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你说得对!”祝玉妍深有所感似的,点了点头,道:“哪怕她再怎么不愿意原谅我,我该做的事情,还是应该去做,即使最后徒劳无功。”
“毕竟昔日的错是我犯下的,我就要为之付出代价。”
“代价不代价的,以后再说吧。”墨非摸了摸鼻子,他也就是随口一说,但是祝玉妍好像就给忽悠瘸了,道:“要不……我们先练会儿功?”
祝玉妍刚刚酝酿出来悲痛的情绪,瞬间破功,让她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谁叫自己碰上的就是这么个男人呢?
没柰何,祝玉妍白了墨非一眼,道:“虽然不想说,但是你这次做的的确蛮好的,我也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
“惊喜?”墨非眨了眨眼,道:“什么惊喜?”
祝玉妍笑了笑,没有说话,而是拍了拍手。
随着祝玉妍的声音,一个身材娇小,容颜清丽无双的女子迈着小碎步,走了进来。
体格却偏娇小,身材却匀称,凹凸有致,光洁如玉而有韵味,穿着白色长裙,娇躯被束缚得曲线玲珑,胸脯高高挺起,玉腰盈盈一握,尤其那双丹凤眼,妩媚漂亮,眼神之中流露几许妩媚。
那双雪白修长的雪颈近在眼前,细白毫无瑕疵,线条如丝缎般的光滑匀称。
“清儿见过大人。”
娇唇微张,眼波流转,纤腰款款而动,外加妩媚多情的眼神和媚态,举手投足之间,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令男人无法把持的妖娆。
正是祝玉妍的二弟子,白清儿。
“咳咳!”墨非咳嗽两声,道:“玉妍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祝玉妍似笑非笑,道:“我就是见不得清儿一人孤身在外,因此特地待在身边,方便照顾,怎么,不许吗?”
“许!怎么不许!”墨非道:“需要我帮忙安排住处吗?”
“好啊,正好我还有事,清儿就交给你了,可不许欺负她啊!”祝玉妍嘴角扬起玩味的笑容。
“我可是外号诚实可靠小狼君的人,事情交给我,你就放心吧!”
祝玉妍莲步款款,走出了殿门,低喃道:“便宜你这个混蛋了。”
她一直记得当初自己心里就说过,如果墨非能够帮她扳倒慈航静斋,那么她和白清儿师徒同船,也无妨。
现在她就是来履行诺言了。
作为一个女人,要说希望看到自己丈夫妻妾成群,那肯定是扯淡。
可是男人的本性就一直在哪儿,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你不给他找些新鲜的刺激,那他怎么保持得了一直对你的宠爱……
比如被誉为千古贤后的李世民妻子长孙皇后,那就是成天主动给李世民那个色胚找女人,选妃子,选秀女,这才使夫妻两人一辈子关系和睦,感情深笃。
如果长孙皇后要是像杨坚的独孤皇后一般,霸道的不许李世民纳一妾,怕是两人也会跟杨坚于独孤皇后一样,吵不少架了。
要知道,杨坚为了纳妾的事情,都被独孤皇后气哭了好几回。
……
骁果军和瓦岗军的战争日趋激烈,双方都拼上了一切,脑浆子都快要打出来了。
瓦岗军大部分是泥腿子出身,就算李密精心训练过,但肯定有其局限性。
而骁果军呢,有种种传言动摇军心,所以虽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战斗力其实也堪忧。
双方斗上去,那简直就是将才遇良才,遇到对手了。
