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金头灵蜥是比较特殊的一种,这种东西,能解毒。
在深山里中了毒,有金头灵蜥经过,见人身上有毒,就会过去咬人的烂肉——跟科莫多巨蜥正好相反,科莫多巨蜥口水有毒,可金头灵蜥的口水能解毒,被它一咬,人就好了。
所以有个别称,叫“四脚老舅”——娘亲舅大,你出了什么事儿,怎么也会给你施以援手。
当时我自己知道的仅限于此,后来问了阿丑,才知道更多金头灵蜥的细节。
原来,这东西功德很大,当地人都叫“老舅”了,自然也不会打,有些地方甚至在村落里供庙,以求平安。
但就是因为这东西功德大,你要是买了来放生,那是事半功倍——你要是放了它,它回头抬手给你作揖,那个样子真跟老舅来你家吃饭,跟你摆手说不用送了一样。
正因为如此,金头灵蜥竟然催生出了一种买卖——有些有钱人干了亏心事,就托人买金头灵蜥,放了金头灵蜥攒功德。
抓金头灵蜥的,也等于是卖自己的功德——有些人亡命之徒都能当,更别说损害功德了。
不过这东西很少,有价无市,并不好买,这一箱子也是有人托运过来的,但是主顾正好不在本地,图水产店擅长养活物,寄存在水产店里的。
谁知道,被丽娜给拿走了。
很多蜥蜴是两栖生物,可金头灵蜥正好不是——它脑袋上有特殊的骨头,金光闪闪很威风,可是头颅很重,下水就沉。
放了金头灵蜥有功德,可杀了金头灵蜥,就大损功德——它们死了,少救很多人。
丽娜并不知道,她确实对这些冷血动物没什么好感,甚至有些厌恶,看都不想多看一眼。
有尾巴没尾巴对她都一样,倾倒完了,扬长而去。
这梁子,就是这么结下的。
她更不知道,金头灵蜥跟下山灵鹿听上去很相似,可跟下山灵鹿不一样的是,它报复性极强。ωωω.χΙυΜЬ.Cǒm
伤了金头灵蜥,老舅翻脸,你家宅也别想安宁。
后来阿丑还告诉我,有的人误伤了金头灵蜥,当时也不知道,结果等回到了家里,发觉家里满坑满谷,都是爬虫。
金头灵蜥本身是没有毒的,但是它通灵性,能喊来其他有毒的爬虫。
遇上这种情况,要么你把家里孩子送到了四脚老舅庙里认个干亲,要么就等着家破人亡——跟那么多有毒的爬虫在一起,致死致残,是早晚的事儿,甚至还有一种爬虫,能钻进了人肚子里。
我那会儿才恍然大悟,难怪——这地方能进来那么多爬虫。
当时丽娜得罪了金头灵蜥,按着金头灵蜥的规矩,就应该把家里的孩子送去四脚老舅庙里认干亲,可她哪儿知道啊!
不久之后,金头灵蜥就来了,这一切,让白珠给看见了。
白珠死了之后,冤魂不散。
她觉得很好奇——为什么一夕之间,再也没人能看到她了?
她在家里走来走去,那天晚上才发现,似乎能看到她的,只有丽娜。
丽娜被吓的魂飞魄散。
其实,很多事情,就是因果相连——她要是没把白珠虐待成那样,会疯狂放生吗?
不疯狂放生,那她会误杀金头灵蜥,给自己带来这个恶果吗?
很多人说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也许,只是其中的因果,不为人所知而已。
水产店早坐起来了,咬着牙盯着丽娜,喃喃说道:“真他娘的是报应啊!这什么年代了,上个王朝的奴隶也不带这么打的,不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自己不疼。哎……”
一说自己身上的肉,水产店的反应了过来,立马问道:“那怪胎也是……”
我当时也不知道金头灵蜥报复性那么强,但也约略猜出来了。
更别提苟和顺了。
苟和顺死死盯着那个怪胎的手。
那个怪胎的手虽然类似爪子,蜿蜒细小,可十分明显,最小的爪子,也是外翻的。
白珠沙哑的声音响了起来:“爬进去了。”
我心里悚然一动。
所以,丽娜的婴儿,成了这么个样子。
苟和顺就更别提了。
他盯着那个怪胎的手,浑身颤抖了起来。
那个怪胎,其实就是他自己的孩子。
丽娜为什么说自己流产了?
因为她生下了一个怪物——跟安宁她娘一个样子,孩子是怪物,可它也是自己的孩子。
一旦被别人看到这个怪样子,什么结果?
这孩子活不了。
她不想让任何人见到那个怪胎,只有这样,才会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所以,这以后,她就再也没跟苟和顺接触过——孩子跟壁虎一样,是死死贴在她身上,也许,还会到处游走,所以她也不肯穿衣服。
而因为金头灵蜥的报复,这地方,开始汇集了各种爬虫。
她本来应该是很讨厌爬虫的,可也许,那个怪胎喜欢爬虫。
它是四脚老舅的“外甥”。
因为怪胎高兴,所以丽娜也开始爱屋及乌,或者,丽娜自己,也慢慢变成了一条大蜥蜴。
我记得她还吃过蜥蜴——倒是想起来,有些蜥蜴,确实有相食的习俗。
苟和顺盯着那半截子尸体。
那半截子尸体,看上去,完全就是一个蜥蜴。
唯一能代表人类的位置,已经被他自己,亲手拍扁。
他怔怔的看着丽娜,伸手就拉她:“你跟我说,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可丽娜的魂魄散了,什么也不能回答。
苟和顺发出了一个惨烈急了的叫声,精神像是崩溃了。
下一秒,他抬起头,盯着花窗,忽然一头就撞过去了。
精神崩溃,他没法活下去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小小的身影冲了过来,挡在了他面前。
他没能撞过去,一下倒在了地上。
他别提多茫然了,转脸就看向了四周。
我叹了口气。
白藿香就更别提了:“这种爹——死了都是便宜他,为什么……”
我听到,那个瘦小的身影,发出了一声粗哑的声音:“他是我爸爸……”
是啊,哪怕刚才,我问她,她也还说,这是她的家。
孩子对父母的爱,是世上最纯净的东西,可惜,总有人不珍惜。
苟和顺感觉出来了白珠,忽然哇的一下大哭了起来。
没人知道,他这一次,是心疼老婆,心疼儿子,心疼白珠,还是,依然心疼自己。
“滴答……滴答……”万籁俱寂之中,我听到了一个声音,回头一看,就皱起了眉头。
是从丽娜眼睛里流淌下来的。
按理说,是眼泪,可是——是红色的!
白藿香蹲下一摸,大声就说道:“她身上不对劲儿!”
怪婴跟丽娜是共生的,怪胎死了之后,她好像也出现了变化。
开始——腐烂了。
果然,她光洁的皮肤上,隐隐出现了一些斑点——密密麻麻的紧挨着,像是鳞片一样。
那些肉,都开始坏死,溃疡,一点一点的脱落,犹如千刀万剐。
我立马问道:“她——是不是活不了了?”
白藿香摇摇头:“未必会死——但是,生不如死。”
这是,丽娜的报应来了。
而这个时候,那个卖水产的忽然皱起了眉头:“哎,有件事儿,我一直觉得不大对劲儿。”
我有些纳闷:“什么事儿?”
卖水产的犹豫了一下:“就是——这些事儿,按理说,都是因为放生引起来的,是不是?可是,其实那个箱子,丽娜本来,是不可能拿错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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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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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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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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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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