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村长嘴上说着“好,我们同意了,你起来吧”,同时从椅子上起身,前走两步将李文彬扶了起来。
村长夫人却是直接进了里屋,搀着本冬梅的胳膊出来,身后跟着严青霞和彭秋秋。
本冬梅穿着李文彬给她买的那身衣服,大红色的锦缎上衣,随着走动,从不同方向若隐若现地显出金色的图案,显得富贵无比。
本小海也觉得这中式的嫁衣更适合这个场景。如果姐姐真的穿自己买的那套婚纱,就会显得不伦不类了。
本冬梅以及严青霞、彭秋秋的胸前都戴了朵红花。当然红花下面布条上的字是不一样的,一个是新娘,两个是伴娘。
本冬梅的脸上化了淡淡的妆,让她的脸显得更加白皙和精致。她现在的表情是娴静的,清新脱俗的,真的像是清水芙蓉,不胜凉风的娇羞。
严青霞和彭秋秋也打扮得非常漂亮。她们两个都穿着粉红色的上衣和黑色的裤子,也都梳着马尾辫,除了高矮胖瘦不一样外,她们的步履一样,很是协调。
最后出来的是丁晓燕,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显得亭亭玉立,只是她的胸前没有红花,因为她不是伴娘,只是一个客人。
但是这个客人,在本小海的眼里却是最尊贵的。本小海之前已经悄悄地嘱咐过她,“如果大家忙起来怠慢了你,请千万不要介意。”
“你就放心吧,我不是不懂事的人。冬梅姐结婚这么大的事情能让我来,我就非常非常高兴了,不嫌我给你们添乱就好。”丁晓燕当时的回答让本小海感觉很宽慰,这丁晓燕一如既往的懂事啊。
本小海也看得出,虽然丁晓燕远远的地跟着姐姐她们,但她脸上的笑容是真挚的,是发自内心的高兴,没有一点做作。
村长也牵起了本冬梅的一只手,将它递给了李文彬,嘱咐道:“冬梅,文彬是个好男人,你就放心跟着他去吧!”
本来面满脸平和的本冬梅,此刻突然有泪水从脸上滑了下来,她哽咽着说:“伯父,伯母,你们放心,我跟他走了!”
李文彬牵着本冬梅的手有点颤抖,他的心里更是激动不已。这个漂亮的女孩子终于要成为自己的老婆了。
除了两个伴郎,跟来的小伙子们早就出了院子,在三轮车旁等待着。
那里不只是李文彬的那辆挂着大红花的三轮车,还有新旧不一的另外五辆,看来这是一个六辆三轮车组成的迎亲车队。
本冬梅这边没有什么嫁妆,所以三轮车上坐着的都是跟随做客的娘家人。
这所谓的娘家人并没有长辈,而是一些本冬梅可以称作嫂子的女人们。
当然还有丁晓燕这个外来的客人。虽然本小黑海说过,让李文彬把丁晓燕当做小舅子媳妇,但现在她的身份却也只能当做本冬梅的妹妹。
作为本冬梅唯一的亲弟弟,本小海也是跟着去的。虽然本小海的年龄还比较小,但李文彬家那边也没有怠慢他,把他当做贵宾看待。
当然,所有跟着去的娘家人,在李文彬家人的眼里都是贵宾,只不过贵宾的贵度稍微有点差别而已。
三轮车队开得很慢,因为村庄之间的土路更是坑洼洼,稍不注意就会颠簸得更加厉害。
所有人都已经习惯了道路的坑洼不平,所以大家并不埋怨,反而在车上有说有笑。
只有本小海想象着将来的几十年里,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村村通的道路,宽阔平整,别说跑三轮车,就是跑小汽车,也没有任何问题。ωωω.χΙυΜЬ.Cǒm
“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想到将来的社会发展,本小海心里就充满了希望,不自觉地在心里哼唱起来。
当然他更是对自己的前途踌躇满志,他凭着努力以及先知先觉的优势取得了高考状元,肯定能考上京都的京华大学。
那么将来,是像白宇博一样搞科学研究呢?还是利用所学的知识搞项目赚大钱?
本小海微笑着摇了摇头,又自嘲地想,现在想这个事情是不是太早了,毕竟大学还没上呢。
如果这个重生,只是一场梦,那么梦醒了,自己还要回归那个中年大叔本小海的生活。
重生三年多了,本小海不止一次地想到这个问题,但每次都是不了了之,因为每次晚上睡觉以后,早晨醒来还都是在重生状态。
只是前天莫名其妙地丢失了半天的时间,就让他慌乱了。他觉得这重生的生活确实充满了混乱,很多事情不让他想不通。
比如当年遇到过的戴月,那应该也是一个重生的女孩。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却不承认了,而且消失得无影无踪,再没有任何消息。
他曾经去见过戴月的父亲戴旺,那个房东老头子。他也只说女儿在米国过得好好的,并没有透露过任何其它有价值的信息。
在起起伏伏的颠簸中,在叽叽喳喳的谈话中,三轮车队终于到达了李家庄。
村头也有许多许多的人在等待着看热闹。大人们聚在一起聊天,小孩子们则跑来跑去,到处是热闹欢乐的气氛。
三轮车队在鞭炮声中驶进了村庄,在一处大院前停住。
这处院子比彭秋秋家还大,还要崭新,大门上贴着大大的喜字,不用说,这就是李文彬的家了。
李文彬麻利地从三轮车上跳下来,又去扶本冬梅,两个伴郎也很有眼色地过来帮忙。
当然,帮忙的小伙子们也都很殷勤地将跟来的女客人们扶下了三轮车。
鞭炮声重新响了起来,李文彬搀扶着本冬梅进到院子里。两个伴郎和两个伴娘紧随其后。
院子里也是挤满了人,有过来帮忙的,有纯粹是看热闹的,可以用熙熙攘攘,人声鼎沸来形容。
堂屋的外墙上,贴着一副对联。横批是“佳偶天成”;上联是“志同道合男女谐静好”;下联是“花俏月圆夫妻恩爱长”。
而中间,是一个大大的烫金喜字,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
而在这幅对联的前方是一条长长的条几,条几上盖着红布,上面摆放着香炉,白色的袅袅香烟飘起,让后面的对联像蒙上了一层薄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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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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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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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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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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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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