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西门笔记>一百八十四章、曙光
  关于那十来个轰天雷,西门庆木有过多的解释。

  可他越不解释,别人就越觉得他手段神秘莫测。

  反正在如今的军中,甚至是庆阳城的百姓里,都流传着个个版本。

  有人说西门庆会神仙道法,举手投足之间就可引下天雷。

  还有人说,西门庆乃是雷神转世,一出生身上就电光环绕。说的有鼻子有眼的,就好像西门庆出生之时,他们就在一旁看着。

  也有人说,西门庆小时候遇见了老神仙,传授他仙法道术,乃是如假包换的神仙弟子,特意被派来中兴大宋,庇佑万民的。

  亲自跟随西门庆在汴京城在,黄河边小树林中实验轰天雷的杨再兴和那十来个亲兵是知情的,但因为西门庆曾经严令他们不许传扬,因此他们也不曾对旁人解释什么。

  因为,当时西门庆就和他们说过,这是西门庆的神仙师傅传授的,乃是神物,他们深信不疑。

  说起来,关于西门庆是神仙弟子的传闻,最是贴近现实。

  如果是在后世,这样的传闻说出来,会叫人笑掉大牙,即便一个三岁孩童都会嗤之以鼻。

  可古人就吃这一套,人们不仅会相信,而且会加倍的夸大其影响力,越传越神。

  或许是生活习惯,也或许是命运折磨,古人遇到什么困难和坎坷,总会下意识的求助于漫天神佛。

  倘若结果是好的,会将一切功劳全部归于神佛庇护,如果结果是坏的,也不会怪罪神佛不够慈悲,而是会检讨自己不够虔诚。

  也不怪这些人的无知,别忘了,如今这大宋的开国皇帝赵匡胤,从一出生就被人给神化了。

  根据他的妈妈描述,怀胎之前,就曾经梦见太阳钻进了她的肚子里,而十月怀胎之后,赵匡胤出生之时,身上包裹着一层金光,三日不散。

  这种奇遇成了赵匡胤日后发家致富的理由,让世人信服不已。

  可放到后世来解释,所谓的金光胞衣,三日不散,不过是新生儿黄疸罢了,而且赵匡胤的黄疸三天都木有褪去。

  整个新生的躯体,能发金光,三日不散,可见当时黄疸的严重程度。

  不管怎么说,人家始终成功了,成功的当上了九五至尊,成功的终结了五代十国的纷纷乱世,为中国历史写下了不朽的璀璨篇章。

  说到底,成功了,说什么都有理,不成功说什么都被人笑,即便是古人也是如此。

  就比如说,假如赵匡胤不是皇帝,而是一辈子的乞丐,如果说他一出生就金光护体,三日不散,别人一定会说,臭要饭的,怕是饿昏了头吧,那怕不是金光而是大便

  如果如今的西门庆不是大帅,也不是什么伯爷,也不是名满天下的才子,就连富甲天下的商人都不是,只是一个游手好闲,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流浪小子,说他是神仙弟子,那绝对会冒出更多的神仙弟子来打他的半死不活,头破血流。

  他也绝不敢傻乎乎的对人说自己是神仙弟子这回事儿。

  此次出发,西门庆将城中收来的酒水也一并带走了,不仅是酒,就连城内贩卖的动物皮毛也被西门庆收购一空,并让人特意赶制了一脸轻薄的……羽绒服。

  从章楶的书信中,他能够感受到,这位当今名震天下,后世名垂青史的老将所处环境的恶劣。

  尽管章楶没有提起半句,可西门庆却知道,这是一个戎马一生的铁血军人的骄傲。

  在冰天雪地里,有了酒和辣椒,会让那些将士们好过很多。

  至于羽绒服嘛还当真是废了一番周折,为了制作这件羽绒服,西门庆当真废了一番心思。

  先是收购了数百只鸭子,然后洗干净,去毛取绒,最后选择最轻薄最上等的布料三层包裹,才解决了既轻又不跑绒毛的问题。

  当然这件羽绒服不是现代的那种大衣,而是一个对襟的内衬袄子,还有一件棉裤。

  轻薄保暖,外面还可以套上外衣和盔甲。

  这是考虑到章楶年事已高的缘故,想想就知道,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家,在冰天雪地里没日没夜的研究如何打仗,如何排兵布阵,是多么不容易。

  如果在披上厚重的羊皮,再穿上分量更重的盔甲,会何等的难受。

  不管是出于对老帅的崇敬,同为军人的相惜,亦或是作为后辈的心意,亦或是为了大宋的未来,西门庆都想为老人家做点什么。

  毕竟,如今的章楶,满打满算也过不过三五年了。

  章楶之后,整个大宋军中,除了种家军的种师道,以及佘家的佘可适,还有姚家的姚雄,姚平仲,以及如今被自己收入麾下的宗泽,除了这些人外,往后的十年里,再也找不出能征善战之人。

  杨再兴,张宪,宗林,史进,目前还没成长起来,王进,林冲,又不适合做统帅。而岳飞和韩世忠等人,如今还是十来岁的孩童,需要时间成长,眼下也不知道他们身在何处。

  章楶这样的老将,多活一天,对大宋来说,都是无法衡量的财富。

  不知道是事实还是心理作用,越往北走,天气就越冷。

  从庆阳城出来的一路之上,一连三天都木有遇见人烟,荒凉的无以复加。

  由于此间再无城池,大军的行进规律有所转变,不管白天黑夜,只要军士不觉疲惫困倦,就不停的赶路。走到哪里算哪里,反正无边无际的旷野,有的是地方落脚扎营。

  将马车里三层外三层的一围,搭上军帐,就成了坚实的客栈,不惧寒风,不怕野兽,事实上,这个季节,野兽也都躲着不愿意出来了。

  第四天开始,遇到了一波波大宋军中的斥候探马,根据他们告知,距离平夏城大营,只有不足百里了。

  前前后后行进了近月,终于看到了曙光,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再没日没夜的赶路了。

  这样算起来,不知不觉的,他们已经提前完成了西门庆定下的目标,比西门庆计划中,还早到了几天,这是西门庆始料未及的。

  西门庆看着西北方平夏城的方向,咧嘴笑了起来,此时的他很欣慰,还有些小激动,怎么说呢,就像是长途跋涉的商人抵达了目的地,又像是在外漂泊的游子,到了家门口。xiumb.com

  或许,相必起安逸奢侈的京师,勾心斗角的朝堂,军营才是真正属于他的地方,战场,才是属于他的舞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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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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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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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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