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骨打醉了,所以这一夜他睡的很沉。
因为睡的很沉,他做了个梦见无数次,却又很久都不曾做过的梦。
一望无际的草原,白云很低,就像一群硕大,雪白的绵羊在头顶上奔跑,再往上,是蓝汪汪的,湖面似的天。
有一个大眼睛,深眼窝,高鼻梁,肌肤胜雪的姑娘,穿着镶嵌狐狸皮毛的长裙,头上带着狐狸尾巴圈成的帽子…蹦蹦跳跳向他走来。
脑后那长长的雪白狐狸尾随着她脚步起落而跳动。
正待他张开双臂想要迎上去将那姑娘揽入怀中的时候,不知从哪里飞来一支飞矛,从后面把女孩的心脏穿透。m.χIùmЬ.CǒM
一篷鲜艳的血花在空中绽放,在那姑娘胸前白衣上绽放,定格。
姑娘的甜美笑容也随之定格,随着刹那的茫然和疑惑,一并消散。
“啊!不”
阿骨打嘶吼一声,满身大汗的猛然坐起,带着一脸的痛苦,看着窗外射来的星光,大口喘着粗气…
他再无睡意。
从那姑娘死去的一刹那开始…他就暗自发誓,他要将杀死那姑娘的部落,屠戮一空。然后,统一所有部落,让草原没有纷争。
十几年了,他已经是女直部第一猛将,而那个部落虽然没有被他屠戮殆尽,却再无能战之人。
高过车轮的男子,全部死于他的铁蹄之下,剩下的老人,女人和孩童,都被各部落分派一空,用她们的双手创造价值,换一口饭吃。
可那姑娘,却无论如何也不会对她笑了。
如果她还活着…那此时,早已是自己孩子的母亲了吧…
女直部最美的一朵花,就只活在他一人心上,永远,永远
尽管如今的他也已经娶妻生子,可那位姑娘,却从未让他忘记。
窗外吹来的风,吹干了他身上的汗水,凉夜让他脑子一阵清醒。
想起宴会上来自耶律延禧的那好一番羞辱,他在黑暗中将一双砂锅大的拳头握的咯吱作响,不用看,指关节一定握的发白,没了血色。
他恨,恨耶律延禧,恨耶律洪基,狠辽国的统治和压榨,恨所有的王公贵胄。
草原几乎所有的部落,都在承受着压榨,剥削,而他们所剩无几的生存资源,还得靠武力互相抢夺。
从他有了记忆开始,族人们脸上都极少见到笑容,每个人,都活得小心翼翼。
如今,女直部在完颜家族的努力下,越发壮大,团结,越来越多的其他部落对他们马首是瞻。
然而,他们依旧得承受权贵们的盘剥。
他的叔叔,现任节度使完颜盈歌的父亲,上一任节度使完颜乌古乃临死前,曾将他们兄弟叫到近前嘱咐过…
那些话,到现在依旧响彻在阿骨打的耳边…“孩子们!你们记着!咱们这些零零碎碎的部族,这些强壮的勇士,在耶律洪基他们眼中,不过是自家后院里饲养的牲畜而已。
他们从未把我们当做是人。
我知道,你们的心思…我都知道。
但是,我要你们答应我!只要耶律洪基尚在,你们就不要展露锋芒!”
耶律洪基么……
快了!
虽然阿骨打不明白,为什么叔父会如此交代,可是他相信,叔父乌古乃自然有他的道理。
而这几年随着女直部实力越来越强,他的眼光和格局也越来越高,越来越开阔。
再加上堂兄完颜盈歌的用心指点和栽培,懂得越多,站的越高,他越意识到耶律洪基的可怕。
不过,耶律洪基这个老鬼,怎么看也撑不过几年时光了。
想到这里,完颜阿骨打心情无比的激动!
耶律延禧,你就嚣张好了!你越是嚣张,对我们就越有利!
而此时,正做着美梦的耶律延禧却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
他昨夜的一次心血来潮的戏弄,加速了大辽迈向支离破碎的步伐,也加速了他自己迈向死亡的脚步。
…
这一夜,童贯睡的很香甜。
事实上,昨天夜里,睡的也不错。
马不停蹄的长途跋涉了数十天,再次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那种美妙绝伦的感觉,不亚于重生,尽管他没有重生过。可,光是想想,便知道那感觉该有多么美好。
他当然不会觉得是自己读书少,实在找不出更多华丽的辞藻来形容。
小叔西门庆说过,男人,说什么都行,就是不能说自己不行。
本以为辽人点名让他来做使者,绝对没憋什么好屁。
可是,一觉睡到日上三竿,却也不见有人登门。
难道先前的一切推测,都是错的?又或许…是辽人觉得不急于一时吧。毕竟自己等人已经身在辽第,跑是跑不掉的。
既如此,那就既来之,则安之吧
童贯穿好衣物,简单梳洗了一番,说是简单,却远比旁人花费的时间多了几倍。
在皇宫多年,做着伺候人的伙计,事无巨细,什么都得会,什么都得懂。
万一哪天被官家,或者是宫中哪位贵人指派个什么任务,自己束手无策。
虽不至于掉脑袋,但是,这辈子绝对别想得到重用了。
因此,梳理头发,缝补刺绣,他也手到擒来。
久而久之,也养成了爱干净,讲体面的小细节。
对着自带的镜子,仔仔细细将胡须,头发梳理一番,还取出个白瓷盒子,挖出一些膏状物在手心搓了搓,均匀的抹在头发上,才算妥当。
这白瓷盒子装的,乃是西门家产的马油发泥
如今也是风靡权贵圈子的俏货,无论男女,梳理头发之后,总是会抹上一些,让头发显得乌黑亮泽。
单是这一小盒子,就要卖五十两白银呢,换上粮食,可以换三四十石,够一个三口之家吃上三年。
以他平时的俸禄,那是绝对不舍得买的,他之所以能用上,还是拖西门庆的福,因为这层关系,宫里太监头子王贵才随便送了他十盒。
简单吃了些东西,童贯无所事事,随即生出了拜访完颜阿骨打的想法,因为,他怀中还有一封西门庆给阿骨打的书信需要他转交。
他很明白,女直部的几人里,领头的不是阿骨打,而且完颜撒改。
如果绕过撒改直接去找阿骨打的话,难免有些不合礼数。
想到这里,他叫来了张统领和杨百户,叫了几个军士,抬了些布匹,丝绸,茶叶作为礼物,另外,还有一把西门庆带给阿骨打的狭长弯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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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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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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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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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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