曦的脚步。

  云曦将柳编的小提篮顶在头上,一头扎入盘山小道,整个人在茂密的树丛下飞快奔跑起来。

  既然姑奶奶替那悲催的妹子重生了,平晓枫这个渣男先放一放,先去找宿主的心上人吧!

  好像,跟遇见平晓枫是同一天!

  啊哈,小男神,姐来了!

  她照着原主记忆中的方位小碎步跑着。

  豆大的雨点砸在浓密的树叶间,不时落在她头顶的篮子里,她飞快的钻进山道边被密林覆盖着的小道中。

  前世,原主曾经在这里捡到过又大又鲜嫩的蘑菇,此时还没有经过雨水的浸润,还是小小的。

  可云曦,还是全都采进了提篮。

  转过三个转角,在一丛小灌木中寻到了宿主记忆中那株能解蛇毒的八角莲。

  原主当初采这株八角莲,是想晒干了留做药材,给父亲泡药茶喝。

  八角莲晒干后入药可散风衬痰,对于张琦这种消耗嗓子的教书先生来说,是一味十分实用的药材。

  她刚伸出手去,“嗞嗞”声在她头顶响起,她不觉头皮发麻:能发出嗞嗞声的动物……

  “八角莲……八角莲能解蛇毒,蛇……蛇这个东西应该不会出现在八角莲附近。”

  云曦努力镇定,将身子放缓放低,伸手将八角莲连根拨起,缓缓举过头顶,一只五彩雀发着“嗞嗞”声从她头顶飞过。Χiυmъ.cοΜ

  会发出“嗞嗞”声的五彩雀,妈呀,这是要吓死小朋友的节奏么?

  她此时握着这株八角莲,更多的前世记忆纷致沓来。

  原主前世死的那天突然会尸变,一定是因了小男神送给她的那块通灵血玉。

  此刻手中这株八角莲,便关系着小男神的性命。

  那个在原主前世,因为失信不曾来寻她的人。

  失信的男人,云曦撇了下嘴,看在你在记忆中长得那么好看的份上,姑且认为,你是因为有不得已的苦衷吧!

  她此刻沿着前世原主曾经走过的道路,疾步向半山腰的土地庙走去。

  此时的土地庙中,并没有人。

  她微微呆了呆,突然想到:在原主的前世,因为与平晓枫相遇,再加上大雨阻隔,原主等到雨停后才上的山。

  而自个儿此时上山,比前世早了至少两个小时。

  怎么办?

  是继续在这里等,还是沿着山路去寻一寻?

  就在她想的时候嘈杂的雨声中,传来阵阵急促的马蹄声。

  云曦面色微怔,一道银色的身影快若闪电,奔入山神庙中。

  一身银盔的少年森冷的眸光自云曦面上漫过。

  介个,小男神为什么和原主记忆中的形像差这么远?

  甫一照面,两人面上同时一愕。

  ”眼前这个人,怎么看起来如此可怕?“云曦下意识的往后缩了缩。

  不是姐怂,是姐现在真的太弱了。

  李铭衡扫了少女一眼,一眼看到她头顶那装满鲜嫩蘑菇的篮子,森冷的眸光微闪。

  喧哗的雨声中“得得”的马蹄声益发清晰,隐约夹杂着人声。

  “就在前面,快,快追!”

  这就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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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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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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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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