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方二十五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诗词歌赋信手拈来,没事也热衷研究历史,尤其喜爱研究唐宋二朝。
为什么呢?刚才说了,他对诗词歌赋特别的迷恋,唐诗宋词,爱屋及乌吧。
至于书法,宋代的四大家,苏、黄、米、蔡......他都不会!可唯独对宋徽宗赵佶独创的瘦金体情有独钟。
有一回大军区司令员老爷子过六十大寿,他用瘦金体写了一副满江红作为贺礼送给了老人家。
老爷子戎马一生,却也是个少有的儒将,家中正藏有一副宋徽宗的真迹,看了西门青的字画,赞不绝口。连说这一手瘦金体就算专家来了,怕也难辨真假呀。
说到这儿,大家可能犯嘀咕,难道猪脚是个搞文艺的书呆子?那您就错了。
这家伙自从入伍以来,每回军区大比武都是第一,还曾代表国家参加了两次全球特种兵大赛,两次夺冠。捍卫了我国陆军第一的荣光。
从那以后,他也被世界各国的军事情报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划为重点关注对象,危险指数SSS级。在国际上,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东方猎鹰。
他的代号就叫猎鹰,按理说呢,他的前途是不可限量的。你想啊,和平年代,从18岁入伍,能短短七年从一个新兵蛋子,做到了少校,前途能不光明么?何况他这个少校,即便是大校见了都得陪着笑脸,被司令员老爷子宠上了天。有几个军区大佬,还想着把女儿,孙女嫁给他。还有个军区老司令放了话,只要她愿意跳槽,立马破格给他个大校干干。只要他对着任何一个大佬点头,那就随时可以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光宗耀祖那是指日可待。
为什么要按理说呢?因为他是个孤儿,无牵无挂。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嫉恶如仇,欺恶扬善。街道上的小混混,老远看到他就躲着走。为啥?他能打呀!
要说这事儿着实也挺离奇的,他们孤儿院有个老门卫,那老头儿是个不世出的高人,据老头儿自己说,他是清末的北方名家神枪李书文的亲传弟子,一杆大枪使得出神入化,水泼不进,一套八极拳正宗打的是威猛绝伦,可撼山岳。
抗战时期,独身一人,刺杀了岛国大小军官军曹数十人,斩杀大小汉奸和小兵数百,当然,不是一次,是累计。
解放战争时期,不想看自己人打自己人,上山当了响马,劫富济贫。后来随着我军发展壮大,国军逐渐处于败势,大范围在各地收买占上为王的土匪,响马。有国军高级将领拿着委员长的少将委任状和大洋,武器上山游说,老爷子把东西都收下了,表面也答应了,却只拿钱不办事儿。还把钱分给了山下穷苦百姓,武器呢,赠给了当地的部队。
后来解放了,老爷子虽然当过响马,但是由于曾经的抗战功绩和对百姓的善举及对我军的支持,功过相抵了。后来几经辗转,到了孤儿院当了个门卫,安度晚年。
打小看西门青是个好苗子,嫉恶如仇,特别像小时候的自己。于是动了心思,收他做了弟子,一身的武艺倾囊相授。这一教就是十二年。从他十五岁开始,孤儿院煮饭用的柴,都是被他练八极拳时用身体撞死的撞断的树木劈成的。
在西门青十八岁时,老爷子驾鹤西去,享年八十九岁。临终前告诉他:孩子,好男儿,应当从军杀敌,保家卫国,去吧!
于是,西门青就从了军。
扯着扯着就扯远了,但是呢,我得先把这前因后果给您交代清楚不是?不然,您看着也迷糊。
刚才咱说了,西门青可谓是前途无量,可是老话说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这世间的事情,总是事与愿违。这不,这货就摊上事儿了!
中东沙漠深处,烈日炎炎,西门青受到绝密任务,说是米国一个最先进的超音速隐形战机在此地坠落,他奉命带领一个十人小队,来把黑匣子找到并安全带回。如果任务完成,那我国的战斗机制造水平,可提升二十年,达到全球最顶尖的水平。这是国之重器,可见任务是多么艰巨。m.χIùmЬ.CǒM
任务艰巨,当然也代表着不简单,好家伙,一时间接到情报的各国,全部派出最顶尖的兵王,前来争抢。包括米国,饿国,鹰国,印国,得国,筏国,日国等等十几个国家。每个国家都默契的派出一个兵王小队,人数都没超过二十。这些人一旦曝光,国家是不会承认他们的存在的。
在这样的前提下,经过一个多月的惨烈混战,十几个国家的小队,全部死伤殆尽,而西门青这个小队,仅仅剩下他一人。所幸成功得到了任务目标。他千方百计的把目标放进特制的盒子里,埋藏事先定好的坐标上,深深的沙土之中。
然后他赶赶紧离开,走出了二十里,才开启单兵通讯设备,发了个卫星讯号,这个讯号就代表任务完成。
他停下疲惫的身躯,丢开了身上挎着的那把沙漠迷彩色涂装的SCAR突击步枪,张开双臂躺在滚烫的沙漠中,一动也不想动了,他知道即将到来的是什么......
看着蔚蓝的天空和烈日,裂开干涩的嘴唇笑了笑:“真美呀!师傅,我马上就来找您了,这次,我为国家完成了一非常重要的任务,我很幸福!您会以我为荣的!”。
说着,费力的摸出个打火机,又从残破的沙漠迷彩服口袋中摸出一包骆驼香烟,烟盒皱的不像样,里面只有半支,这还是他一周前从一个米军尸体上搜刮来的。
把仅剩的半支烟叼在嘴里,点上,美美的抽了一口,对着太阳喷出一口长长的烟雾,那烟雾不断的变幻,升起,腾挪翻飞,似乎汇聚成了一个东方女人的脸。他笑了......
数十道白光带着尖锐的啸声,划破天际向他飞来。随着一声爆炸,一朵蘑菇云在无垠的沙海中缓缓升起...
爆炸前,他脑海中浮现出那个英姿飒爽的女上尉,笑着说出最后一句话:娘的,够大气,为老子一个人动用这么多导弹,哈哈哈哈哈,桃子,老子爱你!!!
没有人注意到,爆炸的火光中,半空里好像裂开一道黑色的口子,随着一个光点被吸进去,又慢慢的消失......之后烟雾散尽,沙漠重归宁静,除了地上多几处骇人的大坑,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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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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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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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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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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