不过总的来说,还是骁果军占据了上风,如果瓦岗军没有什么出奇制胜的动作,那么可以说他们输定了。
三征高丽之后,天下局势糜烂不假,但是杨广手中其实还有大半个江山。
凭借他还有的势力,只要愿意花费大量精力平叛,励精图治,隋朝未必会灭亡。
而杨广心理素质太差了,受不起九州动乱的打击,于是把脑袋埋进了傻子里面,甘愿做鸵鸟。
这才是使李密、窦建德等人做大的原因。
“落雁,真不准备去玩玩?”墨非饮着清茶,微笑的看向坐在一侧的沈落雁,道:“秦琼虽然也是上佳的将才,但是要他率领大兵团作战,明显有些吃力。”
在骁果军对战瓦岗军的战争,骁果军这一方,是有名不转经传的秦琼挂帅。
秦琼和关羽很像,都是是属于略知兵法的猛将,充当统帅没问题,可以支撑,但是和当世顶尖统帅,就差了一点。
瓦岗军方面,李密、徐世绩、裴仁基,都是不会次于秦琼的顶级统帅。
所以秦琼难免有时捉襟见肘。
兵法有云,以正合,以奇胜。
在统帅骁果军的时候,秦琼就只敢以堂堂正正的大势覆压而下,把把梭哈,而不敢和瓦岗军方面玩些什么奇谋。
凭借骁果军的优势,如果将统帅换成寇仲、李靖等人,那骁果军和瓦岗军之间的战争,也不会僵持了一个多月了,还处于逐步推进的阶段,难以彻底击溃瓦岗军。
这当然不能怪秦琼,他已经尽力了,只能怪墨非,非要把他挂到一个他自己都不想呆的位置。
墨非也是没有办法,寇仲、李靖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能投入到骁果军和瓦岗军的这场战争之中,而墨非还能看得过眼的统帅,似乎出去沈落雁外,也就还剩下秦琼了。
可惜的就是沈落雁不愿意和李密这个旧主为敌,所以墨非只能让秦琼上。
不然还能让谁上呢?
沈落雁摇了摇头,道:“落雁早就有言在先,转换门庭,却不能让我对付旧主,背负不仁不义的恶名。”
自三皇五帝以来,男子的地位就凌驾于女子之上,再没有看见过女将军的出现。
沈落雁能够出来做事,全靠李密昔日赏识,让她做了瓦岗军的首席军师,对沈落雁是有知遇之恩的。
在沈落雁看来,哪怕她是牺牲了自己,换取了李密独子李天凡的性命,毕竟双方还有一段香火情存在。
战场之上,上百辆可挡敌人箭矢,掩护己方箭手,被兵士戏称为木驴的车贲轀车,这种战车形如有轮的活动房屋,顶尖作人字形,覆以经药制的生牛皮,耐火坚固,投石也莫奈之何。
另外还有几百辆“蛤蟆车”,其实只是普通的运货手推独轮车,特别处是装有防箭板,保护推车的士兵,上面满载泥石,可直接推入壕中,大幅增加填壕的速度。Χiυmъ.cοΜ
近百挺八弓弩箭机和几十台重型大飞石,这批超级战具只要能越过壕堑,可对敌人方生出庞大的破坏力量。
于是乎又一轮接触战爆发后,箭如雨洒,一排一排的劲箭从强弓射出,无情的射杀任何出现阵势外围会移动的生物。
当又一轮接触战落幕,只留下遍地死状千奇百怪的马骸人尸,伤重未死的人和马呻吟声此起彼落,教人惨不忍闻忍睹。
在古代战争之中,直接在战场上反而是少数,大多数都是战场上伤而不死,最后活活疼死、感染死……
墨非和沈落雁此时占地位置极高,可以便览整个战场。
“可这样的话,不知道要多死多死士卒、百姓了。你应该知道的,像这种旷日持久的战争,伤害最大的不是战争的双方,而是双方麾下的百姓。”墨非叹道:“落雁你不为我想想,难道都不为天下百姓想想吗?”
“别想着用大义的名义绑架我,我不吃这一套!”沈落雁轻哼一声,道:“这天下是你们师徒俩人的,百姓是你们的子民,你们自己不爱惜,让我替你们爱惜?”
“落雁,你这种想法就太狭隘了。”墨非无奈道。
封建社会国家,哪怕DGP远超现代主义国家,可是他们的战斗力仍旧远远落后于现代主义国家,比如大清。
为什么?
