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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鞋乡之小镇崛起>第0016章 拓展销路
  二弟金云兴说的重要环节,是个实实在在的问题,家里缺一辆自行车。

  要到各乡镇跑生意,送货结帐,靠腿走路不行,靠船也耽误时间,在全县几百里方园跑,没有自行车根本不行。

  二弟金云兴早就想有辆自行车,旧的也行,没事时骑着自行车出去,那也叫一个帅,能吸引姑娘的目光。

  不过,就是旧的自行车,也要几十元甚至上百,金云飞有点舍不得。ωωω.χΙυΜЬ.Cǒm

  金云兴说,大哥,你别不舍得。我算过了,咱们这段时间拚命做鞋,少说也赚了七八百元,加卖粮的钱和卖猪的钱,应该不下一千元。后来买了缝纫机,又盖了间小平房,拉了电线,大概花了两百三十多元。大哥,咱家已有七百多元钱,咱家富了。大哥,你不是常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么,咱就舍一回吧。

  金云飞听乐了,臭小子,咱家的底你门儿清啊。

  大哥,你还说过,只有舍得花钱的人,才是最会赚钱的人。大哥,咱买一辆吧。

  村里小学的高校长,有一新一旧两辆自行车,早就想把旧的卖掉,金云兴想买的就是高校长的旧车。

  金云飞拿出七十元钱,折起来扔给金云兴,吩咐道,拿去买吧,但我有两个要求。一是把高校长的打气筒也一起买来。二是钱不够的话,拿你自己的小金库顶上。

  金云飞拿着钱,吱溜一声去了。

  十七岁的金云兴,像个小孩子似的,买了自行车,在自家的小院子里骑起来,弟弟妹妹们纷纷争当乘客。

  爷爷笑骂道,七十多元,一对败家子哟。

  但就是这辆旧得掉漆的自行车,发挥了意想不到的作用。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除了衡丰街的逢四逢九集市,金云飞金云兴兄弟二人,早出晚归,披星戴月,奔波于全县各个集市。

  每次出门,都带着几十双布鞋,每到一个集市,二弟金云兴摆摊,金云飞自己跑店。

  所谓跑店,就是拿着样品鞋,去找固定的门店,一般都是卖手工品日用品包括鞋类的店铺。

  金云飞采取的是寄卖的方式,把鞋以批发价批给店铺,店铺只须预付一半的钱,下次结帐时付清前款,至于鞋卖得出去卖不出去,店铺不用负责。

  还别说,金家布鞋的名气不小,为了证明自己的鞋是金家布鞋,金云飞每到一个店铺,就拿出村里开的“证明”。

  功夫不负有心人,兄弟二人收获颇丰,金云兴摆摊零卖,销售了七百多双布鞋。金云飞跑店,也成功的获得了几十家店铺的认可,寄卖的布鞋达到一千双之多。

  金云飞还与寄卖店约好,每两个星期送一次货结一次帐。

  这送货结帐的任务,就交给二弟金云兴,这家伙自从骑上自行车,是越干越有劲,也不再往自己的小金库里存钱了。

  家里这边,也有三大变化。一是大姑金月娥的加入。二是村里通了电,金家终于用上了电灯。三是家里多了三个帮工,都是村里的老太太,平时与金家关系挺好,是奶奶的好姐妹。

  三大变化的结果,是每天的生产能力大大提高,能做出六七十双布鞋。

  有好变化,就有坏变化。

  赵运来老板没有再来买金家布鞋,人倒是还在衡丰街的集市上出现,但就是不光顾金家鞋摊。那个于北洋老板是偶尔出现,他倒是买金家的布鞋,但他的收购量不大,要么几十双,要么百来十双,比不上赵运来的量。

  金云飞不生赵运来的气,他认为肯定是自己哪方面没有做好,做生意么,愿卖愿买,不能强求。

  好在他现在在全县布好了“销售网”,不愁自家的布鞋卖不出去。

  这天又是衡丰街集市,与往日一样,金云飞与大妹和二弟一起摆摊,四箩筐的布鞋,有四百多双。

  操场上已安上了电灯,虽然不很明亮,但足以看清人影。

  秋天有点凉,却是卖布鞋的好季节,鞋摊刚摆下不久,就有几个小商贩出现,一下就卖出了五十几双。

  大妹卖鞋收钱,驾轻就熟,金云飞还是靠坐在那根电线杆上,眯着双眼关注大妹卖鞋。

  扁担就搁在手边,要是有人偷鞋偷钱,或欺负大妹,金云飞会毫不犹豫地抓起扁担捣出去。

  二弟坐不住,早不见了人影,准是又去逛别人的摊位去了。

  天刚亮时,金云飞终于看到了于北洋老板。

  于北洋绕过鞋摊,在金云飞身边蹲下,接过金云飞递来的香烟,点上火吸起来。

  于老板,今天要多少?

  一百圆口的,一百盖背的。

  金云飞起身,把两个盖着麻袋的箩筐从摊位上撤下来,搁在于北洋身边。

  兄弟,中午我请你吃饭,咱俩聊聊?

  正中下怀,金云飞早就想跟于北洋聊聊。

  于老板,好啊,就在胖子年糕店对面的小饭馆,但必须我请。

  于北洋爽快的点头说好,买了两百双鞋,付了钱,叫来帮手,将鞋装进麻袋,扛着麻袋离开。

  二弟金云兴回来了。

  大哥,奇了怪了,我在操场上转了十几圈,也没看到赵运来老板,大哥,他是不是不做布鞋生意了?

  金云飞笑道,二弟,这个问题你应该问赵老板自己去。

  其实金云飞心里也有这个疑问,但他懒得知道,也不想去找郑三宝打听。

  整个上午,一共卖了三百三十几双鞋,剩下的六七十双鞋,金云飞都装在一个麻袋里,吩咐二弟骑自行车,送到城关镇的几家寄卖店去。

  二弟走后,金云飞和大妹收摊,一个买菜,一个采购做鞋原料,买好后在河埠头会合。

  大妹金晓玲也会摇船,比二弟摇得好,金云飞望着大妹摇船离开,稳稳当当的,这才放心地去见于北洋。

  让金云飞没想到的是,小饭馆里,靠窗的小桌子边,除了坐着于北洋,还有他的老同学,就是街对面的胖子年糕店的陈冬华。

  二人正相谈甚欢,还喝上了。

  金云飞一边递烟,一边好奇地问道,冬瓜,你怎么也认识于老板?

  陈冬华道,简单,于老板常来吃年糕,一来二去就熟了呗。

  金云飞笑道,原来如此,我以为你也卖布鞋呢。

  陈冬华笑道,大飞,咱闲话少说,我有一个重磅新闻,与你也有点关系,你想不想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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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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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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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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