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海倒是想和丁晓燕在一起,就像没重生之前一样。
但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他和丁晓燕虽然也认识三年多了,却也只是刚刚建立了恋爱关系。
而且他们现在只能算未成年少男少女之间的纯洁情感,不是那种熟男熟女的热恋,虽然实际上本小海已经熟得不能再熟。
漫漫长夜里,本小海也只能靠想象来和丁晓燕温存了。
本小海很为自己的想法和行为感到惭愧,自己怎么彻彻底底成了一个猥琐的老男孩呢。
而隔壁的本冬梅和丁晓燕也没有立即进入梦乡。
这对未来的大姑姐和弟媳妇你一言我一语地开起了卧谈会。
她们讨论的自然是都熟悉的人和事,理所当然,本小海就有幸成为她们谈论的主要对象。
“本小海真的是天才啊,简直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丁晓燕以由衷的夸赞开启了话题。
“他以前也挺笨的,就是考高中预选的时候才开始开窍的。”自己的弟弟被人夸奖,本冬梅内心非常高兴,但还是替本小海谦虚着。
“不会吧?”丁晓燕好奇地问,“他中考成绩在前十名呢,以前怎么可能笨呢?”
本冬梅自己说弟弟笨可以,丁晓燕也说他笨,她心里就有点不舒服了。
但她也只能腹诽:我看你才笨呢,本小海只是开窍晚而已。
她是不可能把这话说出口的,只能说了句更没营养的话,“好在他后来变聪明了。”
丁晓燕见识过本小海的聪明,所以她更好奇的是他以前不聪明时候的故事,“冬梅姐,本小海小时候笨成啥样呢?”
本冬梅在黑暗中轻轻摇摇头,很为本小海的将来担忧,这个弟媳妇有点不太灵活啊,怎么能张口闭口说自己的男朋友笨呢。
但即使这个弟媳妇不很灵光,也得给哄着她,给她讲个故事才好,毕竟她才是将来陪伴弟弟的人。
就如自己终将是李文彬家的人一样,以后的大半生就是要和那个男人一起度过。
本冬梅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个可以满足丁晓燕的好奇心又不显得本小海特别笨的往事。
“有一年夏天,我们到地里干活,才开始天气还很好,阳光明媚。但后来,突然就电闪雷鸣,下起了瓢泼大雨。”
本冬梅努力回忆着当时的情景,尽可能讲得真实一些,“我们就赶紧往家跑啊。”
“本小海摔倒了?”丁晓燕仿佛看到了一个瘦弱的男孩在大雨中奔跑,一身的狼狈,禁不住低声笑了起来。
“不是摔倒了,是只跑了几步他就不跑了。”本冬梅还没讲到好笑的地方呢,自己也禁不住地笑了起来。
“记得刚认识他的时候,干干巴巴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一看就没多大劲,是不是跑了几步就跑不动了?”丁晓燕也不是专心听故事的样子,老是打断打岔。
“不是跑不动了,他是不想跑了,还不让我们跑。他说跑也没用,前面也下着大雨呢。”本冬梅想起当时的情景就笑得更厉害了。
“是啊,跑也没用啊,前面也下着大雨呢,没毛病啊。”没想到丁晓燕竟然也赞同本小海当时的做法。
本冬梅听到丁晓燕的话,突然就不笑了,难道真的不该跑吗?她想了想还是说道:“你俩啊,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俩怎么都这样想呢?”
“实际情况就应该这样的啊?”丁晓燕坚持道,“夏天的雨都很大,跑到家也把衣服淋湿了,不如慢慢走呢。”
“也是啊。”虽然本冬梅依然并不这样认为,但面对她无法理解的这种清奇脑回路,也不想和丁晓燕争辩,毕竟自己那个傻弟弟也是同样的逻辑。琇書蛧
所以,本冬梅最终也没有证明本小海小时候是傻的。
她想再讲一个本小海小时候的故事的时候,却听到了丁晓燕似有似无的微鼾声。
“看来这是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子。”本冬梅心里嘟囔着,反而感觉有点安心了。
这样的女孩子,不会太计较琐碎的事情,比较容易好相处,本小海和她在一起的话,不会受欺负。
胡思乱想中,本冬梅也很快进入了梦想,她梦见了自己的婚礼,也梦见了本小海的婚礼。
她还梦见了父亲和母亲,他们都是带着幸福的笑容,远远地望着自己和弟弟。
“我们都长大了,你们就放心吧!”睡梦里,本冬梅喃喃自语着。
本小海也几乎做了同样的梦,只是不但梦见了姐姐和自己的的热闹婚礼,还梦见了和丁晓燕、本源的日常家庭生活。
恍惚中,他不知道自己是睡着了,还是醒着;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在重生前,还是在重生后。
两个世界的生活几乎混淆了,一会儿是有着美满家庭生活的笨大叔,一会儿是意气风发刚和丁晓燕堕入爱河的笨小孩。
突然,他又感觉自己被一种说不出来的东西追赶着,不得不拼命地奔跑。
不管自己是笨大叔,还是笨小孩,还是逃命要紧。
本小海发了疯似的跑着,满身是汗,腿如灌铅......
猛然,脚下一绊,他的身体向一侧歪倒。他本能地想用手扶地,却什么也没扶到。
明明是在荒野的平地上摔倒,却不知为何像掉到了悬崖里,半天到不了底。
忽而他又像坐在了船只上,晃晃悠悠,飘飘忽忽,晃得头都晕了......
他想要抓住船帮的时候,船只突然倾斜,他再一次体会到失重的感觉。
这次失重,只是一瞬间就结束了,接着身上传来一阵阵的疼痛。
本小海彻底地醒了,摸摸身下,竟然是水泥地板,原来是从床上摔下来了。
他忍着疼痛,再次摸摸地板,确定是水泥的,也就是说他还是那个刚考上大学的少年笨小孩,而没有回到那个中年笨大叔的时代。
他有一瞬间的失落,因为他想念他那个温暖的小家了;他又有一瞬间的庆幸,重生状态也是不错的,可以弥补当初的很多遗憾。
无论是哪种状态,还是都坦然地接受吧。
本小海暗示着自己,无论如何,都得勇敢地朝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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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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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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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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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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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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