就是因为整个国家的国民,都没有把这个国家当做自己的,而是当做皇帝的。
所有人都认为这个国家是属于皇帝的,无论盈亏,与他们毫无关系。
所以当异族人的铁蹄踏上中原大地的时候,百姓们会认为这是异族人来抢皇帝宝座的,他们只要缩起脖子等异族人干掉了皇帝之后,就会产生新的皇帝,他们依旧是那个需要纳税的人,日子还可以继续过下去。
因而当鬼子入侵的时候,有些地方当地居民箪食壶浆迎迎接鬼子军队,纷纷拿鸡和猪献给鬼子,有人请求为鬼子军队效力。
这并非是华夏百姓软骨头、愚昧,而是当民族主义没有形成的前现代主义国家的国民,没有形成国家想象共同体的平民百姓,都是这样。
事实上,对于苦难深重的华夏老百姓来说,他们在数千年中的宿命就是被一伙伙的强盗强行统治。任何一个朝代的统治者,对于百姓的关心程度并不会超过一个强盗对于自己保护对象的关心程度。地域辽阔的这个国家,是统治者的私产,人口众多的百姓,其也不过是给统治者生产财富的苦力,给统治者保卫江山的兵源。不管是哪个朝代,不管是哪些人当政,老百姓的这种宿命是无法改变的。
作为蒙古征服者的元朝政府实行民族歧视政策,但是出身于同样是老百姓,而且是汉族人的朱元璋也没有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好处。至于后来的满清统治,是通过残酷屠杀和恐怖,强加在汉族人头上的外来统治者,异族征服者。执行“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政策,血洗扬州嘉定,将猪尾巴作为征服和忠诚的标志强加在华夏人头顶的耻辱,在其他的异族人到来的时候,华夏人或许并没有完全忘记。
于是乎墨非将给寇仲讲过的民族篇,给沈落雁再度科普了一下。
“天下非一人之天下,而是天下人的天下。”沈落雁喃喃自语,似乎大有所悟。
长期生活在封建社会,被固定思维束缚,没有见识过现代社会的智者,自然也脱不了封建社会的藩篱。
但是当墨非将这么一番新奇的理论阐述在沈落雁面前的时候,顿时让沈落雁看出了这理论在中原大地形成之后,会造就怎样一个强盛无敌的国家。
当所有人都在为了凝聚而成的国家,尽自己的所能之力,创造价值,那么这个国家会爆发怎样可怕的力量,沈落雁都不会觉得奇怪。
“怎么样,落雁,要不要为这个即将成形的国家尽一份力?”墨非以一种诱惑的语气说道:“做这个想象共同体的第一人?”
虽说寇仲和李靖、虚行之早就接触过这么一套理论,但是……沈落雁不知道啊!
沈落雁还陷在了自己的世界里,难以自拔,没有理会墨非的询问。
“先生,你这种理论非常新奇,可是要实现它,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吧?”白清儿在一旁好奇道。
在墨非和沈落雁说话之际,白清儿就在旁边为他们两人斟茶。
也听了墨非自己整理的民族篇内容,忍不住好奇,发问。
“社会的组织关系,取决于整个社会的生产能力。”墨非轻轻饮了一口茶,道:“以九州现在的社会生产能力,当然达不到这一要求……但是我又不是光说说理论而已,而是带给了这个世界配套的东西。”
“只要天下一平定,那么清儿你也会惊奇的发现,这个国家,在以你想都想象不到的速度,急速发展。再也不会有人因为饥饿、寒冷等最基础的物质条件而死,因为粮食多得吃不完了、衣饰多得穿不完了。”
“那这样的国度,简直堪比人间仙境吧!”白清儿柔柔一笑,道。
“行!!”沈落雁突如其来的发声,身躯因为激动而有些微颤,眼睛炯炯有神的看着墨非,道:“墨非,我就为了这个想象中的未来国度,信你一次。”
“可是如果最后我发现你是在骗我……”沈落雁面露春风般的微笑,用手比了一个用剪刀的手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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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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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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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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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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